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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碳保”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保险发展路径 人保财险青岛市分公司 吴越先

    时间:2024-02-22 14:54 来源:【青岛市保险学会】
            [摘要]党的二十大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2060年,在脱碳情境下建筑领域碳排放较基准情景可降低72%,但既有建筑节能减排改造面临“绿色设计”难以实现“绿色运行”、节能减排改造缺少过程风险管理、“绿色政策”和“绿色信贷”与节能减排改造认证时间错配等难题。为进一步落实建筑领域“双碳”目标,人保财险与青岛市住建局建筑节能与产业化发展中心、清华大学深度合作,聚焦行业痛点创新开发“减碳保”,打通政府、银行、保险三方互信,构建“保险+风控+科技”新模式,践行“承保+减损+赋能+理赔”保险新逻辑,进一步拓展绿色金融生态圈的内涵和外延,为同业研究开展“金融+服务+科技”创新了实践和理论依据。
            [关键词]减碳保;双碳;碳排放;既有建筑;节能减排
     
     

        一、研究背景、
           
            (一)全球升温推手——“碳”

            2022年1月至9月,全球平均温度较1850年至1900年平均温度上升约1.15℃(1.02℃至1.28℃),参考此趋势2022年可能是自1850年以来全球平均温度第5或第6高的年度,2015年至2022年可能是自统计以来全球平均温度最高的8年。因全球平均温度上升,珊瑚白化、海平面上升、海洋酸化、冰川融化、异常气候频发等问题凸显,而大气中不断增加的温室气体是全球平均温度上升的主要原因之一。其中,2021年大气中二氧化碳含量已上升至1750年水平的149%,对全球平均温度上升影响巨大。
           
            (二)碳排放与碳交易


            自1990年至2019年,中国二氧化碳排放量(以下简称“碳排放”)从21.73亿吨增长至107.07亿吨,增长幅度接近5倍。目前,中国已成为全球碳排放第1大国,是美国(48.18亿吨)的2倍以上,占全球碳排放比重接近1/3(31.18%),逼近高收入国家碳排放总和(121.26亿吨),中国能否切实有效降低碳排放对全球碳排放管控至关重要。

            碳排放交易体系虽然不是直接降低碳排放的手段,但通过经济利益可以让碳排放权在各碳排放主体间合理分配,碳价波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节能减排投入水平的变化。按照碳排放规模判断,中国拥有全球最大的碳市场,2022年中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最高成交价61.60元/吨,年末收盘价55.00元/吨,平均成交价格55.30元/吨[1]。然而,根据合理预测全球碳价需要达到50至100美元/吨才有望实现将全球温度上升控制在2℃以内的目标,节能减排难度较大的领域,全球碳价需要达到100至170美元/吨,中国购买碳排放权和降低碳排放的成本远未达到预期,节能减排投入有待提升。
           
           (三)建筑领域碳排放


            2021年,全球建筑相关能源消费占全球最终燃料消费比重为34%,运营能源消费部分增长至135EJ,占全球最终燃料能源消费比重约为30%,其中,住宅类占比21%,非住宅类占比9%;全球建筑相关能源碳排放占全球碳排放量比重为37%,运营期间碳排放[2]较2020年上升约5%,约为100亿吨,占全球能源相关碳排放比重约为27%,其中住宅类占比17%,非住宅类占比11%,能源消费及碳排放主要集中在供热、供冷、生活热水、烹饪、照明、电气设备等方面。
            目前,中国有近6亿栋城乡房屋建筑[3]。2020年,中国建筑与建造能源消费为22.7亿tce(约为66.45EJ),占中国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为45.5%,其中,建筑运行阶段能源消费为10.6亿tce(约为31.03EJ),同比增长3%,占中国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为21.3%。中国建筑与建造碳排放为50.8亿吨,占中国碳排放比重为50.9%,其中,建筑运行阶段碳排放21.6亿吨,同比增长1.5%,占中国总碳排放比重为21.7%。2005年至2020年,建筑运行阶段碳排放年均增长速度低于能源消费年均增长速度,一定程度上表明建筑运行阶段能源结构逐渐优化。“十一五”“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建筑运行阶段年均碳排放增速分别为7.0%、4.2%和2.8%,虽然碳排放增速逐年放缓,但整体规模仍在逐年增加,中国减少能源消费、降低碳排放压力巨大。
            通过“建筑能效提升”“建筑产能增强”“能源系统脱碳”“碳汇/固碳/CCUS”等节能减排技术路径模拟,在脱碳情境下,2060年建筑领域碳排放较基准情景可降低72%,剩余28%可通过负碳技术实现碳中和。基于建筑领域巨大的能源消费及碳排放基数、脱碳情景下的节能减排潜力,建筑领域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领域,面对我国巨大的建筑存量市场,既有建筑节能减排改造是建筑领域实现“碳中和”的最重要手段。
           
            (四)既有建筑节能减排“绿色政策”


            据不完全统计,自1975年起,全球正在制定中、实行或废止的建筑领域节能减排相关政策文件超过1800份,多个国家和地区重点关注既有建筑节能减排行业发展。
            2020年9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向全球郑重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2021年,《“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要求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控制在1.89亿吨标准煤以内,碳排放控制在4亿吨以内;《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要求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快更新建筑节能标准,提高节能降碳要求,加快推进公共建筑节能减排改造,加快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要求积极推进节能减排改造,加快公共机构节能减排改造,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2022年,《“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要求加强节能减排改造,力争到2025年,中国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减排改造面积超过1亿平方米,“十四五”期间,累计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减排改造2.5亿平方米以上,对节能减排改造给予政策扶持,推动绿色金融与绿色建筑协同发展,强化绿色保险支持,开展建筑节能责任保险试点,运用保险手段防控质量风险。

            中国已有不少于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印发相关政策文件支持既有建筑节能减排改造,对居住建筑、公共机构等既有建筑能源消费、碳排放等方面提出全面要求,并在此基础上出台实施细则、奖补政策等,引导业主自发开展节能减排改造。为做深做实“双碳战略”,银行、保险等金融行业需聚焦“双碳”创新产品供给,充分利用“绿色政策”、服务于节能减排改造行业发展,提供完备的资金支持与风险保障,在促进行业发展的同时,及时防范由于产业结构调整所导致的行业性、不确定性危机,推动既有建筑节能减排改造高质量发展。

        二、研究意义
         
            (一)节能减排改造需求侧存在问题

            在需求侧推动节能减排改造,一方面,需要提升业主的社会责任感,引导其主动参与节能减排改造工作;另一方面,需要加强节能减排改造成效宣传,令业主充分信任节能减排改造能够产生能源消费降低、宜居程度、房产价值提升等收益,自发“投资”节能减排改造。
            1. 居民建筑
            结合《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JGJ/T129-2012)规定、部分城镇居住建筑和农村居住建筑节能减排改造案例,居住建筑节能减排改造聚焦于外围护结构(外墙保温、屋面保温、外窗防风渗透、外窗遮阳)、供暖(主要是集中供热采暖)、供冷系统、生活热水供应系统、照明系统改造、铺设太阳能光伏等方面,其中室外工程,可以和“老旧小区改造”有效结合,以相关主管部门为主导按规划分批改造,室内工程则需要通过普及和推广应用绿色照明设备、家电产品、鼓励分户供暖、分室控温等节能减排改造方式,引导居民自主改造。
            政府方面,既有居住建筑存量面积较大且大部分建筑远未到达建筑设计年限,虽然节能减排改造刻不容缓,但节能减排改造所需资金投入巨大,单纯依赖财政资金将限制节能减排改造标准及节能减排改造范围,改造完成后的运维资金更是难以筹措,难以满足“十四五”规划和“双碳”目标要求。业主方面,节能减排改造成本回收周期通常为数年,且分摊入户的节能收益有限,使得业主(居民)很难感受到建筑节能减排改造的直接经济效益,业主也难以直观地认识到节能减排改造对房产价值、居住环境、身体健康的影响,一定程度上导致居民节能减排意识薄弱,高度依赖政府补贴。
            2. 公共建筑
            结合《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JGJ176-2009)规定和部分公共建筑节能减排改造案例,公共建筑需要根据能源消费习惯综合考量外围护结构、采暖(供冷)空调、生活热水供应系统、能源供配系统、照明系统、检测与控制系统等方面制定节能减排改造计划。不过,公共建筑不同于居住建筑,开展节能减排改造更具优势。
    1. 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源消费及碳排放高于居住建筑水平,节能减排改造具有更大的发挥空间。
    2. 基于公共建筑生产经营模式特性,能源消费习惯相对固定,甚至可以通过规章制度优化能源消费习惯,节能减排改造前后的能源消费数据和碳排放相对容易监测、检测和评估,进而精确判断节能减排改造的回报周期和回报率。
    3. 公共建筑业主数量相对较少,节能减排改造决策权掌握在少数业主个人或业主单位管理层手中,决策流程相对清晰、简便。而且,整栋建筑进行节能减排改造,降低的能源消费成本相对可观,业主也可以站在全局考虑其他收益,前述利益驱动是促成业主决定开展节能减排改造的源动力之一。
            然而,公共建筑类型多样,能源消费水平和节能减排潜力各不相同,所需要的节能减排改造技术、方案也各有差异,在缺乏专业能力背景下,业主很难判断节能减排改造的性价比,进而不愿增加成本投入,况且部分业主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宁愿持续承担相对高额的能源消费成本,也不愿迈出节能减排改造的脚步。

            (二)节能减排改造供给侧存在问题

            在供给侧推动节能减排改造,一方面,需要社会各界加大科技研发、成果转化投入,突破技术壁垒,进一步提升节能减排效能;另一方面,需要加强“绿色政策”、绿色信贷支持,引导更多企业加入节能减排改造赛道,建立健全信用体系,规范行业健康发展。
         
              1.
    建筑节能服务机构
            建筑节能服务机构(以下简称“节能机构”)可以根据建筑类型、设计年限、能源消费习惯、利益诉求等方面综合考量制定节能减排改造方案,而业主的利益诉求通常是降低能源消费成本,从而获得经济效益。如果节能机构能够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垫资开展节能减排改造,承担前期投入成本并“保证”节能减排效果,令业主“零成本”享受节能减排改造成果,无疑对业主更有吸引力,如果进一步辅以“绿色政策”支持、第三方背书节能减排效果解决业主后顾之忧,将有效解决居民、公共节能减排改造困境。然而,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促进节能减排改造对节能机构也是“双刃剑”,节能机构在享受高速发展红利的同时也要面临重重挑战。
    1. 虽然有大量节能机构懂技术、具有专业性,但是业主单位并非业内人士而且同一建筑十几年内不太可能进行多次改造,在缺乏行业信用体系的当下,业主很难判断所选节能机构是否真的“专业”,信息不对称造成了节能机构难以获得业主信任。
    2. 节能机构具有强烈的投融资需求拓展业务规模,实现技术变现,但节能机构大多是轻资产公司,较难获得金融机构青睐,“融资难、融资贵”成为中小型节能机构生存首要难题。
    3. 虽然节能机构通常数月就能完成节能减排改造,但是通常需要数年才能通过获取运营期间的部分节能减排效益(或者说是业主应付的“应收账款”),从而回收成本进而盈利,垫资改造将进一步提升节能机构资金占用成本,限制其生存空间。
            2. 金融机构

            2021年末,中国绿色贷款余额15.9万亿元,同比增长33%,绿色债券余额1.1万亿元,同比增长27.9%;2022年6月末,中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19.55万亿元,同比增长40.4%,绿色债券存量规模1.2万亿元[4],对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然而,根据银保监会信息披露[5],2013年6月末至2017年6月末国内21家主要银行[6]绿色信贷余额从4.85万亿元增长至8.30万亿元,节能减排改造绿色信贷余额从44.46亿元增长至152.53亿元,虽然占整体比重从0.09%提升至0.18%,但其规模及占比亟待提升,节能机构获取绿色信贷难度仍旧很大。2018年至2020年,保险业累计提供45.03万亿元绿色保险风险保障,但绿色建筑保险风险保障仅有2472亿元,占比仅有0.55%。绿色信贷和绿色保险服务的节能减排改造项目仅仅是市场的冰山一角,需要头部银行、保险机构勇于创新,进一步服务节能减排改造行业发展。

            (三)节能减排改造“破题”方向

            截至2020年底,中国累计建成节能建筑面积超过238亿平方米,节能建筑占城镇民用建筑比例超过63%[7],这表示仅城镇民用建筑中就有接近37%是非节能建筑,亟待节能减排改造的建筑面积巨大。虽然,节能减排改造能让业主通过节约能源消费成本获取直观效益,并且还能通过销售减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以下简称“减碳量”)所盈余的碳配额获益、提升建筑物市场价值、获取相关主管部门奖补资金等方式获得衍生效益,但是节能减排改造在实际推进中仍面临诸多困难。在建筑全生命周期中节能减排,为人民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才能在建筑领域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鉴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特殊性,绿色建筑保险不能简单地照搬西方保险产品,需要因地制宜创新推出符合中国国情的保险产品与业务发展模式,“减碳保”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保险聚焦行业痛点,解决增信、融资等难题,将开辟出一条中国特色绿色建筑保险发展道路,加速实现建筑领域节能减排目标。

        三、“减碳保”短期发展路径

            (一)市场调研

            1. 节能减排改造初期投资较高,资金来源是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需要建立一定的第三方增信机制让节能减排改造项目更好地获得政府政策和金融资源支持。
            2. 节能机构的改造方案设计、绿色建筑材料、节能环保设备、可再生能源设备选取、绿色施工工艺水平等专业能力对于节能减排改造效果影响较大,需要第三方背书增信,为业主开展节能减排改造工作以及选择技术单位提供可靠的参考和依据。
            3. 节能减排改造收益回收期长,需要第三方监督,以保障业主和节能机构在长期合作中持续受益。
            4. 目前,市场上很多拥有高技术水平的中小型节能机构,需要第三方支持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为其业务发展提供突破口。

            (二)产品供给

            节能减排改造项目信用体系建设亟待加强,政府主管部门、金融机构、节能机构、业主等各主体信息不对称,造成各方对于节能减排改造项目存在事前信任困境,不仅抑制了业主的节能减排改造需求,也阻碍了金融机构投融资,还影响了政策红利释放,导致部分既有建筑业主对既有建筑节能减排改造仍保持观望态度。在深刻认知节能减排改造行业痛点、充分调研节能减排改造行业实际需求后,人保财险与青岛市住建局建筑节能与产业化发展中心、清华大学深度合作,深入探索绿色保险服务绿色建筑发展的有效途径,以既有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促进绿色城市建设,针对节能减排改造行业痛点,继开发中国首个超低能耗建筑性能保险后,又创新推出中国首个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保险——“减碳保”方案,促进节能减排改造行业健康发展,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三)运营模式

            “减碳保”由节能机构为节能减排改造项目投保,项目参保后,保险机构将负责聘请、组织第三方风险管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风控机构”)。风控机构不仅全过程监督节能减排改造项目设计、施工过程,定期向保险机构出具风控报告,阐明风险隐患及整改方案,督促节能机构或其聘请的施工方整改完毕,还会在运营期通过科技手段协助保险机构对承保项目节能、减碳指标进行实时监测,从而在相关指标临近或低于预期值时及时向业主了解具体原因,视情况调整运营策略或开展二次改造,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保险机构可以将相关风控、监测数据汇总成报告形式定期向相关主管部门汇报,可作为主管部门制定、兑现节能减排改造奖补的重要参考。若项目在运营期仍未能达到约定节能、减碳指标,保险机构将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项目节能、减碳整改费用,或对超标能耗进行经济补偿,并承担因保险事故而发生的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鉴定费用、法律费用。基于保险机构对运营期的节能减排效果“兜底”,银行可以根据项目保额大小视情况向节能机构发放绿色贷款,缓解节能机构资金压力。业主也可以借助保险机构及其风控机构作为第三方的风险管理及运行监测服务,一定程度上消除和节能机构的信息不对称,增强双方合作基础。

            (四)实际作用

            “减碳保”打造事前信用增进、事中风控服务、事后损失补偿的“三位一体”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保险体系。节能机构在节能减排改造项目动工前购买保险,保险机构打通政府、银行三方互信,让项目更好地获得政策和金融资源的支持;改造中,保险机构以项目达标为目的提供风控技术服务,保障项目性能符合设计预期;改造后,若未达到约定节能指标启动赔偿,进行整改或对超标能耗(货币价值)进行经济补偿。
            1. “绿色设计”难以实现“绿色运行”——“兜底”
            合同能源管理能够顺利开展的首要前提是,节能机构能够履行承诺,保证节能减排改造效果,但是事无绝对,减碳改造技术集成复杂、实施难度大、运行周期长、存在偏差风险,无法保证运营期间的运营效果完全符合设计预期。假设发生意外,运营期节能减排效果不达标,业主就无法从节能减排改造中获益,而且由于节能机构的轻资产属性,如果期项目大量违约,业主甚至可能索赔无门,白白浪费节能减排改造施工期间的停工、停业成本,这也是业主不愿进行改造的原因之一,毕竟不确定的未来不仅不一定优于现状还需承担风险。而“减碳保”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难题,保险机构可以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视情况提供进一步改造的资金或直接提供货币补偿,平滑项目的不确定风险,缓解项目各方的损失厌恶,促成节能减排改造项目合作共赢。
            2. 节能减排改造缺少过程风险管理——补全
            不同于新建建筑的巨额投资,节能减排改造一般不涉及主体结构,且大部分是局部改造,百万级甚至更低金额的项目居多,单个项目风险管理预算有限,无力承担额外采购节能减排专项监督机构的成本。并且,相对于建筑设计施工最基础的质量、安全风险,节能减排改造的风险管理聚焦于节能减排效率,更具针对性,需要第三方以相对客观的视角审视改造过程中的风险隐患。头部保险机构可以有效整合社会资源,筛选优质的风控机构为其服务,并通过大量的项目合作降低服务成本,从而让“减碳保”能以较低的成本为节能减排改造项目提供优质的节能减排风险管理服务,进一步确保项目改造效果。
            3. “绿色政策”和“绿色信贷”与节能减排改造认证时间错配——增信
            鉴于节能减排改造的不确定性,基于现行制度主管部门兑现奖补政策通常只能事后奖补、不能事前提供,对于中小型节能机构来说事后奖补仅仅是锦上添花而不是雪中送炭,很难解决其经营困局。同理,由于项目回报周期较长,银行对节能机构的制约能力不足,节能机构获得绿色信贷支持的难度也较大。而在“减碳保”提供了项目节能减排效果“兜底”保障并对改造过程加强监督管理后,主管部门便可试点对于“减碳保”保障的项目提前认定“项目成功”,事前兑现奖补政策,如果事后项目未能达到节能减排目标,由保险机构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提供二次改造费用,确保项目最终符合奖补政策兑现要求;银行也可通过保险保单认定绿色信贷,并试点以质押“项目节能减排效益”的方式发放绿色贷款,如果减碳机构无力偿还且项目未能达到节能减排目标,利用保险机构按照保险合同赔付给减碳机构的赔款弥补损失,充分体现“减碳保”的增信作用。

            (五)示范项目

            1. 酒店节能改造项目
            2021年4月26日,人保财险落地全国首个“减碳保”,为青岛立信达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投保的青岛蓝海大饭店(黄岛)节能改造项目运营期提供三年累计300万元、每年100万元节能指标风险保障,据清华大学测算项目改造完成后预计年均减碳量可达542.62吨。2021年9月18日,兴业银行青岛分行为青岛立信达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建筑减碳贷”100万元,专项用于建筑节能减排改造,全国首创建筑节能改造领域“政府+保险+银行”业务模式。

            2. 政府办公楼节能改造项目
            2022年5月16日,人保财险落地全国首个公共机构类“减碳保”项目,为中节能唯绿(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保的胶州市政府能效提升项目提供为期三年,合计76.39万元风险保障。据中国建研院测算,项目改造完成后预计年均减碳量可达130吨,“减碳保”助力打造健康、智慧、高效、节能的“近零能耗公共机构示范区”,树立全市公共机构建筑能效提升的标杆,助力实现“零碳政府”。
    上述项目主要通过保险机构所聘请风控机构提供风险管理服务,由风控机构在承保前审核节能机构制定的节能减排改造方案是否真实有效,并借助节能机构改造时搭建的能耗监控平台监控能耗变化。截至目前,运行良好、节能减排指标符合预期。

            (六)短期发展总结

            1. 产品创新
            “减碳保”将节能减排项目改造的节能减排目标与保险赔付挂钩,为节能减排改造项目提供直接、根本的保障;保障节能机构的赔付责任,起到增信作用,护航节能减排改造产业发展;为行业提供了直接保障绿色性能、将项目的绿色性能定价保障的思路。

            2. 机制创新

            “减碳保”打通政府、银行、保险三方互信,补贴政策可以事前发放,绿色信贷可以事前确认,无需等待节能减排改造项目落成,让项目更好地获得政策和金融资源的支持;为节能减排改造行业提供了绿色项目增信的基本架构,为绿色金融激励机制提供了开展事前激励的路径。

            3. 服务创新

            “减碳保”采用“承保+减损+赋能+理赔”保险新逻辑,为项目提供事前风控服务,降低整体风险水平,赋能节能机构,促进约定节能减排目标达成,保障节能机构信用;进一步拓展了金融生态圈的内涵和外延,为同业研究开展“金融+服务+科技”创新了实践和理论依据。“减碳保”为绿色金融发展探索出了崭新的路径,为建筑领域碳减排工作的实施质量保驾护航,实现绿色保险与建筑节能减排改造工作的深度融合,为节能机构提供了创新性的背书增信机制。
            保险机构在“减碳保”项目中的收入为事前收取的保费收入,支出为事前事中提供的风控服务成本,以及事后或有的修复成本或赔付支出,通过提供风险管理服务,可以显著降低承保项目的风险暴露,保障节能设施运转正常,确保节能减排指标符合预期,期望赔付成本较低,如果实际风险管理服务成本继续压缩,预期项目盈利可能性较大。未来,随着“减碳保”及相关绿色保险产品的进一步推广,风险管理服务成本将会进一步摊薄,因此风险管理服务内容还有进一步升级的空间,项目整体风险暴露也会进一步降低,在推动既有建筑节能减排改造创造社会效益的同时,也能保障保险机构的利益,预计“减碳保”的可持续性较强。“减碳保”是节能减排改造项目推广的催化剂,保险机构通过“减碳保”既能开辟保险的蓝海市场创造经济效益,又能加快建筑节能减排改造技术在既有建筑中的推广应用,对于实现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具有正面导向。可以预见,“减碳保”及相关绿色保险在未来保险市场将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七)多方共赢

            1. 业主

            “减碳保”可以为节能减排改造项目提供有效保障,在一定程度上消除项目的不确定性,业主可以在接受节能减排改造服务过程可以更安心,享受相对稳定的节能减排改造收益,无需担心节能减排效果落实问题。

            2. 节能机构

             节能机构通过“减碳保”获得保险机构增信背书,能够获取更多更优质的节能减排改造项目,同时,节能减排改造项目通过保险机构的赋能服务,使项目质量及预期收益更有保障。节能减排改造项目获得增信后,也有利于节能机构通过“减碳保”保单与能源管理合同更早、更多地获取政策红利和投融资支持。

            3. 政府主管部门

            “减碳保”可以助力建筑领域碳中和措施扎实落地,既有建筑节能减排改造难题得以解决,更让激励政策有了落地的抓手,更具针对性,还能降低社会整体风险,此模式是“放管服”的又一项改革创新举措。

            4. 银行/投资机构

           “减碳保”可以有较降低节能减排改造项目相关的资产本身及绿色信贷风险,投融资得到保障,进而可以事前认定绿色金融业务,更好地导入绿色金融政策,便于绿色信贷审批发放,兼顾绿色信贷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和贷后风险管理相关要求。

           5. 保险机构
     
            虽然“减碳保”对保险机构的风险识别、风险管理、资源整合等专业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保险机构也需要在借助风控机构提升风险识别能力的基础上,逐步培养自有风险管理队伍、完善自身风险管理体系,才能具有大规模项目开展的能力,但这毕竟是一片蓝海市场,机遇与挑战共存,无疑是保险业高质量健康发展的又一条快车道。

            (八)存在问题

            “减碳保”存在的必要性是其能发挥的实际作用,即保障节能减排效果以及为节能机构和节能减排改造项目增信,而“减碳保”的发展上限则由投保成本、增信强度而决定。由于“减碳保”对保险机构也是新生事物,节能机构、研究所、材料设备制造厂家积累的市场数据均不足,这为保险产品开发及落地设置了难度,保险机构无法通过大数法则对产品进行定价,风险管理体系也需进一步完善,导致保险价格可能“虚高”,如若高昂的投保成本无法确保减碳机构提前获取政策奖补、确保获取绿色信贷,“减碳保”将毫无生命力可言,也必将被市场所淘汰。

         四、“减碳保”长期发展路径

            (一)强化政企互动、优化奖补政策

            头部保险机构需要充分发挥政府资源优势,积极拜访住建、财政、银保监等相关部门,调整现有的既有建筑节能减排改造奖补政策,增加减碳机构购买“减碳保”便可提前全额或部分兑现奖补资金、获取绿色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以及如果改造、运营效果未达标的惩戒措施等相关内容及实施细则,在政策层面上明确“减碳保”核心价值,打消节能机构顾虑,为“减碳保”营造优质的营商环境,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深化推进“政府+银行+保险”模式

             2018年4月8日,中国银保监会正式挂牌后,银行业和保险业归属同一主管部门管理,银保监会可作为媒介促成银行业和保险业深入合作,达成行业间战略合作,对“减碳保”进行改造升级,使其进一步配适绿色信贷发放要求,确保节能机构持有“减碳保”保单便能获取绿色信贷审批资格,并能获得阶梯式、差异化的利率优惠,形成政府引导,银行业、保险业通力合作,降低节能机构、业主综合融资成本,发挥保险参与社会治理作用,提升绿色金融服务的供给能力,提高节能机构、业主积极参与绿色金融产品的积极性,赋能节能减排改造发展,促进双碳战略的实施。在此基础上,“减碳保”可以帮助节能减排改造行业博得更多社会资本关注,带动其他社会资本投入,节能机构在财政资金、银行信贷之外获得更多的投融资支持,赢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风险管理服务标准化

            保险机构应根据“减碳保”及相关绿色保险运行情况及风控机构工作情况,制定“减碳保”风控机构管理办法及工作规范,明确风控机构的工作要求、工作目的、工作职责、工作方法、服务内容、评估报告模板和风险等级划分等,规范风控机构相关服务活动并逐步形成统一的行业标准,积极运用物联网、碳足迹等工具,确保其服务地节能减排改造项目风险可控。

            (四)搭建信息共享平台

            在“减碳保”落地过程中,节能减排改造项目参与各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较为突出,信息融合有待提升,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减碳保”的进一步发展,保险机构应积极获取相关主管部门支持,对接相关主管部门既有能耗监控数据、银行/投资机构投融资信息,融合保险机构承保项目基础信息、能源消费数据、风险管理服务、节能成效、运行监控、出险理赔等信息,整合社会资源,应用利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共享、开放、互信的“减碳保”信息共享平台,降低节能减排改造项目各参与主体受信息不对称的负面影响,以真实数据强化各方信任,降低沟通成本促成项目合作。
            对于业主,平台应开放移动端功能,以便业主可视化监控、对比节能减排改造对用电量、用气量、室内温度、室内湿度、空气质量、噪音等全方位提升幅度,直观感受改造对生活品质、身体健康的改善,增强业主对“减碳保”和合同能源管理的认同感,自发“减碳保”进行宣传,用心推荐、形成群体效应。
     
            (五)建立健全节能机构信用体系


            随着“减碳保”及相关绿色保险不断推广,保险机构可以基于历史承保节能减排改造项目的建筑类型、节能改造方案、节能减排目标、节能减排效果、赔款支出等信息,制定节能机构信用考核标准、评定信用考核等级,建立健全建筑节能领域节能机构信用考核体系,提高节能机构违约成本,引导节能减排改造行业健康发展,为业主选择节能机构提供指引,也能为主管部门奖补、兑现政策制定、银行绿色信贷认定与发放提供参考依据。

            (六)形成绿色保险行业标准

            建议保险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引导,保险机构积极开展“减碳保”及相关绿色保险行业标准制定,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完善再保险安排,形成行业统一规范。同时,可以针对创新开发保险产品给予一定期限的“开发保护期”,鼓励产品供给升级,对于销售历史较短保险产品鼓励行业协商确定费率底线,避免在业务拓展前期发生恶性竞争,在缺乏历史经营数据时造成行业系统性风险。

            (七)完善绿色保险产品体系

            保险机构需要站在长期发展的视角,优化绿色保险产品体系,将“减碳保”和相关绿色保险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深入研究节能效益分享型、能源费用托管型、节能量保证型、融资租赁型、混合型等合同能源管理形式,合理分析不同形式、不同阶段节能减排改造项目的风险管理需求,提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绿色保险产品和相关绿色保险服务供给能力,进一步丰富“减碳保”产品体系。
            例如,合同能源管理方式需要节能机构和业主长期合作逐步回收应收账款,业主可能以前期支付给节能机构的节能效益已覆盖改造成本或自身经营困难等原因为由拒绝继续履约,节能机构将面临应收收益无法顺利收回的信用风险,保险机构可创新开发节能机构节能效益应收账款信用保险。节能减排改造能否将“绿色设计”变为“绿色运行”,节能机构采购的绿色建筑材料、节能环保设备、可再生能源设备、能源管理系统等产品运营效果是否满足设计要求至关重要,保险机构可以开发相关产品性能缺陷保险转嫁供应商、制造商产品性能责任风险,进一步完善风险闭环管理。在此基础上,保险机构可以进一步挖掘市场需求、充分调研行业风险、创新开发专项产品,实现绿色保险对保险业及节能减排改造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
            在深入研究合同能源管理保险模式的基础上,保险机构还可进一步拓展“减碳保”产品应用场景,服务于未使用合同能源管理形式,政府出资的外墙保温翻新、小区照明改造等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业主付费聘请节能机构或施工单位开展的既有居住建筑、公共建筑节能减排改造工程等,未来还可探索“减碳保”及相关绿色保险在各类不限于建筑的低碳改造项目场景中应用,将“减碳保”从一个单纯的保险产品打造成一个产品体系、商业品牌,不仅保障节能指标,还能保障改造工程的物质损失和人身伤害、收入中断、碳资产损失、助力供应链碳中和,打造碳保险的供应链金融体系。

            (八)助力人民追求美好生活

            既有建筑在室内温湿度、空气质量、生活热水常态化等方面与人民美好生活的追求仍有差距,随着冬季供暖、夏季供冷、新风系统、生活热水的进一步普及及使用量进一步提升,“减碳保”在为节能减排改造项目提供节能减排风险保障基础上,也应因地制宜、按需扩展气密性、空气质量、噪音等居住品质改造提升风险保障,为人民进一步追求美好生活贡献力量。

        五、总结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将成为“减碳保”及相关绿色保险服务节能减排改造项目的重要形式,保险机构需要与政府主管部门、银行业深化合作,明确奖补资金提前兑现、绿色信贷认定发放、保费补贴标准,完善“政府+银行+保险”模式,夯实“减碳保”背书增信基础,研究总结成熟的产品标准、风控标准和服务标准,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建立数据库和精算、承保模型,进一步赋能行业快速、风险可控地开展业务,深入扎根既有建筑节能减排改造领域,整合全社会风险管理服务资源、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健全信用体系,提供一揽子风险解决方案,构建“减碳保”服务生态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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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数据来源: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https://www.cneeex.com/c/2022-12-30/493617.shtml
    [2] 剔除建筑相关能源的铝、铁、砖、玻璃等建筑材料的碳排放。
    [3]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http://www.scio.gov.cn/xwfbh/xwbfbh/wqfbh/49421/49570/wz49572/Document/1736431/1736431.htm
    [4]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http://www.pbc.gov.cn/redianzhuanti/118742/4657542/4669784/index.html
    [5] 数据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71282
    [6] 21家主要银行机构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7]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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