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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康人寿青岛分公司支持复工复产政策指南

    时间:2020-05-25 10:53 来源:【泰康人寿青岛分公司】
           为贯彻落实青岛银保监局下发的“关于做好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复工复产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泰康人寿青岛分公司根据银保监局要求,为在疫情防控的要求下支持各行业复工复产工作,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
           作为一家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在重大疫情面前,泰康人寿青岛分公司立足于金融本职,充分发挥保险保障职能,积极出台系列举措,全力支持抗疫。
            一、理赔10项服务创新举措
    • 政策内容:

            为切实保障客户利益,避免因外出理赔而滋生病毒感染风险,泰康人寿青岛分公司提出10项创新服务举措,为降低风险贡献能量:
           1、 紧急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分公司成立专项处置小组,部署全辖各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和客户理赔服务工作。
           2、 纳入正常赔付范围:对外发布声明,明确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疾病属于医疗保险正常赔付范畴。
           3、 取消医疗保险观察期、免赔额: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而治疗的,医疗保险取消30天观察期,取消免赔额,并提前预付赔款。
           4、 取消医院限制:取消条款中关于定点医院或医院级别的限制。
           5、 报案绿色通道:开通24小时报案绿色通道,优先响应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出险客户的报案。
           6、 主动慰问:主动联系客户,发送提醒及慰问短信;主动联系医保、医院方、代理人,根据患者名单排查客户,主动为客户提供理赔服务。
           7、 开通无保单理赔服务:针对所有出险的客户,无需提供保单即可申请理赔。
           8、 简化理赔手续: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导致身故、重大疾病、医疗的客户,简化理赔申请所需的资料。
           9、 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技术手段,保障各项服务持续线上开展,有效防范疫情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现代科技手段,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接触:全力推动手机易投,全流程线上投保,并开通线上新型回访服务,通过泰生活手机APP、泰康人寿官微等以线上电子化方式开展新单犹豫期回访,防范疫情的同时满足客户在此特殊时期的保险保障需求;通过泰康人寿官微、泰行销等手机APP开展线上“易理赔”服务,切实做到应赔尽赔、能赔快赔,为出险客户提供及时的资金支持;通过泰生活手机App和泰康人寿官微,打造在线服务双轮驱动,客户可通过线上办理保单贷款,满期领取等常规保单服务,让客户足不出户享受安全便捷服务。
           10、 免费线上问诊解决客户特殊时期就医需求:通过泰康医生手机APP,提供海量线上医生资源,免费开展线上问诊服务及相关知识普及,为广大客户的健康保驾护航。
     

    •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分公司理赔室,58895522-7600
    • 适用的申报对象范围:针对所有购买以上产品的新老客户
    • 可供查询优惠政策的渠道:热线电话,短信通知,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以及青岛各大媒体网站新闻
            二、积极向上争取扩展意外险、重疾险等保险责任至新冠肺炎;
    • 政策内容:针对《泰康惠健康重大疾病保险》等六款产品的保险责任进行含有“新型冠状病毒”的责任扩展
    • 相关产品或业务介绍:
           1、拓展保险责任的重疾险6种,包括《泰康惠健康重大疾病保险》《泰康健康百分百D款重大疾病保险》《泰康附加康惠一生重大疾病保险》《泰康附加康护一生重大疾病保险》《泰康附加健康人生E款重大疾病保险》《泰康附加健康人生D款重大疾病保险》。具体产品介绍如下:
           (1)拓展的保险责任
     以上产品自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起,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且临床分型为重型或者危重型的,泰康人寿将按保险合同上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的30%额外给付保险金,原保险责任不变。
           (2)拓展的有效期
           2020年4月30日(含)之前,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且达到临床分型为“重型”或者“危重型”状态。
           (3)特别说明
           ①在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之前,被保险人已经确诊或者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不属于保险责任扩展的范围。
           ②对适用产品不因保险责任扩展而上浮费率,且对该产品保险责对适用产品不因保险责任扩展而上浮费率,且对该产品保险责任扩展前的老客户实行统一的理赔标准。任扩展前的老客户实行统一的理赔标准。
          ③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后且保险责任扩展有效期结束之前,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后且保险责任扩展有效期结束之前,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无等待期。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无等待期。
           (4)扩展责任释义
           新型冠状病毒是指世界卫生组织(WHO)命名的 2019 新型冠状病毒”(简称:2019 n CoV),感染新型冠状病毒须 由国家卫生行政机关指定的医院或者国家正式卫生检疫机构确诊。临床分型根据国卫办医函 [2020]117号《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修正版)的通知》(若有更新以最新版为准)确定的临床分型。其中“重型”以及“危重型”的定义如下:
           ① 重型:符合以下任何一条:
           a) 呼吸窘迫,RR30次分;
           b) 静息状态下,指氧饱和度≤ 93%
           c) 动脉血氧分压(PaO2吸氧浓度)FiO2300mmHg
           1mmHg=0.133kPa。
           ② 危重型: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
           a) 出现呼吸衰竭,且需要机械通气;
           b) 出现休克;
           c) 合并其他器官功能衰竭需ICU监护治疗。
           2、拓展保险责任的两款意外险
          (1)“泰康爱心保”保险产品计划在现有《泰康e顺短期意外伤害保险》的意外身故、意外残疾保障责任基础上,扩展责任至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身故及伤残。有效期是1年
          (2)“泰康防护疫”保险产品计划在现有《泰康e顺短期意外伤害保险》的意外身故、意外残疾保障责任基础上,扩展责任至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身故及伤残。有效期60天。
          (3)申报流程:
           ①出险后及时报案(联系代理人报案、柜面报案、泰康人寿官微线上报案、泰生活APP线上报案、95522电话报案)
           ②申请理赔(联系代理人申请理赔、柜面申请理赔、泰康人寿官微线上申请理赔、泰生活APP线上申请理赔)
    1. 申报材料:理赔申请书、受益人身份证、受益人银行卡。(身故: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新型冠状病毒诊断证明;高残:高残相关证明。)其他所必需资料视情况而定,拨打58895522-7600详细咨询。
     
           三、对受疫情影响受损的企业和个人客户开辟小额案件线上报案、索赔及快速理赔流程;
           1、客户有理赔需求,请优先拨打95522进行报案,报送您的出险信息(就诊医院、入住科室、出险时间、何种疾病出险)之后,会有我们的理赔人员跟您专线联系,告诉您理赔的相关注意事项。
           2、疫情期间全面上线的电子化理赔可以让您足不出户轻松办理理赔手续:出院后,您可以通过泰康的泰生活app和泰康人寿官方微信的方式,开展线上“易理赔”服务,线上上传理赔所需资料,资料上传完毕理赔申请流程即刻完成,我们泰康的理赔人员受理确认资料无误后,即可正常赔付;还有一个方法:您可以让把所需上传的理赔资料微信发送给代理人,请您的代理人通过泰行销app,为您申请理赔,代理人还可以通过她的专业知识,为您进行理赔资料的初步审核,减少资料缺失等问题的发生。
           3、疫情期间,我们的理赔原则就是切实做到应赔尽赔、能赔快赔,为出险客户提供及时的资金支持,让客户足不出户享受安全便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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