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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工类保证保险服务实体经济研究 国寿财险青岛市分公司 周耀琪

    时间:2024-02-19 10:39 来源:【青岛市保险学会】
    [摘要]
            近年来,国务院明确要求金融业进行供给侧改革,着力服务建筑业实体经济,改善地方营商环境。建工类保证保险替代保证金工作,高度契合“稳定就业是六稳之首”“服务三农”的内涵,突出体现“保险辅助社会管理”的社会作用,是保险公司践行“服务实体经济”、落实“六稳”“六保”政治要求的重要领域。
            本研究报告从建筑行业发展形势出发,着眼于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职能,聚焦建工类保证保险应用的重点板块,从而加深对建工类保证保险服务实体经济认识和理解。
     
     
    [关键词]
            建筑业;建工类保证保险;替代保证金;服务实体经济;新市民
     
     

           一、建筑业发展形势

          (一)全球建筑业发展情况

             据Oxford Economics、Marsh 和Guy Carpenter三机构联合发布的研究报告《Future Of Construction - A Global Forecast For Construction To 2030》显示,在全球经济下行趋势严重且受新冠疫情最严重的时期,建筑行业表现出了异于其他行业的发展优势,并将成为推动全球经济复苏及增长的重要引擎,牛津经济研究院行业服务部董事总经理Jeremy Leonard预计,到2030年,全球建筑市场有望增长4.5万亿美元,未来10年内建筑业的增长速度将超过制造业和服务业,整体市场将有15.2万亿美元的规模。

            但是其增长规模主要集中在少数几个国家,其中中国、印度、美国和印度尼西亚预计到2030年预计占全球建筑产出增长的58.3% 左右,而中国就将占全球经济增长的26.1%,印度预计将占14.1%,美国将占11.1%,印尼预计将占全球经济增长的7.0%,这四个国家被预测为“未来四大经济体”。到2030年,建筑支出将达到全球GDP的13.5%。到2020年,建筑支出占全球GDP的13%,报告预计到2030年将超过13.5%。
    尽管现阶段许多发达经济体面临着经济衰退的种种困境,但建筑业的增长依旧在2023年被寄予厚望。在这种背景下,《KEY CONSTRUCTION THEMES 2023 - INFRASTRUCTURE TO DRIVE GROWTH 》报告中确定了6个将在2023年引领全球建筑业发展的主题,分别是:

            1.基础设施投资将拉动建筑板块发展

            世界各国政府继续支持大型基础设施项目,以提高其经济的生产潜力,并推动新冠肺炎疫情后的经济复苏,这将使土木建筑工程成为建筑市场中增长最快的分支。

           2.紧缩的货币政策降低了市场需求

            全球多数国家的央行(Central Banks)在2022年收紧了本国的货币政策,提高了贷款利率,从侧面降低了对非刚需建筑工程的需求,然而社会全面开放,各国逐渐复工复产,大量积压或延期的建筑工程,将在2023年迎来全面发展。

            3.供应链压力虽然不会消散但将明显减缓

            全球供应链压力已在2022年下半年明显缓解,2023年也将持续改善。

            4.建筑成本结构持续优化重回合理区间范围

            2020年到2021年期间,由于供应链中断、缺乏劳动力等原因,建筑成本大幅飙升,报告预计,2023年,在各国政府的宏观调控及市场经济复苏的环境下,建设成本水平虽然不会回落到疫情暴发前的水平,但必将持续合理优化。

            5.中国的房地产工程开工量将在2023年下降

            房地产开发商信心不足和高负债率将导致中国房地产市场在2023年开局仍然疲软,但预计季度环比将逐步复苏,2023年的开工率将逐渐增加。

            6.绿色建筑及可持续建筑继续平稳发展

             随着对可再生能源和其他绿色基础设施的进一步投资,全球将继续推动减少碳密集型建筑工程,转而向着“碳中和”和“碳达峰”的所代表的绿色、环保、低碳发展目标,发展绿色建筑及可持续建筑。
    为提高经济的生产潜力,推动经济复苏,并支持实现净零值的需求,世界各国政府仍专注于推出大型交通项目,全球的建筑业将持续得到基础设施投资的支持,从而加快发展,以 2021年11月15日,美国总统拜登签署《基础设施投资和就业法案》为例,美国政府将为未来十年的新高速公路、铁路和桥梁项目提供大量资金;中国方面也将迎来基础设施建设的繁荣发展,以缓解房地产低迷后的建筑业,并助力全面开放后的经济复苏;欧盟继续通过连接欧洲设施支持基础设施投资,并通过下一代欧盟(NGEU)基金以刺激建筑业发展。

            前述第五条发展主题中提及,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建筑市场,因此中国房地产低迷会影响全球建筑行业的发展。“恒大”事件后,国家为遏制房地产行业的投机行为,出台了更为严格的监管条例,房地产建筑业市场活动因此出现下滑,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中国住宅房地产开工面积在2021年初同比减少了11.8%,在2022年货币政策紧缩的情况下持续下滑,降幅高达20.2%。牛津经济研究院预计,中国将在2023年下半年放宽相关行业政策,2024年将迎来建筑业的发展高峰。

        (二)全球建筑市场情况

            
             根据联合研究报告《Future Of Construction》显示,全球十大建筑业市场继续向新兴市场转移,到2030年,全球十大建筑业市场预计将占全球总产量的三分之二,其中中国排名第一,占比24%,接近为全球总产量的四分之一,这个数据充分显示了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建筑业的发展潜力。

        (三)我国建筑业发展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国内外市场风险挑战及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我国建筑业积极应对困局,实现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建筑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始终保持在7%左右(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呈现出如下六个发展特点,分别是:

            1.市场规模大且增长强劲

            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增长引擎之一,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地位持续稳固。2021年,全国建筑业企业[ 指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不含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下同。]总产值29.3万亿元,在国内生产总值114.37万亿中占比25.62%,同比增长11.04%。2013年至2021年间,年均增长8.8%,较GDP整体年增速高2.2%。2021年实现建筑业增加值8万亿元, GDP占比为7%,2013年至2021年八年间,年均增长5.9%。全国施工项目建设规模达148.9万亿元,是2012年的3.5倍;新开工项目建设规模37万亿元,是2012年的2.3倍。
         《2022年上半年全国建筑业基本情况》显示,2022 年上半年,全国建筑业企业总产值12.9万亿元,同比增长7.6%;在国内生产总值 56.26万亿元占比22.93%,上半年建筑业实现增加值 3.5万亿元,同比增长2.8%,其增速高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速 0.3个百分点。建筑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 6.3%,建筑行业完成竣工产值 4.65万亿元,同比增长5.0%。
    建筑行业上游关联矿产、建材、机电设备、金融等行业,下游关联房地产、交通运输、居民消费等行业,在国民经济中举足轻重,可见建筑市场广阔、上下游带动作用强,称得上“国之大者”。

            2.建筑企业蓬勃发展

            随着建设规模的持续扩大,建筑业市场主体蓬勃发展。2021年末,全国各种类型建筑业企业达到226万家,占全国企业主体数量的4.67%,其中有施工活动的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12.87万家,比2012年末增加5.3万家,实现了行业规模的跨越式发展[17]。截至2022年6月底,全国有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 12.95万个,同比增长 12.5%[16]
            据《Future of Construction》预测,在截至2030年的7年间,全球建筑市场预计将增长4.5万亿美元,达到15.2万亿美元。“十四五”期间,中国的建筑行业的年均增长速度将达到4.8%左右。

            3.吸纳就业作用显著

            稳步发展的建筑行业不断为社会提供新的工作岗位。2021年,全国建筑业企业在全社会的就业人数达到8180万人,仅次于吸纳就业的第一大领域——制造业,位居国民经济行业门类的第二位。其中,具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均值为6194万人,较2012年增长33.8%,2013年到2021年间,年均增长3.3%[17]。在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减轻社会就业压力、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提升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建筑行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4.主体经营效益承压

            2021年,我国建筑业企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1.04%,但其利润总量增速继续放缓,全年建筑业企业实现利润8554亿元,同比增速仅为1.26%,较2020年回落0.77个百分点,连续5年增速放缓。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上游钢材、水泥等原材料涨价幅度较大,对施工企业盈利空间形成侵蚀;二是部分大中城市在建设阶段出现疫情,停工停产,造成工期拉长,费用增加;三是下游房地产行业受宏观调控政策管控,使得住宅类建筑工程的结算周期被拉长,资金回流周期同时变长。

           5.国家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国家统计局2022年9月发布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四《建筑业高质量大发展 强基础惠民生创新路》,报告提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建筑行业顺利完成了一系列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建设工程,城乡居民出行、通信、教育、医疗条件和居住环境都得到了极大改善[11]
    我国建筑业持续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基础设施不断改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突破,建筑业住房建设能力明显提升,人均居住面积持续增加,促进城乡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城乡居民住房建设能力不断提高,住房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我国教育、文化、医疗等社会领域工程建设得到有力推进,助力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加快普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朝着“建造强国”的目标不断前进[11]

            6.受疫情影响较大

             据中国建筑业协会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建筑企业影响调查报告》显示,突发的疫情对建筑企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施工进度延缓、合同工期受影响;二是现场停工导致资源、资金浪费,成本上升;第三,原材料、人工、运输等类成本上升。而疫情复工后,各种问题也接踵而至,主要可归结为以下五类:复工验收难,劳务用工难,资金周转难,供应链保障难、防疫物资采购难。

        (四)“十四五”期间建筑业重点发展方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2年1月印发了《“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建市〔2022〕11号,简称为《建筑业发展规划》),预期“十四五”期间,“建筑业将初步形成高质量发展体系框架,建筑市场运行机制更加完善,营商环境和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建筑市场秩序明显改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健全,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建造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加速建筑业由大向强转变,将为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35]
            2022年5月,国务院印发的《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以下简称为“国务院33条”)明确要求扩大基础设施建设,一大批重大新型建设项目将陆续规划开工。
    综上,近年来建筑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行业,体系日趋完善、主体日益规范、产业和就业带动功能显著、市场空间巨大。“十四五”时期更是新发展阶段的开局起步期,建筑业的持续向好发展,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作为“稳经济”的重大措施之一,将产生巨量的风险管理和风险转移需求,《建筑业发展规划》和国务院33条等政策为保险行业定位客群、产品研发、风险控制、技术创新等方面创造了更为有利的发展机遇。

        二、建工类保证保险简介

            建工类保证保险,是在工程建设中由保险公司提供的一种工程保障方式,基本可以完全涵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合同履约、农民工工资支付、工程款支付、质量保修等各个阶段和环节。
            目前财险市场各主体的建工类保证保险体系中均基本涵盖了:投标保证保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农民工工资支付履约保证保险、建设工程预付款保证保险、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建设工程合同款支付保证保险、供货履约保证保险等多个险种,包含了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阶段,包括规划设计、招投标、施工、供货、结算、质保、交付使用等环节,结合工程项目相关主体,包括设计方、业主方、总包方、施工方、供货方、政府主管部门等风险管理需求,形成全方位建工类保证保险体系。

       三、建工领域保险场景需求分析

            目前财险公司服务建筑工程领域实体经济,主要是承保建筑工程企业应对生产过程中意外事故等非系统性的不确定事件,或者以保证保险替代保证金,降低其运营成本,以及由此派生的辅助政府相关部门管理建筑行业。

        (一)规划设计期

              在建筑的规划设计期间,风险主要集中在规划、勘探、设计等环节,有可能导致承建商按照设计施工、竣工后不能达成预期设计目标和建筑标准要求,既包括建筑安全问题,也包括建筑使用便捷性的问题。

        (二)招投标期

            在建设工程的招投标期,风险主要是投标单位的不诚信行为,例如串标、骗标、弃标等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为了规范投标行为,政府负责公开招标采购的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在风险管理需求。

        (三)建设期

            建设期因为施工过程中意外事件、自然灾害、操作问题,容易造成人身伤亡、物质损失、违约经济损失等,所以是保险需求集中出现的阶段。与建工类保证保险相关风险中,按照管理主体不同,分别为:

            1.政府主管部门风险

            近年来政府出于改善营商环境、支持实体经济,将传统的保证金行政管理手段,转为市场化的非现金管理手段,管理社会治理风险。
           (1)政府的人社部门,负责管理承建商拖欠农民工工资监管,需要防范群体事件风险;
           (2)人社部门,通过管理建设单位向承建商支付工程款,间接确保农民工工资的最终来源。

            2.建设单位风险

            建设单位作为施工合同中的强势方,以往要求承建商提供保证金,也陆续置换为非现金担保方式。风险管理需求包括:
         (1)承建商承建过程中存在拖延工期、质量问题、违法分包的风险,会给建设单位带来损失;
         (2)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时给付承建商工程预付款,这笔预付款存在未用于工程,承建商也未返还的风险。

            3.采购方风险

             在物资采购合同中,采购方针对供货方能否按照合同要求保质、保量、按时供货,需要有效的风险管理手段。

        (四)交付使用期

            完工后的风险,主要是建筑质量问题在建筑物竣工交付建设单位使用后逐渐暴露,需要确保建筑物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
    另外建设单位为了避免自身承担了额外建设成本,而建筑物未能按设计目标实现节能环保性能、不能享受政府的绿色建筑奖励,需要有效的风险管理手段。

         四、建工类保证保险市场情况

         (一)履约保证金

            在世界范围内,履约保证金被广泛用于各行各业,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业等行业中都很常见,一些大宗商品交易也可能需要提供履约保证金,以保证合同的义务得到履行。
            英国政府在2020年9月发布的《The Construction Playbook》中将建筑行业中提供履约保证金的行为,定义为:可以帮助降低建筑工程中供应商破产、供应链断裂等潜在风险,以保证建筑项目顺利完工的行为。其可接受的方式有担保的押金(Bonds)、担保(Guarantees)及银行专项账户(Project Bank Accounts)等方式。
            据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管理局FCA网站显示,英国的担保金额比例履约债券的标准利率如下:
            企业提供100%履约保证其利率约为合同金额的1%,50%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0.7%,10%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2%。
            根据我国相关政策,工程项目建设中,招投标结束后签订法律文件后,甲方会要求乙方提交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以确保乙方能够正常的按照合同条款履相关条款,保证承包商圆满完成项目。目前,履约保证金可以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及担保公司保函的方式提交,三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二)替代保证金

            我国自上世纪末工在建筑领域引入工程担保制度后,在制度实施层面也逐渐向国际看齐。如今,在美加地区、欧盟各国、英国,以及亚洲地区的日本、韩国等保险业发展较早、较为成熟的国家,建筑工程保证保险皆已占据了本国担保市场的半数以上。
            据2022年11月发布《Trust And Productivity-The Private Sector Construction Playbook》研究显示,以保险保函等方式替代保证金的目的是适当且公平地分摊风险,在政府部门的引领下,通过各个环节专业的项目评估后,将建筑工程中的集中风险进行合理划分,适当降低风险。其实施的前提是,政府有推动经济发展,支持建筑业高质量转型的工作计划,并出面建立相关信用体系及并完善各类政策、制度,确保这一行为的公正性及可持续性,确保作为国民经济支柱的建筑行业可以继续创造最大的经济、社会和环境价值。

      (三)国内政策环境

            近年来,国家不断出台相关政策,大力推进保函(保单)替现金保证金工作,以缓解建筑行业发展压力,现阶段已初见成效。实践证明,建工类保证保险作为各类保证金的创新管理形式,是建筑市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既能有效帮助施工企业释放保证金压力,保障合同履约,又能有效保障工程款和工资支付,从而防范和应对信用风险威胁。政府“放管服”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大,持续推进建设工程领域保证金制度改革,政策环境逐步优化,为建设工程类保证保险发展创造了政策红利。
            各地政府也正大力推进工程保证保险的落地与实施,进一步落实了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法律意义,也从方方面面完善了以保证保险替代保证金制度的政策环境,以下现阶段国家最为重视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履约保证保险为例,简述政策环境搭建的过程。

            1.优化营商环境

             2019年,国务院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强调“设立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应当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经国务院批准。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以及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目录清单之外的前述收费和保证金一律不得执行。推广以金融机构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24]
            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助力,进一步促进了建筑业以保证保险替代保证金制度持续健康发展。

            2.保险业务准入

            2018年7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关于加快推进实施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保证保险替代保证金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和现金保证金、银行保函具有同等效力。将建工类保证保险保单正式纳入保函体系,可以看作是中国工程担保制度体系重要发展节点,向国际化迈进了一大步。
            2019年,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等六部委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9〕68号),明确了保险机构可作为工程担保保证人开展建设工程类业务,认可了保险直接承保作用;同时也明确了保险公司在建工类保证保险业务中与银行、担保之间的竞争关系。
            国务院2022年5月31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通知中也提到:在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
            2022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发改投资〔2022〕1652号),再次提到:在政府投资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民营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

            3.政策监管强化

           2021年8月,人社部、住建部、银保监会等七部委颁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对农民工保证金改革的政策进一步明确,政策环境持续改善。强调有条件的地区还可探索引入工程担保公司保函或工程保证保险。
            2021年12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即部署清理拖欠部署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和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的措施时,曾提到要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相关制度,提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保证金。

            4.明确法律追偿

            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等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在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及司法解释中被正式列入刑法,最高可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加大了对欠薪行为的打击作用。

            5.加强政府考核

             2017年国务院出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将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工作,纳入了各级政府考核项目,且其考核结果将报送至国务院至各级政府,压实了地方政府责任。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关系到地方政府考核结果,从而促进了地方政府对可靠的辅助社会治理手段的需求[26]
            人社部《办法》有关情况进行解读时表示,保障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资,是关系农民工家庭基本民生的大事。各级政府要对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支付、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等保障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加大市场监管和稽核监察力度。依法依规严惩欠薪行为,对失职失责公职人员予以通报和问责。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6.前置风控防线

            2021年7月,人社部、财政部、发改委、住建部、银保监会等十部委印发了《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求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未进行实名制认证的,不得参与施工。出现未按约定拨付人工费用等情况的,开户银行应当通知总包单位向人社部门和住建部门报告,相关部门应当纳入欠薪预警并及时进行处置。通过前置防线,降低了欠薪发生可能性[30]

            7.行政法规实施

             2020年5月1日国务院颁布了我国在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域级别最高的纲领文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明确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可以用金融机构保函(保险)替代,同时明确界定了从承保到理赔端的各方责任,如总包负总责、人工费用协议等。

            8.青岛政策落地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22〕120号),也进一步明确了青岛市地区以保证保险替代保证金的政策准入。

        五、建工类保证保险推行意义

            银保监会2023年工作会议提出,全力支持经济运行整体好转,保险具有社会经济“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的功能属性,重要性不言而喻,建工类保证保险保证保险替代保证金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

       (一)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建筑工程保证金保险作为一种创新的建筑工程保证金管理方式,相对于现金保证金、银行保函等方式,能够通过杠杆的放大效应,能帮助企业以较少的费用撬动大额现金保证金,释放出建筑行业中施工企业巨额的保证金压力,提高了企业的资金利用率,盘活了企业的现金流,有效降低了施工企业的参与建筑业市场活动的成本,有利于释放建筑业的市场活力,助力政府优化营商环境。

       (二)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现金流”可谓建筑企业的核心命脉,但目前国内建筑市场由于种种客观原因,仍普遍存在垫资带资施工、拖欠工程款及工资支付等不规范市场行为,加之传统保证金管理形式下,对建筑企业产生的沉重资金压力,给建筑企业乃至建筑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特别是在疫情冲击下,众多中小建企的经营愈发举步维艰,亟待有效的创新管理方式,帮助建企释放“现金流”压力困境。
            建工类保证保险替代保证金的形式,不占用企业银行授信额度,无需抵质押,在充分缓解企业保证金压力的同时,也可以强化企业的融资能力,增强企业资金链的抗风险能力。

       (三)构建行业信用体系

            一方面,一些承建方为了承接工程,忽视了发包方的资金风险,甚至不惜以垫资施工的方式获取工程,后续还面临着发包方拖欠工程款的风险,严重时甚至会出现工程停工、烂尾的现象,因为没有足够的建设资金。不仅建筑企业很难拿到相应的工程款结算,还会直接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情况。
            另一方面,在招投标活动中,一些投标方在资质、业绩方面弄虚作假,存在挂靠、围标、串标、骗标等的不诚信行为,使中标结果在很大程度上操纵在少数企业手中,而使有优势有实力中标的潜在中标人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这种行为不仅影响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严重还会影响到工程质量安全。
            建筑工程保证保险介入后,保险公司可以将公司对动态风险管控的引入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协助监管部门进一步完善建筑行业信用体系,参照建筑市场信用考核评级、建筑企业的资信情况,实行差异化费率政策,以进一步助力政府加快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倒逼建筑企业守信履约,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信用环境。

       (四)加强新市民服务

            2022年3月,银保监会、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鼓励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因地制宜的完善产品结构、加强服务创新,高质量地扩大金融供给,提升金融服务的均等性和便捷性
    以农民工工资支付履约保证保险为例,为保障“新市民”群体中农民工的权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功能和优势,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该险种获得了良好的政治效益、社会口碑和经济效益,实现了多赢的局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经深入调研,对中国人寿财险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域的模式创新给予了高度肯定。2021年8月16日,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刊发简报《国寿财险:创新服务模式探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险新举措》(2021年第7期),肯定了中国人寿财险农民工工资支付履约保证保险优化承保流程、有效降低保险成本;面向中小企业,扩大保险覆盖范围;提升履约能力,发挥保险保障效能的亮点,体现了有关部委和地方政府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履约保证保险的关注与认可。

        六、未来发展潜力及趋势

       (一)国家持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八《固定资产投资效能平稳提升 优化供给结构关键作用不断增强》中提及,“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断加大基础设施领域投入,重大交通运输、水利、通信工程投资建设成绩斐然,房地产开发和社会领域投资成效显著”[12]
            2013年到2021年间,国家大力推进交通运输和水利工程投资建设,全国基础设施投资年均增长12.0%;信息通信和公共设施投资大幅跃升,年均增长13.7%;房地产及社会领域投资促进人民生活品质提高,行业开发投资累计完成103万亿元,年均增长9.2%[12]。。由此可见,“十四五”规划以来,建筑行业的需求将持续增长,对保险行业,特别是建工类保证保险,未来几年的发展创造机遇。

       (二)绿色建筑发展逐步实现“双碳”目标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成为全党全社会的行动共识,随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的理念深入人心,美丽中国正在迈向一个崭新的时代,全国各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2020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重达到68%,城市生活品质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13]
            绿色建筑发展迅猛,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有序推进。住建部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国累计建成绿色建筑面积超过66亿平方米,累计建成节能建筑面积超过238亿平方米,城镇民用建筑中节能建筑面积占比超过63%,全国城镇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超过15亿平方米[13],为逐步实现“碳中和”“碳达标”做出贡献。

       (三)建筑行业信用制度建设日益完善

            住建部发布《“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提出,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工程担保和信用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各级政府配套政策接连推出,2022年6月,《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年底江西省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的通知(初稿)》,建筑行业信用制度建设必将日益完善,为保险公司承保前风险评估、承保中风险排查、承保后项目管理提供了数据及信息支持。

       (四)各类建筑业保险准入政策节奏加快

            政府持续推进建设工程领域保证金制度改革。国务院33条中提出“在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2021年《安全生产法》规定“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已成为“强制保险”,随着政策的进一步完善,未来建筑业保证保险将会有更多的发展空间。

       (五)城市化将推动建工类保证保险发展

            在我国城镇化稳步推进,城市发展由大规模增量建设向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转变的情况下,城镇人口的增长对城镇基础设施的增长、多户住宅的建设都起到了促进作用。《Future of Construction-A Global Forecast for Construction to 2030》报告显示,到2030年,超过1.4亿中国公民的城市化进程,将支持中国各类建筑项目的增长。而建筑项目的需求方市场增大,也将促使作为建工类保证保险供应方的保险公司,大力发展相关险种。

       (六)吸纳就业作用显著缓解就业压力

            建筑行业专业人才队伍日益壮大,执业资格人员逐年上升。到2021年底,全国建筑业企业拥有工程技术人员682万人,比2012年增加75万人;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人数突破74万,新增30万人以上[17]。同时,建筑业在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缓解了社会就业压力。根据国家统计局《2021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数据显示,2021年末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9251万人,其中建筑业农民工年末从业人员占比为约为五分之一[10]。随着建筑市场的蓬勃发展,其吸纳就业,缓解就业压力能力亦将随之增强。

        七、总结

            中央对经济形势作出了“我国经济韧性强,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的重要判断,总基调是“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现阶段我国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成为主题,特别是明确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风险化解等的支持力度,要求强化契约精神、有效治理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要求启动一批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要求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等系列重点工作。
             国家层面推动保证金制度改革,以保证保险、银行保函和相关金融产品替代保证金,一方面缓解了实体经济的资金压力,有利于实体经济纾困发展,助力激发实体经济活力;另一方面通过保障农民工工资,有助于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工作,有助于实现国家“六稳六保”要求和推动共同富裕,从而助力激发实体经济活力,落实“内循环发展”战略。基于我国建筑市场近年来的总产值,每年约有5000 亿的保证金可供替代,建工类保证保险市场潜力巨大。因此,保险公司推动以保证保险替代保证金工作的开展,不仅可以带动保险公司建设工程领域业务发展,同时可以向上下游、左右相关 域进行扩展,带动企业包括企财险、团意险、责任险等所有相关非车业务的综合发展,为保险公司突破非车险业务发展瓶颈、实现转型升级提供产品支撑和着力点,不仅有利于深化公司与政府的战略合作关系,还有利于在政治、经济、社会多方面实现共赢。

     

        八、参考文献

        (一)书籍类

    1. Cabinet Office,2022年9月,《The Construction Playbook》,Government Guidance
    2. Graham Robinson ,2021年9月,  《Future Of Construction-A Global Forecast For Construction To 2030》,Oxford Economics
    3. Graham Robinson,2022年9月,《Research For The Productivity Taskforce》,Oxford Economics
    4. Nicholas Fearnley ,2022年4月,《China Lockdowns And Russia-Ukraine Conflict Weigh On Outlook》,Oxford Economics
    5. Nicholas Fearnley,2022年12月,《Key Construction Themes 2023 - Infrastructure To Drive Growth》,Oxford Economics
    6. R. Glen Boswall ,2007年 ,《Construction Bonds Guide》,Clark Wilson Lip
    7. Rajat Agarwal,2016年6月,《Imagining ConstructionsDigitalFuture》,Mckinsey Productivity Sciences Center
    8. Simon Gorski ,2022年11月 ,《Trust And Productivity-The Private Sector Construction Playbook》,  Construction Productivity Taskforce
    9. Stavins, R. N.  ,2003年 ,《ExperienceWith Market-Based Environmental Policy Instruments》

       (二)报告类

    1. 国家统计局,2022年4月,《2021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2. 国家统计局,2022年9月,《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四-建筑业高质量大发展强基础惠民生创新路》,索引号:410A04-0502-202209-0010
    3. 国家统计局,2022年9月,《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八-固定资产投资效能平稳提升优化供给结构关键作用不断增强》,索引号:410A04-0502-202209-0014
    4. 国家统计局,2022年9月,《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十二-新型城镇化建设扎实推进城市发展质量稳步提升》,索引号:410A04-0502-202209-0019
    5. 国家统计局,2022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6. 中国建筑业协会,《2022年上半年全国建筑业基本情况》
    7. 中国建筑业协会,2022年8月,《2022年上半年建筑业基本情况》
    8. 中国建筑业协会,2022年3月,《2021年建筑业发展统计分析》
    9. 中国建筑业协会,2020年4月,《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对建筑业企业影响的调查报告》
    10. 住建部,《“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

       (三)政策类

    1. UNEP,2009年 ,《 Training Resource Material - The Use of Economic Instruments for Environmental and Natural Resource》
    2. Whitehouse,2021年11月,《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and JobsAct》,https://www.whitehouse.gov/
    3.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11月,《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发改投资〔2022〕1652号
    4. 国务院,2022年5月,《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国发〔2022〕12号
    5. 国务院,2019年10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
    6. 国务院,2022年9月,《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
    7. 国务院,2017年12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国办发〔2017〕96号
    8. 国务院,2020年5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
    9. 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简报,2021年8月,《国寿财险:创新服务模式探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险新举措》   
    10.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2022年10月,《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22〕120号
    11. 人社部、财政部、发改委、住建部、银保监会等十部委,2021年7月,《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
    12. 人社部、住建部、银保监会等七部 ,2021年8月,《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
    13. 银保监会、人民银行联合 ,2022年3月,《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14. 中国人大网,2011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15. 住建部,2019年7月,《关于加快推进实施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16. 住建部,2022年月,《“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建市〔2022〕11号
    17. 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等六部委,2019年7月,《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68号

       (四)数据类 

    1. Haver Analytics,https://www.haver.com/
    2. FCA Insurance Brokers,https://fcainsurance.com/
    3. 国家统计局,http://www.stats.gov.cn/
    4. 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管理局,https://www.fca.org.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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