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动态

    主页 > 保险新闻 > 会员动态 >

    切勿出借出租出售银行卡,提防“帮信”犯罪陷阱

    时间:2024-03-11 13:51 来源:【平安产险青岛分公司】
            【典型案例】
            大学生刘某在兼职群看到可以通过出租银行卡获取利益的信息,在明知他人收购银行卡可能用于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刘某将自己实名办理的手机卡、银行卡、银行U盾、银行卡密码出租给他人。经查实,刘某出租的银行卡涉电信诈骗犯罪流水共计人民币28万元,最终被判帮信罪并判处罚金。
            【案例提示】
            “帮信罪”全称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帮信罪包括但不限于买卖、租赁银行卡、手机卡给诈骗分子洗钱转账,其定义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构成帮信罪。
            平安财险青岛分公司提醒您:提防“帮信”犯罪陷阱,注意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不要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和各种第三方支付、社交媒体账号,无论是买卖还是租借都是违法犯罪行为。

    上一篇:中华财险青岛分公司开展“女神在上”妇女节插花活动

    下一篇:警惕非法“代理退保”陷阱,珍惜个人信用典型案例

    鲁公网安备 370202020016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