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保险智库动态 2024年第1期(总第26期)
时间:2024-08-19 16:42 来源:【青岛市保险学会】 编者按:青岛保险业专家智库是青岛市保险学会成立的地方保险业智库,旨在建立青岛保险业的智囊和参谋,发挥决策支持和政策宣导的作用。《青岛保险智库动态》作为该智库刊物,主要报告专家智库的活动与成果,传递智库专家的观点和声音,并摘编保险业领导和专家的讲话和论述,供关心保险业发展的领导、专家、学者参考使用。
研究报告
为提升行业理论研究水平,培养业内理论研究的骨干队伍,营造学术氛围,保险学会建立了年度重点课题研究机制,2023年,学会继续向会员单位征集年度研究课题,通过学术委员对会员单位申报的课题进行评审,确定19个重点研究课题立项,18个课题按期结题。现摘编部分优秀研究课题供大家参考。
重大疾病保险理赔风险问题研究
平安人寿青岛分公司 陈艳玲
【摘要】近年来,我国重大疾病保险市场呈现出一系列值得关注的发展趋势。统计数据明确显示,重大疾病的发病率正持续上升,且年轻化趋势愈发明显。因此,重大疾病保险在风险分散方面的作用愈发重要,已成为我国保障型险种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重疾险产品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在我国保险市场中占据了重要地位。然而,随着市场的快速发展,重疾险市场的风险也逐渐凸显出来。特别是在《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出台后,如何有效提升重疾险的风险管理能力成为行业面临的关键问题。本文深入分析了我国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的发展历程、理赔特点以及主要理赔风险的表现形式。通过综合考量保险公司内部管理和外部环境因素,我们深入探讨了重疾理赔风险的成因。其中,包括重疾发病率的快速增长、旧版重疾定义引发的“重疾不重”争议、保险代理人违规操作、投保人选择偏好以及司法舆论压力等。针对这些风险成因,本文提出了一系列可行的风险管理建议。这些建议旨在帮助保险公司更好地应对市场挑战,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进而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重大疾病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重大疾病保险;风险管控;理赔风险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近年来,我国面临重大疾病发生率不断攀升且年轻化趋势明显的挑战,同时高额的医疗费用成为了许多家庭的沉重负担。据中国疾控中心数据显示,重大疾病的患病率已经高达72.18%,其中癌症发病率尤为突出。这些疾病治疗往往费用高昂,给个人和社会带来较为沉重的经济和社会压力。根据银保监会相关规定,六大重大疾病治疗和康复费用普遍超过数十万元,且治疗过程往往漫长,对普通家庭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此外,更为严重的是,在我国当前的贫困户群体中,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人口占比已逾42%,这一数据凸显了健康贫困问题对社会和谐稳定的严重影响。
在此背景下,重疾险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它能够有效弥补现行医保报销方式和额度的不足,为家庭构建基础保障网络。作为寿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疾险在保障家庭经济安全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根据各保险公司披露的2023年理赔年报,重疾险理赔金额在整体理赔金额中占有较高比重,凸显出重大疾病已经成为我国保险行业关注的焦点。
然而,我国重大疾病保险起步较晚,在理赔风险管控方面仍面临诸多挑战。这些问题包括道德风险、诉讼风险、产品缺陷以及寿险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内部风险等。理赔风险不但直接关系到各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和长期发展,也会影响其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同时,理赔风险问题还可能会加剧社会对保险行业的误解和偏见,对保险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构成威胁。因此,深入研究重疾险的理赔风险及其管控措施对于促进寿险行业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不仅有助于提升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还能增强公众对保险行业的信任程度,推动保险市场更加地成熟和稳定。
二、相关概念界定
(一)重疾险相关概念
1、重大疾病保险。是健康保险类别中的一种疾病保险产品。其概念源于马里优斯·巴纳德医生的观察,他发现罹患严重疾病的病人在接受手术治疗后,通常需要承担高昂的治疗费用,并可能因此失去基本收入。基于此,巴纳德医生与保险公司合作,研发了重大疾病相关保险,旨在为病人在经济层面提供必要支持。重疾险以特定的疾病为保险风险对象。当被保险人经诊断确认罹患了合同中约定的、医疗费用支出大且危险性高的疾病时,保险人将按照合同规定的保险金额支付相应的保险金。这一过程并不考虑疾病的治疗过程或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
2.重大疾病保险疾病保障范围。该范围依据保险行业协会所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所划定。迄今为止,该规范已历经两次。首次颁布于2007年,被称为“旧规”,它详细规定了重疾险中发病率最高且 占据总理赔数量95%以上的前25种疾病。
随着医学进步与疾病谱变化,该规范于2020年进行了第二次修订。新修订的“新规”在原有基础上,将25种高发重大疾病扩展至28种,并额外增加了3种轻度疾病。根据“新规”要求,所有包含“重大疾病”字样的保险产品,其保障范围必须涵盖以下六种重度疾病:恶性肿瘤—重度、冠状动脉搭桥术、严重脑中风后遗症、较重急性心肌梗死、严重慢性肾衰竭、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若产品包含轻症保障,则通常应包括恶性肿瘤—轻度、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对于“新规”中未明确列出的其他疾病,各保险公司虽有权选择使用,但在描述疾病名称及定义时,必须严格遵循“新规”中统一标准。
表1重大疾病保险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
(二)重疾险理赔风险相关概念重疾理赔风险是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理赔投诉与诉讼问题频发,这直接关联到保险公司的声誉;其次,理赔支出的增速过快,对公司的财务稳健性构成挑战;再次,逆选择与道德风险导致的带病投保和保险欺诈问题,严重损害了公司的经济利益和市场秩序;最后,通融赔付问题也增加了公司的经营成本。综上所述,这些问题可以归类为社会舆论风险和理赔率风险两大类,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必须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管理和控制。
三、重疾险发展历程及理赔现状
(一)重疾险发展历程
1.初步发展(1995-2002)
1995年重疾险以寿险的附加险进入我国保险市场,次年成为主险保障终身,但初期包含病种范围较窄,仅10余种疾病。而后分红型重疾险成为热门保险产品。这段时期关于重疾险定义无统一标准。理赔方面,条款不够通俗消费者难理解,条件苛刻,索赔“难”。
2.政策规范(2003-2010)
2003年,分红型重疾险产品销售受到了限制。2007年,保险监管部门为了规范市场秩序,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该规范为重疾险的定义提供了统一的标准。随着这一标准的实施,各保险公司纷纷开始推广升级重疾险产品,不仅在原有的25种疾病基础上扩大了疾病保障范围,还推出了终身重疾险、定期重疾险以及重疾豁免产品等多种选择,并出现了轻中症额外赔付,以满足消费者日益多样化的保险需求。
3.蓬勃发展(2011-至今)
2013年编制了《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该表反映了这段时间中国人重疾发生率。2020年11月《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20)》与《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面世,重疾险开启新的里程碑,重疾产品更加多样,同时保险责任进一步扩展,出现了癌症多次赔付、分组多次理赔等情况,理赔质量得到普遍提升。
表2近年来重疾险理赔变化
(二)重疾险理赔现状分析
1.重疾险理赔增速快
2023年人身险原保险保费收入了35379亿元,按可比口径同比增长了10.2%,而人身险理赔支出达9712亿元,同比增长25.7%。理赔金额增速大于保费增速约15个百分点,这也意味着将会给保险公司带来较大经营压力。
2.重疾险理赔占比高
多家人身险公司公布的2023年理赔年报,可以看出,重疾险理赔金额占公司理赔的比重较高。其中,泰康人寿、平安人寿的重疾险理赔金额超过理赔总体金额的一半。
表3部分公司2023年重疾险理赔金额占比
数据来源:2023年各公司理赔年报
恶性肿瘤理赔占比在各保险公司中均居首位。在合众人寿、瑞众人寿、富德生命人寿等公司中占比超过70%。总体来看,恶性肿瘤理赔占各公司重疾险理赔总金额的50%-80%左右。其次为急性心梗、脑中风后遗症。
表4部分公司2023年重疾险理赔病种占比前三位
数据来源:2023年各公司理赔年报
在恶性肿瘤当中,甲状腺肿瘤占比极高,而且女性高于男性。肺癌也是男女性高发重疾,男性发病率高于女性。数据统计来看,男女高发癌症有一定区别,其中,肝癌、肠癌为男性多发,乳腺癌、子宫颈癌为女性多发。
表5部分公司2023年重疾险理赔金额占比最高的癌症病种
数据来源:2023年各公司理赔年报
四、公司重疾险理赔风险分析
(一)公司理赔简介
平安人寿于2014年推出线上移动理赔工具——“安E赔”,相较传统柜面理赔而言,简化了理赔资料,提高了理赔效率,让客户足不出户即可享受高效理赔服务。对于简单案件而言,推出“闪赔”服务,即30分钟内赔付到账。2023年医疗险闪赔占比为46%。对于重疾案件,投保超2年的40种重疾推出“重疾先赔”服务,客户住院中受理理赔并协助收集病历资料,绿色通道审核快速赔付,2023年重疾先赔占比为41%。公司致力于向客户提供更便捷的理赔,不断提升理赔服务意识,让理赔工作更有温度。
分公司重疾理赔数据比较有代表性,2023年,分公司总体理赔金额为6亿元,其中,重大疾病理赔金额为3.44亿元,占理赔总金额的57%左右。重疾险理赔金额从2019年的2.30亿,到2023年的3.44亿,以每年2800万元的速度在增长。
表6分公司2019-2023年重疾险理赔金额及占比
数据来源:理赔结案清单
2023年的理赔结案清单数据显示,恶性肿瘤占比最高,理赔金额占重疾赔付总金额的77%。最高发癌症为甲状腺癌,赔付件数674件,理赔金额7388万元,占27%。
(二)重疾理赔风险表现形态
1.投诉、诉讼、舆论风险
投诉、诉讼以及受到媒体关注的案件,不仅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本造成显著增加,同时更可能带来公司声誉上的风险,从而不利于公司塑造积极正面的形象以及推广新产品。为了维护公司声誉,公司往往会倾向于通融方式处理重疾理赔问题,尽管这种方式可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声誉风险,但长期来看,它可能会增加公司的赔付压力,进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
2020-2023年我司产生理赔诉讼共计43件,涉及重疾理赔18件,其中未达重疾标准7件,投保前疾病未如实告知10件,属责免事项1件。其中胜诉3件,败诉2件,调解13件。保险公司调解赔付或败诉率高达83%。
表7分公司2021-2023年重疾涉诉案件
数据来源:理赔诉讼清单
2.理赔率风险
理赔率是指在一个会计期间内,理赔金额与保费收入的比例。而理赔率风险的增加主要是因为赔付金额增长速度的过快。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需采取一系列措施。首先,产品的设计和定价须科学合理。其次,销售过程中需要减少逆选择现象,通过严格的核保流程来筛选合格的投保人。在理赔环节,公司应对案件疑点进行详尽的调查,严厉打击保险欺诈行为。
非标案件为非正常赔付的案件,其中包括协议及通融案件。下表为2019年一2023年协议及通融赔付的金额、金额占比、件数、件数占比。
表8分公司2019-2023年重疾险非标件数据表
数据来源:理赔结案清单
(三)重疾理赔风险原因分析
重疾险理赔风险可以归为理赔诉讼风险与理赔率风险两类。构成重大疾病理赔风险的因素可归纳为内部因素与外部因素。
1.保险公司内部因素
(1)产品设计风险
产品定价、条款设计会影响后续的承保及理赔。保险产品本身存在设计漏洞,不但会给保险公司带来赔付风险,而且也容易出现理赔纠纷及诉讼风险。
案例1:重疾“系统性红斑狼疮”定义变化
某客户2003年投保康顺重疾险,后不幸罹患系统性红斑狼疮疾病,公司在处理其理赔申请时,比对条款中重大疾病红斑狼疮赔付标准,未发见血肌酐清除率等相关生化指标,且走访得知,该病一般不做血肌酐清除率检查,因此客户举证困难,导致不能及时获赔而投诉。
产品设计时,重疾定义中的指标如与医疗临床指标有差异时,易在理赔环节产生困扰,影响客户理赔感受,产生投诉等影响公司声誉。公司在后来的产品中进行了修订:
康顺重疾,2003年,“狼疮性肾炎致肾功能减弱,血肌酐的清除率低于每分钟30ml。”
平安福重疾,2015年,“狼疮肾炎致肾功能减退,而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系统性红斑狼疮导致肾脏功能损害,尿蛋白>2g/24小时,且持续性蛋白尿指标>+++;符合WHO诊断标准定义的III至V型狼疮性肾炎。
案例2:重疾“恶性肿瘤”定义变化
某客户2009年投保了鑫盛重疾,保额5万。2012年该客户因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住院并进行化疗。理赔中审核不符合条款约定的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但公司对是否理赔犹豫不决,因其在ICD-0-3肿瘤形态学编码中符合恶性肿瘤,最终通融赔付。此类案件,各分支机构处理不一,有的拒付,有的通融赔付,有的协商比例赔付。由此产生的投诉、诉讼较多。2020版重疾新规对此进行了修订:
2017版重疾“旧规”,“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2020版重疾“新规”,“病灶经组织病理学检查(涵盖骨髓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类别及《国际疾病分类肿瘤学专辑》第三版(ICD-0-3)的肿瘤形态学编码属于3、6、9(恶性肿瘤)范畴的疾病。”
(2)保险代理人的销售风险
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代理人进行保险产品销售,如代理人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出现违规操作,可能会出现较大的理赔风险。在运营过程中,因销售环节存在的瑕疵而引发的理赔纠纷比较常见,这使得保险公司不得不面对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
a.不履行询问、明确说明义务
不履行询问义务表现为,在展业时未按照投保书进行询问,或只笼统询问有没有住过院,对于投保人告知的事项自行评估后不做告知,甚至诱导投保人及被保险人隐瞒既往病史。
未能充分履行明确告知义务,具体表现为未向投保人清晰阐述保单的保障范畴及责任豁免等关键信息。鉴于重疾保险条款的专业性和复杂性,普通消费者对条款内容的理解程度相对有限,因此,急需专业人士提供详尽的解释和说明。若代理人未能充分履行其明确告知义务,则可能为后续的理赔流程带来潜在风险,进而容易引发理赔争议和纠纷。
b.销售误导
一些保险代理人存在过度宣传保险产品的行为,例如过分夸大住院即可获得重大疾病赔付等保障内容,而在推广过程中往往忽视或淡化保单中的不利条款,如责任免除条款等。这种宣传方式导致投保人对理赔预期产生过高的期望。然而,在实际理赔过程中,由于难以满足保险合同中规定的理赔条件,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往往面临心理落差,从而容易引发理赔纠纷。这种不规范的宣传行为不仅损害了保险公司的声誉,也损害了投保人的利益。因此,保险代理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准确全面地介绍保险产品,避免夸大其词或隐瞒不利信息,以确保投保人对保险产品的了解准确无误,从而减少理赔纠纷的发生。
案例:代理人未履行询问义务导致公司败诉案件
某客户为孩子投保少儿平安福,重疾保额20万。在投保后约四个月确诊颅内恶性肿瘤。调查查及投保前颅脑CT检查异常未告知,案件拒付保单解约。后客户提起诉讼,庭审中代理人(孩子的姑姑)出庭作证投保时未进行问询,最终公司败诉,赔付重疾保险金20万。后我司起诉该代理人未履行代理合同义务,发起追偿。
(3)核保作业环节风险
目前,我们面临着核保人员资源紧缺的问题,而新业务量却日益繁重,这使得对投保人的全面核查工作变得极具挑战性。此外,疾病保险由于涉及复杂的医学知识,对核保人员的专业能力要求较高,然而目前核保人员的技能水平尚不足以满足这一需求。同时,在前线业务部门以及代理人的人情施压下,可能倾向于放宽被保险人的健康标准,这一做法无疑会增加赔付率和理赔风险。
(4)理赔作业环节风险
重疾理赔对医学专业理解程度要求更高,如WHO分级、肿瘤学标准、TNM分期等标准,如理赔人员不了解此类标准,会影响理赔效率,导致错判增多,增加理赔风险。另外,理赔流程和岗位设置不合理、过度依赖相关经验、理赔人员离职率高、理赔人才队伍的建设不完善,以及因专业人员少而难以兼顾理赔时效和质量等,也会对重疾理赔风险产生影响。同时,投保人和代理人对理赔人员的投诉、诉讼和媒体施压,以及通融理赔,也是导致理赔风险增大的重要原因。
(5)保险欺诈预警机制不足
保险公司往往信息不足,理赔时调查取证困难,管控不严易导致保险欺诈。整个保险行业也缺乏合作来共同管理这种风险。
2.保险公司外部因素
(1)重疾发病率增长快
重大疾病发病率快速上升是理赔率增高的一个重要原因。据中国癌症中心数据,2022年我国新增癌症病例约482.47万。从2000年到2018年,癌症总体发病率上升,每年发病率增加约1.4%。从2011年到2020年,我国健康险赔付金额从360亿元增长至2921亿元,速度较快,其中,重疾险理赔总金额增长了8倍,出现了赔付支出增速远超保费收入增速的情况。
(2)“重疾不重”造成较高的重疾赔付率
旧规中甲状腺恶性肿瘤可获赔,乳头状癌是较为常见的轻度甲状腺恶性肿瘤,手术费用1-3万元,复发概率低。甲状腺恶性肿瘤发病率逐年快速上升,2013年相较2003年,增长了393%,是增速最快的恶性肿瘤。2023年我司甲状腺癌赔付件数674件,理赔金额7388万元,占27%。
(3)投保人的逆选择风险
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客户未如实告知的情形经常出现。目前来看,投保人的逆选择风险已经成为保险公司理赔流程中存在的最大的风险,在分公司重疾拒付案件中,因客户未如实告知情形而拒赔占很大部分。2020-2023年我司重疾理赔诉讼18件,其中投保前疾病未如实告知10件,占比约56%。
案例:某客户2022年于我司投保重疾险,保额50万。2023年因颅内肿瘤申请重疾理赔,因短期重疾出险,公司开展调查,发现该客户为某医院影像科医生,投保前血液检查显示泌乳素、生长激素指标异常。且短时间内在多家保险公司投保重疾险,保额均为50万,已在同业公司获赔保险金超200万。我司以投保前体检异常未告知拒付解约。
(4)保险行业社会舆论等外部风险
我国保险行业起步晚,早期市场不规范,导致保险公司有些负面形象。现在一旦发生理赔纠纷等情况出现,保险公司一般处于弱势地位。诉讼案件、投诉上访、社会舆论等情况出现,影响公司声誉,不利于公司品牌形象。为维护公司形象,部分公司不得不采取通融赔付等方式,适当放宽理赔条件,增加受损后赔偿金。
(5)法律不健全
不可抗辩条款在疾病保险适用上存在问题,易导致理赔纠纷风险。例如,当被保险人在投保前患有疾病症状,却故意不告知,待合同成立超过两年后,再确诊并申请理赔,或者在合同成立后两年内就医确诊疾病,却等到两年后再申请理赔。此类行为涉嫌欺诈,却能够利用不可抗辩条款逃避法律制裁并获得赔偿。
(6)医疗合作的不健全
医院的不配合给理赔取证带来了困扰,使得调查与取证变得异常困难。一些投保人利用社会关系或者博取同情,试图与医疗人员勾结骗保。医院、保险公司以及相关部门应加强合作,共同打击骗保行为,降低取证难度。 四、公司重疾险理赔风险防范政策
(一)产品方面
重疾“新规”优化疾病分类,定义更突出“严重”,解决了“重疾不重”等争议问题,如将较轻急性心肌梗死、部分甲状腺恶性肿瘤、神经内分泌肿瘤降级到轻症赔付,收窄了赔付标准,降低了公司理赔率过高等风险。根据医疗领域最新技术水平,扩展对冠状动脉搭桥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心脏手术、主动脉手术等8种疾病的保障范围,并优化完善了肾衰竭等7种疾病的定义,可以减少目前面临的较多理赔纠纷及司法问题。此外 ,将原25种重疾改为28种重疾及3种轻度疾病,在法规上使病种数量得到扩展。
“新规”出台后,保险公司应将择优理赔和最大限度拒绝通融相结合,顺利做好新旧产品的过渡。
1.择优理赔
择优理赔,为2020年末针对重疾险客户所提出的新术语。对于已经购买了旧规重疾险产品的客户,在未来理赔时,可以在新规与旧规的相关疾病定义中,选择有利于自身、理赔标准更宽松的定义作为赔付依据。据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月,已有56家保险公司实施理赔择优方案。
择优理赔并不会显著提高理赔率,反而有助于降低因不当赔付带来的风险。此前,我们将部分不符合规定的赔付归类为通融理赔。在重疾险理赔过程中,因疾病定义与目前医疗水平不匹配,常出现理赔争议,许多公司采用“通融赔付”来维护其声誉。我司在过去处理的重疾案件中,涉及腔镜手术、某些肿瘤形态学编码属恶性肿瘤范畴但不属于ICD-10分类的案件较多通融赔付。若不采用择优理赔,此类案件可能引发诉讼和投诉风险。而主动选择择优理赔,可解决不当赔付和理赔争议问题,将不确定性转化为确定性,使理赔支出可预测并提前分析,纳入成本核算。这不仅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也有助于提升公司声誉。
2.最大限度拒绝通融
在择优理赔的情境下,应坚决抵制非必要理由的通融赔付。对于新旧规定中均未涵盖的疾病,必须果断拒赔,并提供充分的拒赔依据。此做法能有效降低不当理赔支出,从而减轻公司理赔风险。新规定的实施,为重疾险市场营造了有利的宏观环境,提供了明确的规范指引。在遭遇被保险人起诉时,明确清晰的重疾定义和使用规范不但能为保险公司打造有利外部环境,还能维护公司权益与形象。
以恶性肿瘤争议案件为例,旧规约定属ICD-10的肿瘤范畴才行。择优后,不属ICD-10恶性肿瘤范畴但属于ICD-0-3的恶性肿瘤范畴如朗格汉斯综合征可赔付。而对于交界性肿瘤,新旧规均不保障,则应最大限度拒绝通融。
以心脏瓣膜手术争议案件为例,旧规约定必须实际实施了开胸手术才行,而胸腔镜手术、介入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择优后,腔镜手术可赔付,而对于介入治疗(支架植入或球囊扩张),新旧规中均不保障,则应最大限度拒绝通融。
(二)保险代理人销售方面
1.严格实行双录
原保监会于2017年颁布的《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确立了保险销售行为可溯源管理制度,即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利用录音录像技术(双录)记录销售全过程,包括投保条款及免责说明、投保人填写投保单、代理人询问等。此制度旨在实现问题责任可确认、信息可查询、销售行为可回放。青岛银保监局进一步优化推动此制度,明确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青岛地区超1年的人身保险产品销售全程需录音录像。双录制度的实施,不仅保护了投保人、被保人和保险公司的权益,还为争议解决提供了有力证据,有效解决了寿险交易中“举证难”的问题,同时确保了保险人履行了其询问义务、说明义务。
2.将理赔投诉与前线部门业绩、代理人利益关系挂钩
销售环节,部分代理人未履行问询和明确说明职责,存在夸大产品优势或隐瞒不利条款等行为,出现客户理赔预期过高,从而引发理赔争议等问题出现。在理赔过程中,部分代理人出于个人利益考虑,向客户施加压力甚至鼓励投诉,损害了公司与客户的关系。为改善这一现象,应完善代理人管理制度,将理赔投诉与代理人利益及前线部门绩效挂钩。同时,加大对代理人隐瞒病情等不当行为的处罚力度,并明文规定禁止代理人对核保核赔部门施加不当影响。此外,还需加强代理人对相关产品的学习,确保其全面了解产品具体条款和免赔责任,以减少客户对理赔理解的偏差,有效避免保险理赔纠纷,降低司法诉讼风险,进而进一步降低整体理赔风险。
(三)投保人逆选择风险方面
1.与社保、医疗机构加强合作,严格核保
核保过程需严格依据客户提供的病历资料,并与社保、医疗机构紧密合作,利用联网数据核实被保险人的住院记录,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重复沟通,降低运营成本。通过与指定医疗机构的合作,获取准确的体检数据。在调查过程中,需运用合适的调查技巧和途径,深入挖掘真相,全面了解投保人的动机、经济状况、健康状况和职业分类等关键信息。
2.行业合作,建立投保人信用记录
借鉴银行业经验,构建投保人信用档案,设立信用查询机制,以提升行业信用水平。保险公司负责提交投保人信息,并需举证投保人是否存在故意、重大或一般过失行为。此信用系统信息保密,仅供保险公司在查询评估投保人信用时使用。当投保人信用等级较低时,可根据费率相关规定调整保费。同时,行业协会应促进公司间的沟通与协作,共享风险防范措施,共同防范欺诈行为。投保人认识到不诚信行为的后果后,将更审慎地投保,并更倾向于履行告知义务。
3.不可抗辩条款的完善
我国《保险法》中不可抗辩条款为,当保险合同有效成立超过两年后,即便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也不能解除合同。然而,这一规定存在一定道德风险,被部分投被保人利用,从而规避不诚信行为的后果。因此,为减少道德风险和维护公平正义,建议完善更新我国《保险法》中不可抗辩条款。具体而言,应明确规定不可抗辩条款的适用情形,防止其被滥用。可参照美国、德国部分州的立法经验,明文规定故意欺诈等案件不受不可抗辩条款保护,以确保法律制度的严谨性和公正性。
4.保险公司改进承保过程
投保问询过程中,应尽量减少概括性条款的使用,以清晰明确的文字表达,防止投被保人产生误解或歧义。同时,投保告知书中应当明确列明不如实履行告知义务可能出现的严重法律后果,并要求投保人亲自抄写,确保其对相关责任有充分了解,消除其侥幸心理。
(四)产品核赔方面
理赔人员必须加强专业技能培训,特别要熟练掌握TNM分期、WHO分级、Ann Arbor分期、Binet分期等最新的医学分期标准,以便在理赔过程中能够迅速且准确地判断疾病的严重程度。这将有助于降低误赔率,提高理赔效率。针对高额、高风险及罕见病种的疑难案件,理赔团队应进行深入的综合分析和讨论,形成合议机制。同时,理赔人员还应加强与医疗机构的沟通协作,指导医生按照新的医学分期标准在病历中明确标注疾病的分期信息,以便公司做出科学、合理的理赔决策,从而减少理赔纠纷的发生。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将能够更好地为客户提供高效、准确的理赔服务。
【参考文献】
探索“双碳”背景下的新型储能保险供给
人保财险青岛市分公司 吴越先
[摘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确保能源安全。能源活动碳排放占我国碳排放总量近80%,风能、光能等清洁、可再生新能源的普及可以有效降低碳排放,但风能、光能还存在日内出力曲线波动大以及季节性、地域性差异大等难题亟待解决,储能则能很好地提升风光资源波动稳定性,其中新型储能占新装机储能项目的绝大多数。保险行业应根据新型储能的风险保障需求和现有新型储能保险产品的供给情况探索新型储能保险研发方向,为新型储能产业链客户提供更优质的保险服务,为国家实现“双碳”目标及保障能源安全贡献力量。
[关键词]新型储能;双碳;碳排放;储能;新能源
一、研究背景
温室气体一般指任何会吸收和释放红外线辐射并在大气中的气体,主要包括二氧化碳、甲烷等,由于其中最主要的部分是二氧化碳,因此在进行碳排放描述时往往以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作为一种温室气体排放量的量化指标,虽然计量上存在一定的失真,但将“碳排放”理解为“二氧化碳排放”已被国内外学者广泛地接受。
自1990年至2020年,中国碳排放从21.73亿吨增长至109.45亿吨,增幅超过5倍。2020年,中国碳排放接近世界碳排放总量的三分之一(32.61%),已16年蝉联全球碳排放第1大国“桂冠”,并且2018年至2020年,在世界除中国以外地区碳排放量逐步下降的情况,中国碳排放仍在提升,我国碳减排压力巨大。
2015年,《巴黎协定》明确了本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的目标,据不完全统计全球有超过130个国家已经或者计划宣布确立碳中和目标,走向“双碳”已成为世界主要国家的共识。2020年9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讲话中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的宏伟目标,体现了我国对碳减排的责任担当,为我国全面绿色转型发展指明了目标。
(二)新型储能的作用至关重要
图2:新型储能和“双碳”的关系
“双碳”的实现简单来说可以分为降低碳排放和提升碳固定,然而,在任何一个领域降低碳排放,都无法绕开能源。据Climate Watch统计,2020年,能源活动碳排放占全球碳排放总量的74.66%,其中,能源活动碳排放主要来自发电和供热,占能源碳排放量的42.79%,占碳排放总量的31.95%;据国际碳行动伙伴组织(ICAP)统计,2020年,中国能源活动碳排放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77%,其中又以化石能源碳排放为主,全球碳排放来源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碳减排的方向。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能源体系。新能源,特别是风光电的推广可以有效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进而降低能源活动碳排放,因此发展新能源对实现“双碳”目标、解决国家能源安全问题至关重要。但是,风光资源也存在间歇性、波动性等缺陷,在新一轮能源革命中,现有电力系统需要接受和消纳大规模高比例波动性强的风电、光伏发电,如何有效抑制新能源发电的间歇性、波动性,提高新能源大规模并网发电稳定性成为关键性问题。
新型储能是指除抽水蓄能外,以输出电力为主要形式的储能。主要包括电化学(锂电池、液流电池、钠离子电池等)储能、机械(压缩空气、重力、飞轮等)储能、电磁(超导、超级电容等)储能、热(储热、储冷等)储能、氢储能等技术路线。虽然抽水蓄能具有技术成熟、储能容量大、系统效率高、运行寿命长、安全性强等优势,但抽水蓄能电站的建设受地形因素限制较大,且建设周期较长,随着以电化学储能为主的新型储能造价下降,新型储能增长迅速,成为储能行业发展的主力。新型储能具有响应快、配置灵活、建设周期短等优势,可在电力运行中发挥顶峰、调峰、调频、爬坡、黑启动等多种作用,推动新能源及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是构建形成“近零排放”新型能源供应系统的关键保障,是实现“双碳”目标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也是催生国内能源新业态、抢占国际战略新高地的重要领域。
(三)政府是新型储能发展的推手
据EIA预测,2050年,风能和太阳能发电将占到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72%,风能和太阳能等新能源所特有的间歇性和不稳定性将推动全球储能产业快速发展。世界主要经济体均将储能产业发展提升至国家或地区发展战略的层次,注重新型储能产业的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推广等全流程发展,近几年各国家和地区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促进储能全产业链发展,全球新型储能市场高速增长,新型储能主要分布在中国、欧洲和美国。
表1:各国家和地区发布的部分新型储能政策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国家层面出台储能相关政策近百条,涉及市场机制、新能源配储、源网荷储一体化、工程建设、安全监管等方面;2021年2月25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出了“源网荷储”概念,极大地提升了储能的地位;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发展新型储能”。全国已有近30个省份出台了“十四五”新型储能规划或新能源配置储能文件,大力发展“新能源+储能”,并出台其他储能相关政策超过500条,涉及装机规模、市场机制、储能补贴、新能源配储、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安全监管等方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划的“十四五”期间新型储能装机目标已达到67.85GW,是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到的“2025年达到30GW”目标的两倍。随着国内电力行业电源结构、网架结构等发生重大变化,新型储能装机规模持续扩大,电力系统运行管理的复杂性不断提高,对风险保障的需求量显著增加。
表2:中国发布的部分新型储能政策
2023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科技部、人民银行、原银保监会、能源局印发《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储能电站定制安全保险,强化安全设施配置。2023年3月1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保险机构设立新型储能专属保险,开发产品质量责任险、产品质量保证险等险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保险行业应聚焦新型储能保险供给,建立新型储能保险产品体系和服务体系,为新型储能产业提供完备的资金支持与风险保障,为新型储能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从保险业发展角度来看,本研究对新型储能保险的系统性梳理总结能为保险机构开展新型储能保险业务提供指引和参考,有助于保险机构拓展业务,培养新的增长点,更好地发挥保险在新型储能产业中的损失补偿、风险防范和资金融通功能;从新型储能有关主体发展角度来看,本研究有助于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和储能侧等有关主体根据自身的风险特点,选择适当的新型储能保险产品,提高自身在新型能源供应体系中的风险管理水平和风险损失承担的能力,保障新型储能产业健康发展,提高我国新型储能行业的盈利水平和竞争力。
三、新型储能保险产品供给
新型储能的应用场景主要可分为电源侧、电网侧和负荷侧等,在电源侧新型储能可以存储超发电量,平滑风光电出力曲线波动,避免弃风弃电和影响新能源装机,主要起到匹配电力生产和消纳、减轻电网压力等作用;在电网侧有助于电网削峰填谷、调峰调频,主要用于减少或延缓电网设备投资、缓解电网阻塞,以及为电力系统提供辅助服务,提升电网可靠性;在负荷侧帮助用户实现削峰填谷、光伏自发自用,降低电费支出,或作为备用电源以备不时之需,提升用电稳定性。
在电源侧新型储能项目的主要是根据政府要求的新能源强制配储,以及通过投资补贴和运营补贴政策引导投建的项目,经济性不显著,政策是推动电源侧新型储能的主要驱动因素;电网侧储能则是以租赁模式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投资运营,但现有非独立储能项目也面临着“结算难”问题。独立储能作为独立市场主体将成为电源侧的发展方向,通过电力现货交易、容量补偿收入、容量租赁收入、辅助服务等方式获取收益。负荷侧储能项目分为家庭配储和工商业配储,家庭配储以“家庭光伏+储能系统”用于夜晚使用和并网或利用高峰谷价差降低用电成本;工商业配储则用于自发自用节约购电成本或进行峰谷套利。
新型储能的95%左右是电化学储能,截至2023年底,锂电池储能仍占电化学储能技术应用的主导地位,占比为95.89%。已投运的电化学储能电站主要分布在电源侧(占比49.11%,较2023年上半年降低4.13%),其中90.63%(较2023年上半年提升8.67%)为新能源配储;电网侧占比48.09%(较2023年上半年提升5.12%),其中94.52%(较2023年上半年提升4.87%)是独立储能;用户侧占比2.8%(较2023年上半年降低0.99%),其中72.88%(较2023年上半年提升5.79%)为工商业配储,电网侧的独立储能总功率提升最为显著。
(二)新型储能应用风险
以电化学储能为例,2023年,电化学储能电站非计划停运1030次,电站关键设备、系统及集成安装质量问题是导致电站非计划停运的主要原因,国外以及国内的储能起火事故说明,安全问题是电化学储能规模化健康稳定发展的关键影响因素,电化学储能的安全标准、管理规范有待进一步提升。2023年11月,国家能源局官网印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发电侧电网侧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运行风险监测的通知》,要求电源侧和电网侧电化学储能增强安全运行风险监测和预警,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代表着电化学储能安全问题再次引发国家层面重视。
1.随着锂电池使用时间和循环次数的增加,电芯间的不一致性会逐步增加,其安全可靠性降低;
2.部分储能电池模块不具有结构性反接功能,为检修维护工作带来误接线、加剧热聚集等安全风险;
3.部分既有储能电池采用了动力电池标准,且部分储能电池生产厂家生产品质良莠不齐,部分储能电池存在鼓包漏液情况,可能导致电池热失控等安全风险,可能造成火灾、爆炸和气体释放;
4.部分储能变流器(PCS)散热封口未安装防尘网或防尘网未及时清理,导致PCS温度过高;
5.部分储能变流器(PCS)与电池集成在一起,容易导致温度过高;
6.部分电池管理系统(BMS)不具备在线均衡功能或存在设计缺陷,缺少电池一致性管控,可能导致个别电池加速老化甚至引发热失控;
7.部分电池集采线松动虚接或接口老化,容易导致检测的电池电压波动报警;
8.部分能量管理系统(EMS)不具有故障隔离控制功能,可能扩大故障范围;
9.集装箱储能电站防水功能不达标,导致雨水渗入;
10.部分储能电站消防系统仅对小面小范围明火有效,在复燃或大面积燃烧时缺乏效果。
除了电化学储能电站发生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等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和给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发生事故后储能电站停运还会造成用电成本的增加和储能收入的损失。随着电化学储能电站容量不断提升,电池单体颗数的规模已经达到万级甚至几十万级,维护难度极大,电化学储能运维涉及电气、化学、控制等多专业,当前运维粗放,运检维修人员专业性不足等问题会进一步提高电化学储能的应用风险。
(三)新型储能风险管理
表3:电化学储能和机械储能相关风险的影响因素
创新能够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是新型储能产业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然而,新型储能涉及多条技术路径并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部分技术路径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风险管理是新型储能不可回避的话题。以电化学储能和机械储能为例,储能项目可能面临自身的财产损失风险、对第三方的运营责任赔偿风险以及运营中断带来的费用增加或收入损失风险,用储主体可以采取风险预防、风险自留、保险转移等方式应对有关风险。
1.风险预防通过对储能项目可行性、科学性进行研究,权衡项目的风险水平和收益水平,合理预测并制定储能项目建设方案及运营方案,同时,建立风险监控、预警、应急处理机制,定期对项目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及时调整和改进风险监控、管理机制;
2.风险自留可对于发生频率高、损失额度小的风险进行自留,可以自有资本或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建立风险准备金应对自留风险;
3.风险转移可将发生频率低、损失程度大的风险转嫁至保险机构,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由保险机构按照保险合同给予经济补偿,缓解相关风险变化对用储主体的冲击,减轻相关风险发生时自身的经济负担和损失。
风险预防、风险转移是性价比更高的新型储能风险管理方式,可有效降低新型储能风险发生的概率或频率,减轻新型储能风险损失的程度,但也需要一定的风险预防成本以及保险费等风险转移成本支出。
(四)新型储能保险产品体系
新型储能涉及多条技术路线,且部分技术路线成熟度有限,新型储能保险面临风险因子复杂多变、缺乏历史数据、保险机构缺少专业人才、用储主体保险意识不强等现实问题。海外(再)保险机构在新型储能保险领域推出了一些创新产品,例如,慕尼黑再保险推出的液流电池储能系统性能保险,保期长达十年,是全球第一个针对储能系统推出的专属保险产品。Ariel Re也推出了电池储能系统产品效能保险,为储能制造企业提供电容量质保支持。国内保险机构多以传统的财产险、工程险、责任险承接新型储能项目,鼎和财险、人保财险和平安财险等公司先后推出电化学储能系统财产保险、机器损坏保险、质量保证保险、效能保证保险和责任保险等专属产品,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国内保险市场对在新型储能保险领域的产品供给不足。
电化学储能保险单个项目保额不大,一方面,电化学储能电站通常和用储主体其他财产一同投保,除非特别注明,否则保险机构难以识别;另一方面,如果电化学储能电站单独投保,因保额较小风险只能由保险机构全额自留,难以获得再保支持。据统计,2022年,国内电化学储能项目已经爆出了20多起安全事故,在此基础上新能源车、电动自行车等动力电池的火灾事故多发令保险机构深刻认识到电化学储能的风险,因此保险机构一般将其定性为高风险业务,加之无法通过再保机构分散风险,保险机构通常选择谨慎承保或者拒保。机械储能的风险则和抽水蓄能相似,偏向于建筑物的工程(财产和第三者)风险和运营期间设备的机损风险,风险因素类似传统风险,只需传统风险基础上进一步关注机械储能的导热油泄漏、压缩空气泄漏、盐穴倒塌等特殊风险。
表4:电化学储能和机械储能保险产品体系
在根据新型储能项目风险特性,针对传统工程风险、财产风险、机损风险、质量风险、责任风险进行专属产品设计的基础上,新型储能项目的电量损失、用电成本和储能收入损失可以作为前瞻性产品开发方向:
1.电量损失保险
主要保障:因新型储能项目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质量缺陷导致储能项目已储存的电量灭失或预期可以储存的电量无法储存,保险人负责赔偿电量损失。
应用场景:(1)新型储能项目已经储存的电量因上述原因损失了电量生产或购买成本和储存成本;(2)用于电源侧或电源侧配储消纳超发电量的新能源储能项目因上述原因无法正常使用损失了发电成本。
2.用电成本保险
主要保障:因新型储能项目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质量缺陷导致储能项目无法正常使用,造成用储主体无法通过新型储能项目降低用电成本。
应用场景:用于负荷侧利用峰谷电差降低用电成本新型储能项目因上述原因无法正常使用增加了用储主体能源消费。
3.收入损失保险
主要保障:因新型储能项目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质量缺陷导致储能项目无法正常使用,造成用储主体无法通过新型储能项目获取项目收益,保险人负责赔偿用储主体的收入损失。
应用场景:用于独立储能项目或其他发电并网项目因上述原因无法正常使用造成用储主体无法通过峰谷电差等方式获得收益。
四、新型储能保险发展趋势和发展建议
据美国能源信息署(EIA)预测,未来30年全球发电量将增长约70%,可再生能源占比将提升至总发电量的56%,风能和太阳能发电将占到可再生能源发电的72%,较2020年提升近一倍。据CNESA预测,2021年至2027年全球储能总装机规模复合增长率为31%,电化学储能装机规模复合增长率61%,新型储能产业发展迅猛。随着《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储能电站定制安全保险,以及有关新型储能保险利好政策出台,新型储能保险突破十亿保费规模的未来可期。
(二)强化新型储能保险政策支持力度
新型储能保险作为服务国家战略的创新产品,政府必须加强财政支持与组织推动,出台发展新型储能保险的指导性意见,建立政府主导下的多方协作机制,开展对新型储能保险的指导、规划、宣传、监督等工作。在全面鼓励发展新型储能保险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或地方政府支持的新型储能技术路线或用储主体选择性地对购买的新型储能保险给予差异化财政补贴或纳税减免,也可在进行新型储能立项或投融资方面对购买新型储能保险的主体优先考虑。在鼓励保险机构为新型储能项目提供风险保障的同时,也要对新型储能保险的经营风险、合规性风险加强监管,推动我国新型储能保险的可持续发展。而保险机构则应当紧密结合政府新型储能保险政策开展工作,并与政府保持密切协作,充分发挥政策效果。
(三)优化新型储能保险产品供给
保险机构对新型储能项目风险的不了解,极大地限制了新型储能保险产品的科学定价、精准定损以及创新产品的开发,现阶段新型储能保险专属产品仅涵盖了电化学储能项目,对其他技术路线鲜有探索,现有的新型储能保险产品与用储主体的实际需求也存在较大差异,匹配度有待提高。保险机构应联合主管部门深入开展试题调研,了解用储主体需求,收集数据搭建风险数据库并建立健全新型储能风险评价模型,提升风险模型的可验证能力和可解释性,提高科学定价能力。在持续完善电化学储能保险产品体系的基础上,探索推进机械储能、电磁储能、热储能和氢储能保险产品研发,为新型储能提供全技术路径、全流程、全方面的保险保障。
(四)建立健全全流程保险服务体系
近年来,保险机构“保险+服务”的发展趋势逐渐增强,原银保监会于2023年初发布《关于财产保险业积极开展风险减量服务的意见》,进一步强调了风险减量服务对于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提高社会抗风险能力、降低社会风险成本的积极意义。保险机构应完善安全检测、技术评估和数据采集手段,提高数据分析能力,提升输入数据的质量和种类,提高风险评估技术的准确性和效率;加大保险科技研发投入,增强对于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核心保险科技的应用能力,发挥智数技术的数据收集、风险预测等功能;制定新型储能风险评估技术标准,形成行业通用的风险评估模型,坚持“保险+风险减量管理+服务”,积极协助投保主体开展风险评估、培训教育、隐患排查、监测预警等风险减量工作,实现风险减量等新型储能保险服务的专业化、精细化发展,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建立新型储能保险共保体等方式对新型储能风险加以转移和分散。
(五)注重新型储能保险人才培养
新型储能保险想要发展,就需要保险机构拥有既懂保险又懂新型储能风险按的人才,保险机头应当建立、完善新型储能保险领域的复合型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机制。既要向外招揽人才,又要注重内部人才培养,与用储主体建立合作机制,以基础培训、交流学习为载体,打造符合新型储能保险人才的预备机制,提高人才综合发展质量。
(六)建立行业自律促进可持续发展
以企财险为例,我国市场竞争激烈,费率连年走低,大量市场主体常年亏损,建议保险行业对于新兴的新型储能保险领域保持理性,共同恪守费率底线,减少无序竞争,确保保费充足度,只有这样保险机构才能在成本可覆盖的情况下为用储主体提供配套增值服务以及进一步研发适配性更高的新型储能保险产品,为新型储能行业提供高质量、可持续的新型储能保险保障。
(七)利用再保险机构进一步分散风险
完善的再保险制度降低新型储能保险机构的经营风险,直接保险机构要与再保险机构精诚合作,共享新型储能保险风险数据和经营效益,充分运用再保险公司的数据优势和技术优势,进一步完善新型储能保险专属产品开发,并为专属产品提供有力的再保支持。在电源侧、电网侧等涉及电力系统整体稳定性和较高数据安全性要求的领域,建议直接保险机构优先向国有再保险机构寻求合作,做好相关数据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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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赋能营运车辆保险风险减量管理的应用研究
—以青岛地区为例
人保财险青岛市分公司 王兵
摘要:2023年,原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财产保险业积极开展风险减量服务的意见》指出,财产保险业要深刻认识和把握开展风险减量服务的重要意义,坚持回归保险本源,始终以服务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合规服务底线,统筹谋划,不断提升风险减量服务水平。作为财险第一大险种,当前车险行业推进风险减量管理,既是车险市场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国家政策积极引导和技术基础不断完善的必然趋势。面对营运车辆投保难、赔付成本高等问题,本文探索在青岛地区范围内,大数据、互联网和移动技术在营运车辆保险风险减量管理中的应用,提出科技赋能营运车辆风险减量的相关应用和行业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推动营运车辆风险控制的升级,打造保险行业价值链协同联动发展。
关键词:车险、营运车辆、风控、科技
1 绪论
1.1研究背景
多年来,车险被固定视为车辆的风险转移,将个体车辆风险从被保险人转移至保险公司,然而并没有对整体社会风险造成实质性减少。2022年,青岛车险市场96.57亿元,同比增长5.52%,其中营运货车占比约为7.97%,增速-3.52%。车险综合改革实施后,由于单均保费下降,车险业务赔付率上涨,且保费增长也面临较大压力。在此背景下,营运车辆因其出险率高、长尾明显、赔付成本高等原因非但没有成为财险公司缓解保费压力的增量市场,反而更令财险公司避之不及。从被保险人与保司的角度来看,面对营运车辆的投保难题,对营运车辆风险减量管理进行应用探究以降低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变得尤为重要。从整体上减少社会所面临的风险程度及其带来的成本,为投保人和整个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1.2研究目的和意义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了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于2021年12月29日发布的《保险科技“十四五”发展规划》中强调推动大数据技术在保险业价值链中深度应用,以推动业务模式的持续创新。加快推进大数据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将为经济发展质量、效率和动力的变革注入强大的内生动力,助力我国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风险减量不仅有助于社会整体的风险降低和效益提升,也为保险公司在高质量发展方向上探索有益的道路。作为财险第一大险种,当前车险行业推进风险减量管理,既是车险市场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国家政策积极引导和技术基础不断完善的产物。尤其在营运车辆方面,在科技赋能营运车辆保险风险减量模块下,数据分析和预测模型、互联网与移动技术应用和区块链技术三个领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本文探索在青岛地区范围内,互联网和移动技术在营运车辆保险风险减量管理中的应用,推动营运车辆风险控制的升级,打造保险行业价值链协同联动发展。
本研究在理论层面上对营业车辆保险风险减量理论进行了丰富,同时在实践层面有助于提升社会的抗风险能力,减少经济损失。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看,本选题对当前车险行业高质量发展决策提供理论支持。
1.3研究内容与方法
1.3.1研究内容
本课题主要讲述了科技赋能营运车辆保险风险减量领域的发展与青岛地区的应用现状,探讨了科技赋能营运车辆风险减量的有效应用,聚焦互联网与移动技术应用、区块链技术、图像算法识别三个核心科技技术,提出科技赋能营运车辆风险减量的相关应用和行业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推动属地保险行业在风险控制领域的发展和升级。
首先,将营运车辆保险风险减量管理分为三个模块,第一是了解客户需求,优化风险减量模式;利用互联网和移动技术应用、客户行为来判断客户的需要,同时加强事故损失评估技术,加强客户服务。科技赋能的风险减量管理可以为保险行业带来更好的用户体验,提高客户满意度,增强保险市场的发展活力。第二是加强科技创新,提高风险减量手段;第三是创新合作模式,拓展风险减量渠道。研究如何运用科技手段有效管理营运车险风险,有助于提高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竞争优势,缓解营运车承保难问题。此外,研究成果还可以为政府监管部门提供参考,制定更科学、有效的监管政策建议,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1.3.2研究方法
采用的研究方法主要为四点,文献综述法,研究国内外文献;案例研究法,以现有案例进行应用分析;理论建模法,改善预测结果;实证研究法,定量分析,得出客观的、可重复的研究结论。积极推进研究结果用于保险公司的实际业务中,促进大数据技术在保险风险减量管理领域的应用和推广。
2 相关理论与研究现状
2.1 风险减量相关理论
2.1.1风险减量的定义
在保险领域中,风险减量指的是利用专业和先进的科技手段,通过积极干预被保险对象的风险管理过程,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从而实现社会总体风险水平的降低,为投保人和社会创造价值。这一过程也包括了对定价、承保条件、理赔和客户服务等一系列管理活动的优化。风险减量管理的主要流程包括风险评估、风险排序、风险应对等环节,核心含义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为事前风险控制,即在事故发生之前,通过降低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来进行风险控制;二为事后风险控制,即在事故发生之后,采取有效的救援措施来降低损失。
2.1.2风险减量的目标和意义
风险减量的核心目标是在最小化风险的同时最大化社会效益。从社会角度来看,风险减量是财险业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有力手段之一。成功的风险减量有助于提升社会的抗风险能力,降低社会承担的风险成本,提高整体风险保障能力,减少经济损失。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看,风险减量管理也是当前保险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要路径,能够增加保司盈利,确保企业稳健经营,还能激发客户服务创新,形成核心竞争力。
2.1.3营运车辆风险减量的意义
作为财险第一大险种,当前车险行业推进风险减量管理,既是车险市场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国家政策积极引导和技术基础不断完善的必然趋势。2016年。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55号文要求普及智能车载设备和安全预警装置,为建立社会化风险减量管理体系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为风险管理提供了更强大的科技支撑。2023年,原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财产保险业积极开展风险减量服务的意见》指出,财产保险业要深刻认识和把握开展风险减量服务的重要意义,坚持回归保险本源,始终以服务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合规服务底线,统筹谋划,不断提升风险减量服务水平。因此营运车辆风险减量管理不仅有助于社会整体的风险降低和效益提升,也为财险公司在高质量发展方向上探索有益的道路。
2.2研究现状
随着近年来科技与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欧美和中亚地区对传统保险的风控模式进行了一系列集中变革,国内相关保险经营主体也进行了一系列科技赋能保险经营和服务的尝试。在车险行业也面临着日益复杂的风险挑战的情况下,科技赋能营运车险风险减量管理的应用研究在近年来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研究。当前国内外与营运车辆风险减量管理相关的文献综述主要集中在利用科技手段分析车辆行驶数据和驾驶行为方面。在驾驶员端,这些应用主要包括对驾驶行为进行辅助或矫正;在保险公司角度,则是利用行驶数据加强风险控制能力,提高定价的准确性。目前主要有三个研究领域:一是针对保险公司风险减量的研究;二是利用机器学习技术进行车辆风险因素分析,改进车险费率厘定结果;三是利用图像识别技术对驾驶员行为和实时路况进行分析,以确认驾驶员状态和预判道路风险,并对潜在的风险驾驶行为进行提醒。
2.2.1 保险公司风险减量相关研究现状
在威廉姆斯和汉斯(2009)所著的《风险管理与保险原理》一书中,作者们将风险管理界定为保险公司的管理科学,并主张通过定量分析方法对其进行系统性研究。然而,Kenneth(2014)在其研究论文中提出,风险本质上具有不可预测性,这一特性导致大多数保险公司难以将所有潜在的车险风险预先精确识别并纳入合同之中。此外,保险业务员在与客户互动时,也难以全面评估相关的道德风险。朱润彤与段海艳(2018)的研究指出,车险行业面临的问题包括公众保险意识不足以及赔付压力过大等。鉴于此,财险公司应采用基于大数据平台的客户细分策略,并对高风险业务的高额投保进行限制,以此作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张岳峰(2020)的分析专注于美国Progressive保险公司的经营实践,特别是其推广的使用基于使用情况的保险(UBI)模式,这一商业模式可为中国财险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提供转型的借鉴。张澄(2016)强调了车辆出险位置分析的重要性,并建议结合大数据技术和定位系统来明确地理位置对车辆事故风险的影响,提升风险管理的精准度。郭捷(2017)探讨了车险理赔及降低赔付风险的策略,提出了优化理赔团队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严厉打击欺诈行为等措施来减少赔付并降低额外损失。奚源(2020)认为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对于其长期发展的战略意义,应实施精细化管理,深入进行风险管控从而提升保险公司经济效益。宋兵和杨秋(2023)从风险减量管理的视角出发,提出财产保险公司应利用科技手段为客户提供风险评估与指导,以提升客户体验和满意度。这些研究成果为保险公司在风险管理领域提供了多角度的理论支持和实践策略,强调了科技在风险评估和管理中的关键作用,以及在提升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方面的潜力。
2.2.2 营运车辆保险风险因子研究现状
Fabiano 等(2002)通过统计分析以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探讨了天气状况、道路环境等因素对运输风险影响程度的事故风险评价体系。Rao 等(2004)根据不同类型危险品特性等,提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风险分级评价法。沈小燕等(2012)深入分析了886起危险品罐车运输事故的各类致因因素,得出人员因素占事故致因因素的67% 。近年来,随着地理信息系统、数据挖掘技术等兴起和发展,从危货运输风险致因因素、路径优化、风险预警等角度进行研究,以往风险度量模型也得到进一步完善。Bahar等(2004)利用 GIS 建立道路危险品运输风险分析模型,有效选择最优运输路线,规避运输路线上的风险因素。Jin-Tsai Wong(2004)结合非参数方法-粗糙及理论,实际计算得出风险事故致因因素主要有人员、环境路况。任常兴(2007)以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率判断事故预警等级,并提出事故现场人员疏散范围计算方法。Michal Balatka 等(2012)基于地理信息系统,考虑不同地区地形、地貌等因素,结合蒙特卡洛法建立不同地区液体污染物泄露模型,较好的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2016年,Francyelly等人开发道路运输危险品事故(THMR)环境风险评估模型。量化环境风险有助于确定事故风险高的区域。王玉等(2019)为进一步加深对危险品运输事故致因因素研究,采用人因分析和分类模型得出造成驾驶员危险驾驶行为的主要因素为违规驾驶、管理问题等。王征等(2019)建立危险品在城市快速路上风险评价动态模型,结果得出车速大小不同对危险品运输风险有较大影响。
2.2.3 疲劳驾驶与车道偏移相关研究
吴超仲等(2007)对当前疲劳驾驶监测方式发展情况进行阐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以驾驶员生理状态为基础监测驾驶行为变化情况的模型,该模型可较好的识别驾驶员是否处于疲劳驾驶状态。GRABAREK 等(2012)通过分析危险品道路运输事故,得出疲劳驾驶会降低驾驶员心理效能,进而造成运输事故。Chu H C(2014)研究得出疲劳驾驶、鲁莽驾驶、酒后驾驶是高速路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致因因素,其次在黎明及夜间疲劳驾驶事故率较高。Kong W 等(2015)对驾驶过程驾驶员脑电波进行监测,发现驾驶员在疲劳驾驶时大脑中的α波会明显变化。罗旭等(2015)为提高疲劳驾驶识别准确度,建立了小波变换 EEG 的 BP 人工神经网络疲劳辨识模型,经验证,该模型准确度超 90%。张珊等(2023)提出基于主观评价的驾驶员疲劳状态监控系统测试方法,以准确地评价驾驶员疲劳等级,有利于保障道路行车安全。
D.O.Cualain 等(2012)利用霍夫变换和聚类算法对车道线建模,达到有效追踪车道线,避免车道偏离的目的。马勇等(2015)采取 398 次驾驶人分心过程车辆运动状态数据进行实验,分析得出驾驶分心会造成车道偏离,且车道偏离随分心时长增大,在 3 秒时达到偏移量顶峰。王其东等(2018)提出并实验证明驾驶人偏离车道意识识别准则能够有效避免车辆偏离车道。朱冰等(2019)通过分析和辨别驾驶员自身驾驶习惯,得到更具个性化、准确度的偏离车道预警模型。
3 了解客户需求,优化风险减量模式
3.1互联网与移动技术应用
在科技赋能车辆保险风险减量管理的应用中,理解并满足客户需求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当代消费者对车险服务的期望已从简单的风险保障转变为对价格公平性、服务便利性、全面保障等多方面需求的综合追求。因此,保险企业需要运用互联网与移动技术等科技手段结合,深入洞察客户需求,优化风险减量模式,提供更加个性化、精细化的保险服务。
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为保险公司深入了解和满足客户需求提供了重要支持。通过利用互联网平台收集大量客户数据,保险公司能够通过深度数据分析来全面把握客户需求、驾驶习惯和风险偏好的细节,结合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对风险的预测和管理,进而优化风险减量模式,提供更加贴近客户需求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例如,通过识别体现车辆违章情况的交通分,建立预测模型,可以提前识别客户潜在的交通违章风险因素,采取遵守交规活动、风险防范培训等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降低违章带来的风险的发生。
移动技术的应用,可以进一步提升保险服务的便捷性和效率。移动技术为保险公司和客户之间的互动提供了便利的平台。通过移动应用,客户可以随时随地查询保险信息、购买保险产品、申请理赔等,提高了保险服务的便捷性和效率。客户可以随时随地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提出建议和反馈意见,有助于保险公司及时调整服务策略和产品设计,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同时,移动技术可以获取客户的位置信息,险企通过地图和路况数据,了解客户的行驶环境和风险暴露程度,针对不同地区和路况为客户制定针对性的风险管理提示与策略。
3.2 客户行为分析预测
在科技赋能车辆保险风险减量管理的应用中,客户行为分析预测是优化风险减量模式的关键环节。通过深度挖掘和准确预测客户行为,保险公司能够更加精确地评估风险水平,制定更为有效的风险减量策略,从而提升保险服务的效率和效果。基于客户行为分析预测的结果,保险公司可以实现个性化的风险管理策略。对于高风险客户,可以采取更严格的监控和预警措施,提供定制化的风险管理建议,帮助客户改善驾驶行为,降低事故风险。同时实现精细化风险管理,及时发现并应对潜在的风险事件,从而有效降低事故发生率和赔付成本,提升风险减量的效果和成效。
险企可与风控商、汽车厂家合作,利用移动应用程序收集客户的驾驶行为数据,例如车辆行驶速度、急刹车次数、路线偏好等可以客观反映驾驶习惯和风险行为的数据,为风险评估和管理提供依据。对收集到的客户行为数据进行清洗和整理,去除噪音和异常数据,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将不同来源的数据进行整合和关联,构建完整的客户行为数据集。利用机器学习和数据挖掘技术,对客户的行为模式进行识别和分类,从而为风险评估和管理提供更准确的数据基础。客户行为数据的收集和处理应用方法涵盖了多种技术手段,包括移动应用数据收集、车载传感器数据采集、互联网数据挖掘等,同时也需要注重数据的清洗整理和隐私保护,以提供可靠的数据基础支持客户行为分析和风险管理决策。
科技的融入显著增强了保险公司在营运车辆风险管理方面的能力,使之能够更精准地评估风险并制定相应的保险产品,从而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保持优势。通过描述性和探索性分析揭示了驾驶习惯和事故发生率之间的关系,使用统计和聚类分析构建行为分析模型,识别不同的风险群体,并通过关联规则和多变量分析深入分析驾驶行为的内在联系。使用回归分析和机器学习算法构建模型,线性和逻辑回归模型揭示了行为和风险之间的直接关系,而决策树、随机森林和神经网络则提供了对复杂模式的高准确度预测。利用时间序列分析和实时数据处理,如ARIMA模型和流数据分析,实现对驾驶行为趋势的即时监控和动态预测。在模型评估与优化过程中,优先采用交叉验证和参数调优技术,确保了模型的准确性和稳定性。通过实证检验,这些模型在营运车辆的风险减量管理中表现出色,为个性化保险产品的设计和低风险业务筛选提供有效支持。
结合客户行为的分析和预测模型,实现针对客户需求的风险减量方案定制、动态调整与优化。风险减量方案定制侧重于基于客户行为数据构建个性化风险评估模型,从而开发出符合特定驾驶行为和风险偏好的定制化减风险措施,如驾驶培训和定期维护计划。动态调整和优化风险减量依赖于持续的数据分析和实时监控,使风险管理策略能够灵活调整以匹配客户行为的变化和新出现的风险因素。同时,通过交互式客户参与,例如利用移动应用程序提供实时反馈和驾驶改进建议,能够促进客户的主动参与和行为修正,从而有效降低风险。结合科技策略实现营运车辆保险风险的高效管理和减量。
3.3事故损失评估技术
在车辆保险风险减量管理的过程中,保险公司的核心需求是准确、快速地评估事故损失,以便及时、公正地进行理赔。利用先进的数据分析和机器学习模型,提高损失估计的准确性,以制定保费策略和准备金评估,减少过度估计或低估风险的可能性。同时基于更可靠的数据深入分析风险暴露和损失趋势,有效地制定策略,实施风险减量管理。例如,通过识别高风险驾驶行为对车队进行及时提示,可以针对性地降低事故发生率和相关损失;通过自动化与算法处理,提升处理事故报告和评估损失的速度,增强运营效率,加快理赔流程,增强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事故损失评估技术作为一个数据驱动的决策支持框架,有助于在产品开发、市场定位和客户服务策略的制定中做出更加精确和高效的决策。
传统方法中的现场勘查依赖于专业人员直接的观察和记录,这一过程存在时间延迟、认为因素影响等问题。人工勘查受到勘查人员的经验、判断和个人偏好的影响,可能导致评估结果的不一致性和偏差。在事故损失的估价过程中,需要对损坏程度、修复成本和潜在的间接损失的评估带有主观性,且车辆损失的估价受市场条件影响,如零件供应和劳动力成本的变动,可能导致估价结果的波动。同时还存信息不对称问题,影响损失评估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面对传统事故损失评估方法中存在的繁琐流程、长时间耗费和人为因素影响所带来的评估偏差,科技的运用能够提供更加高效、准确和客观的解决方案。数字化和自动化的损失评估系统通过移动应用或在线平台,驾驶员在事故发生后立即上传事故现场的照片和视频,理赔部门利用图像识别和数据分析自动评估损失程度,加速评估过程,提高准确性和客观性。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等人工智能技术,可以基于这些数据构建预测模型,自动评估事故损失并预测未来的风险趋势,提升评估效率,增强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物联网技术可以在车辆中安装传感器,实时监控车辆状态和驾驶行为,如速度、加速度和位置等。在发生事故时,这些传感器可以立即提供详细的事故数据,帮助快速准确地评估损失,判断责任,追踪车辆维修历史和性能,为损失评估提供更全面的数据支持。科技赋能下的事故损失评估技术不仅能够解决传统方法的局限性,还可以为保险公司提供更高效、透明和客观的风险管理工具。这种技术的优化和应用将促进保险行业的整体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提升,特别是在营运车辆保险领域,能够实现更加精确和动态的风险减量管理。
4.1.1安全驾驶主动防御系统的概念
安全驾驶主动防御系统是一种集成了先进的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的系统,旨在通过对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及数据分析,以实现对驾驶行为的有效预警与干预。该系统的核心理念在于提升驾驶安全性,并通过预防性措施显著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安全驾驶主动防御系统主要由车载设备、数据传输设备以及后台数据处理和分析系统组成。车载设备负责收集关于车辆运行状态和驾驶员行为的实时数据,而数据传输设备则确保这些数据能够有效地传输到后台分析系统。后台数据处理和分析系统利用先进的算法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深入分析,从而识别潜在的风险并实时发出预警,支持驾驶员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通过这一系列的技术集成与应用,安全驾驶主动防御系统不仅提高了驾驶的安全性,还对降低营运车辆保险风险管理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和应用前景。
4.1.2安全驾驶主动防御系统的作用
安全驾驶主动防御系统通过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驾驶行为,能够有效地预警潜在风险,提供驾驶建议,并在必要时实施主动干预,从而显著避免或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该系统的运作机制主要基于对驾驶员行为模式的综合分析,包括疲劳驾驶、超速驾驶、急加速或急刹车等不当行为的识别。当系统通过高精度传感器和先进的数据分析技术检测到这些危险行为时,便会采用声音提示、图像展示等多种预警方式,及时提醒驾驶员注意安全,促使其调整驾驶行为。
这种系统不仅限于传统的预警功能,还可以集成更为复杂的算法和人工智能技术,以提高风险预测的准确性和干预的时效性。通过深入分析驾驶行为数据和外部环境因素,系统能够在更早的阶段识别潜在的风险点,并采取更为精准的措施以预防事故的发生,从而在营运车辆保险风险管理中发挥关键作用。因此,安全驾驶主动防御系统不仅是现代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工具,也是降低保险行业风险、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技术之一。
4.1.3安全驾驶主动防御系统在营运车辆风险管理中的应用
在营运车辆风险管理中,通过实时监控和综合数据分析,能够有效降低事故的发生率,进而减少保险公司的赔付风险。同时,这种系统的应用使保险公司能够基于精准的数据分析,对驾驶员的风险等级进行更为精确的评估。这不仅反映在个体驾驶员的风险定价上,而且促进了整个保险产品定价结构的优化,保险公司根据车队的风险状况指定差异化的展业流程,分类管理,从而提升了保险业务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安全驾驶主动防御系统在提高服务质量方面也展示出其独特价值。当系统侦测到车辆发生事故的情况时,能够实时通知保险公司,从而使得后者可以迅速响应,派遣救援团队,为客户提供快速和高效的救援服务。这种及时的事故响应和高效的服务交付极大地增强了客户满意度和企业声誉。
图1.安全驾驶三方协作流程
4.2图像算法识别技术
4.2.1图像算法识别技术概念
图像算法识别技术的应用已经被证实为车辆保险风险管理领域中的一项重要科技创新。图像算法识别技术在车辆保险风险管理中的应用,不仅体现了科技创新在提高交通安全、预防交通事故方面的重要作用,也为保险公司提供了一种有效的风险控制和成本节约手段,具有显著的实际应用价值和发展前景。这种技术通过实时追踪和监控驾驶人及车辆的安全状态,利用高级图像处理和模式识别技术,能够有效地识别疲劳驾驶、盲区影像、车道偏移等多种风险因素。其核心优势在于能够对驾驶环境及驾驶行为进行实时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威胁,从而启动预警系统,防止事故的发生。通过精确的图像算法识别技术,不仅可以降低因驾驶员失误或疏忽引起的交通事故率,还能够为保险公司提供实时、准确的数据支持。这种数据的可靠性和实时性使得保险公司能够对风险进行更加精细化的评估和定价,有效减少不必要的赔付风险。
4.2.2疲劳驾驶识别
通过图像算法识别技术的应用,可以对驾驶员的面部表情和眼部动态进行实时监测,如观察闭眼、打哈欠、低头等行为,研究显示这些行为指标对判断驾驶员是否处于疲劳状态呈正相关。人脸表情识别技术对疲劳驾驶进行早期识别和预警,提高交通安全性。从经济学角度看,疲劳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不仅会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且会增加保险公司的赔付压力,进而影响保险业的整体成本结构和利润水平。因此,利用图像算法识别技术实现对驾驶员疲劳状态的实时监测和预警,不仅可以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还有助于保险公司优化赔付结构,减轻赔付负担,提高风险管理的效率。
图2.驾驶员打电话、疲劳、分心、吸烟预警
4.2.3盲区影像监测
盲区问题作为驾驶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安全隐患,其管理和解决方案的探讨具有重要意义。盲区是指那些由于车身结构限制、后视镜角度不足或其他视觉遮挡原因,导致驾驶员无法直接视觉捕捉到的车辆周围区域。这些盲区常常是交通事故的诱因,特别是在换道或倒车时,盲区增加了发生碰撞的风险。图像算法识别技术的应用,在这一领域展现了巨大的潜力和价值。通过360全景影像或盲区监控探头,能够实时监测并准确识别车辆周围的环境,包括传统视角难以捕捉到的盲区。通过对这些数据的实时处理和分析,系统能够向驾驶员提供视觉和声音的双重提醒,有效指出潜在的碰撞风险,从而极大地提高驾驶安全性,降低赔付频率与强度。
4.2.4道路风险预判
道路风险预判被视为通过实时监控分析道路环境来预测潜在风险(例如交通拥堵、路面湿滑、施工区域等)的关键技术应用。依托于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的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通过综合分析交通流量、气象条件、路况、车辆运行数据等多源信息,可以实现对道路风险的实时预测,并通过车载系统或移动应用程序等渠道向驾驶员发出及时警报。在车辆保险风险管理领域,道路风险预判的应用对于降低事故发生率具有重要意义,进而有助于减少保险公司的赔付风险。这不仅优化了保险公司的风险结构,还通过提供基于风险预测的主动服务,如预警交通拥堵、提供绕行建议等,显著提升了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因此,道路风险预判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作为科技赋能车辆保险风险减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为驾驶员提供了实时的风险信息,增强了道路安全,也为保险公司提供了有效的风险控制工具,有望对保险行业的长期发展产生深刻影响。
图3.前车碰撞预警、跟车过近预警、车道偏离预警
保险索赔欺诈,即指保险投保人或受益人利用虚假事故报告、伪造的证据、夸大损失等不正当手段,企图非法获取保险公司的赔偿金。这种行为破坏了保险市场的正常运作秩序,侵蚀了保险合同的公平性原则,并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保险索赔欺诈不仅增加了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和赔付负担,还可能导致保险费用的普遍上升,最终影响整个保险市场的稳定性和公正性。为了应对这一挑战,保险公司急需采用高科技手段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实时分析和识别出潜在的欺诈行为,从而在初步阶段就有效阻止欺诈行为的发生。此外,科技的应用还有助于提高保险索赔处理的透明度和追溯性,进一步保障保险市场的公平和正义。因此,在科技赋能营运车辆保险风险减量管理的背景下,应对保险索赔欺诈的措施不仅对于保险公司自身的风险管理至关重要,也对整个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5.2保险索赔欺诈识别的技术手段
保险索赔欺诈识别通常依赖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通过收集和分析各种数据,如保险申请数据、车辆行驶数据、事故报告数据、维修数据等,可以发现异常的模式和规律,从而识别出可能的欺诈行为。
大数据分析能够帮助保险公司发现索赔历史中的不寻常模式,比如频繁的小额索赔或异常的索赔行为模式,从而预警可能的欺诈风险。算法能够自动识别出复杂的欺诈模式,包括使用先进的预测模型来评估索赔的合法性,并实时监控索赔流程以检测欺诈行为。区块链提供了一种高度透明和不可篡改的数据记录方式,可以用来提高保险索赔过程的安全性和透明度。通过在区块链上记录和验证所有的保险交易和索赔数据,可以有效防止信息的伪造和篡改,从而降低欺诈行为的发生概率。设置预警机制和自动化的索赔审核工具,可以在索赔初期阶段即时识别出潜在的欺诈风险。这些系统和工具可以根据设定的规则和模式自动标记高风险索赔,供进一步的人工审核和调查。
通过科技赋能,保险公司能够更加有效地识别和防范保险索赔欺诈行为,从而降低不必要的财务损失,提高保险业务的整体效率和盈利能力。
建立营运车辆保险专属营销团队,完善销售人才培育机制与梯队管理制度,提升专营团队在风险控制方面的专业素养与在营运车保险方面的销售能力。加强车队管理渗透模式,建立稳定数据共享机制,根据车队提供运用数据、车辆状况等信息,提供风险评估与预测数据,驾驶员风险防范意识培训。优化业务流程,由专营团队推动风控一体化,实现风险控制与客户服务的无缝对接。通过与风控商合作,直拓营运车队客户,根据风控程度实行差异化的保费、赔付率目标制定,根据车队风险评估状况进行资源政策倾斜。
以青岛地区为例,当前青岛人保与海钜科技风控平台合作,提升在保营业车辆风控覆盖率,对参与风控的优质车队建立稳定的长期合作,提供定期风险评估、培训和咨询服务。完善精细化风险评估流程,深入剖析营运车辆风险特征,以车队赔付率和逐车综合成本率为抓手,根据不同客群车辆进行差异化定价,加大优质营运车业务获取。充分发挥风险减量功能和机制,通过“风险管理服务前置化、风险教育全程化、风险救助补偿有效化”,切实降低“两客一危一货”企业营运风险。以移动平台与车载设备为抓手,为保险持有人提供实时风险评估、事故预防提示和紧急救援服务。通过这些应用,驾驶员可以获得即时的道路安全信息、驾驶行为分析和改进建议,从而减少潜在风险并降低保险索赔的可能性。风控平台能够整合各种数据源,包括车辆性能、驾驶行为和环境因素等,以支持更精确的风险评估和定价策略。同时衔接保司、车队与驾驶员三方互动关系,贯穿带动风控管理全流程的运行。此外,线上平台也便于实施保险政策的即时更新和管理,提高业务效率和客户粘性。
图4.青岛本地风控平台演示
6.2 新能源电池合作
保险公司与新能源汽车制造商、电池供应商以及技术服务公司之间的合作,可以促进关于电池性能和安全性的数据共享和技术创新。通过这种合作,可以共同开发针对新能源电池特性的风险评估模型和保险产品,从而降低由电池故障引起的事故风险。以青岛地区为例,考虑到电池的生命周期管理和环境影响对于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保司与特来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共同研究营运车辆电池安全检测与故障率降低等课题,这不仅有助于降低环境风险,也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并可能降低与电池相关的长期保险赔偿风险。
6.3 区块链技术的应用
区块链技术在保险业的应用代表了一种重要的技术创新趋势,该技术通过其去中心化、透明性和不可篡改性的特点,为保险业带来了颠覆性的变革潜力。区块链的核心特性之一是其提供的高度透明性,保险合同和索赔交易可以在区块链上记录,为所有相关方提供可视化的交易历史。这种透明性建立了新的信任机制,消费者和保险公司可以在一个更加开放和可验证的环境中互动。区块链的不可篡改性特征有助于减少欺诈行为。一旦保险数据被录入区块链,就无法被更改或删除,这样可以防止伪造文档或修改已存在的索赔记录等欺诈行为。
7、行业要求
7.1发布相关研究成果和行业共识
在科技赋能车辆保险风险减量管理的应用研究领域,发布研究成果和构建行业共识被视为行业发展的核心要素。这一过程不仅促进了技术的革新和服务水平的提升,而且对于政策制定和行业的稳健发展提供了重要参考。保险公司应当主动公开其在科技赋能车辆保险风险减量管理领域的研究成果,诸如新颖的风险评估模型、风险管理策略以及保险产品创新等。这些研究成果的公布途径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论文、行业报告、技术研讨会等,以便让行业内外人士进行广泛的了解和学习。
行业共识对保险公司乃至整个行业的发展都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对于保险公司而言,行业共识有助于指导其科技应用的方向和方法,进而提升科技应用的成效;对于整个行业来说,行业共识有助于规范和引导科技应用,防范科技应用可能产生的风险,同时促进科技应用带来的益处。保险公司应致力于推动行业共识的形成,由行业协会牵头,通过专家咨询或政策讨论等途径,加大探索力度,统一行业发展方向和规范行业行为,推动行业从风险等量管理向风险减量服务持续升级,努力打造更为符合青岛实际、更能体现青岛特点的风险减量新模式,涵盖科技在车辆保险风险管理中的应用原则、标准及评价体系等方面。
发布研究成果和形成行业共识是科技赋能车辆保险风险减量管理应用研究的关键环节。通过这两个环节的努力,保险公司和整个行业都能更有效地利用科技手段,优化风险管理流程,提升服务品质,并实现持续健康的行业发展。
7.2 组织相关单位开展风险减量服务交流活动
在科技赋能车辆保险风险减量管理的应用研究领域内,行业应促使相关企业开展一系列的风险减量服务交流活动,以增强信息共享并提升行业的风险管理能力,进而推进整体行业发展。这些交流活动应采纳多样化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研讨会、论坛、工作坊以及在线讨论等,旨在促使参与者交流经验、分享观点,并吸纳他人的成功经验及创新理念,以增强各自的风险管理能力。
这些交流活动的内容应全面覆盖科技赋能车辆保险风险减量管理的多个领域,如创新的风险评估技术、风险管理策略以及新型保险产品等。通过这种方式,参与者能够深入了解行业的最新发展动态和趋势,理解和掌握科技赋能车辆保险风险减量管理的核心理念和技术方法,显著提升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并提供更高质量的保险服务。同时,这些活动还将促进行业内部的合作,为行业的整体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7.3重视人才培养
在科技赋能车辆保险风险减量管理的应用研究领域,人力资本的培养和发展是推进此进程的核心动力。鉴于此,行业应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机制的建立与实施,通过建立拥有专业知识与技能的人才队伍,促进科技在车辆保险风险减量管理中的广泛应用。人才培养的策略应当包含两个主要方面:一是通过教育与培训提升现有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二是吸引并培养新兴人才。
对于现有员工,保险公司在成立营业车辆风险控制专营团队的同时,应通过组织内部培训、参与外部研修等多元化方式,系统性地提高员工的科技应用能力与风险管理技能。对于新兴人才,通过与教育机构的合作、实施实习生计划等渠道,不仅能够吸引人才,还能够培育其成为行业的新生力量。人才培养的内容应全面覆盖科技赋能车辆保险风险减量管理的诸多领域,包括数据分析、机器学习、风险评估、风险控制等。通过这样的培养,员工和新进人才能够深入理解并掌握科技在车辆保险风险管理中的应用,从而提高拓客效率和风控成效。
通过着重人才培养,保险公司可以构建一个既具备专业知识又拥有高级技能的团队,这支团队将能够有效地利用科技工具,优化风险管理流程,提供高质量的保险服务。这将极大增强保险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为其持续而健康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8 结论与展望
随着大数据、互联网和移动技术的不断成熟与普及,在青岛地区乃至全国范围内,这些技术在营运车辆保险风险减量管理中的应用将变得日益重要。通过科技赋能,保险公司能够更加精准地识别和评估风险,提供个性化的保险服务,同时优化理赔流程,降低赔付成本。这不仅有助于解决营运车辆投保难、赔付成本高的问题,还能推动整个保险行业的价值链协同联动发展,实现风险控制的升级。科技赋能下的营运车辆风险减量管理,将为保险行业带来深刻的变革。通过技术应用的不断创新,保险公司不仅能够以风控管理为抓手提升服务质量,还能够为客户和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未来,随着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和市场的深入,营运车辆保险风险减量管理有望成为保险风险减量成绩中的一大亮点,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参考文献
研究报告
为提升行业理论研究水平,培养业内理论研究的骨干队伍,营造学术氛围,保险学会建立了年度重点课题研究机制,2023年,学会继续向会员单位征集年度研究课题,通过学术委员对会员单位申报的课题进行评审,确定19个重点研究课题立项,18个课题按期结题。现摘编部分优秀研究课题供大家参考。
重大疾病保险理赔风险问题研究
平安人寿青岛分公司 陈艳玲
【摘要】近年来,我国重大疾病保险市场呈现出一系列值得关注的发展趋势。统计数据明确显示,重大疾病的发病率正持续上升,且年轻化趋势愈发明显。因此,重大疾病保险在风险分散方面的作用愈发重要,已成为我国保障型险种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重疾险产品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在我国保险市场中占据了重要地位。然而,随着市场的快速发展,重疾险市场的风险也逐渐凸显出来。特别是在《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出台后,如何有效提升重疾险的风险管理能力成为行业面临的关键问题。本文深入分析了我国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的发展历程、理赔特点以及主要理赔风险的表现形式。通过综合考量保险公司内部管理和外部环境因素,我们深入探讨了重疾理赔风险的成因。其中,包括重疾发病率的快速增长、旧版重疾定义引发的“重疾不重”争议、保险代理人违规操作、投保人选择偏好以及司法舆论压力等。针对这些风险成因,本文提出了一系列可行的风险管理建议。这些建议旨在帮助保险公司更好地应对市场挑战,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进而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重大疾病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重大疾病保险;风险管控;理赔风险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近年来,我国面临重大疾病发生率不断攀升且年轻化趋势明显的挑战,同时高额的医疗费用成为了许多家庭的沉重负担。据中国疾控中心数据显示,重大疾病的患病率已经高达72.18%,其中癌症发病率尤为突出。这些疾病治疗往往费用高昂,给个人和社会带来较为沉重的经济和社会压力。根据银保监会相关规定,六大重大疾病治疗和康复费用普遍超过数十万元,且治疗过程往往漫长,对普通家庭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此外,更为严重的是,在我国当前的贫困户群体中,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人口占比已逾42%,这一数据凸显了健康贫困问题对社会和谐稳定的严重影响。
在此背景下,重疾险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它能够有效弥补现行医保报销方式和额度的不足,为家庭构建基础保障网络。作为寿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疾险在保障家庭经济安全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根据各保险公司披露的2023年理赔年报,重疾险理赔金额在整体理赔金额中占有较高比重,凸显出重大疾病已经成为我国保险行业关注的焦点。
然而,我国重大疾病保险起步较晚,在理赔风险管控方面仍面临诸多挑战。这些问题包括道德风险、诉讼风险、产品缺陷以及寿险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内部风险等。理赔风险不但直接关系到各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和长期发展,也会影响其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同时,理赔风险问题还可能会加剧社会对保险行业的误解和偏见,对保险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构成威胁。因此,深入研究重疾险的理赔风险及其管控措施对于促进寿险行业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不仅有助于提升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还能增强公众对保险行业的信任程度,推动保险市场更加地成熟和稳定。
二、相关概念界定
(一)重疾险相关概念
1、重大疾病保险。是健康保险类别中的一种疾病保险产品。其概念源于马里优斯·巴纳德医生的观察,他发现罹患严重疾病的病人在接受手术治疗后,通常需要承担高昂的治疗费用,并可能因此失去基本收入。基于此,巴纳德医生与保险公司合作,研发了重大疾病相关保险,旨在为病人在经济层面提供必要支持。重疾险以特定的疾病为保险风险对象。当被保险人经诊断确认罹患了合同中约定的、医疗费用支出大且危险性高的疾病时,保险人将按照合同规定的保险金额支付相应的保险金。这一过程并不考虑疾病的治疗过程或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
2.重大疾病保险疾病保障范围。该范围依据保险行业协会所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所划定。迄今为止,该规范已历经两次。首次颁布于2007年,被称为“旧规”,它详细规定了重疾险中发病率最高且 占据总理赔数量95%以上的前25种疾病。
随着医学进步与疾病谱变化,该规范于2020年进行了第二次修订。新修订的“新规”在原有基础上,将25种高发重大疾病扩展至28种,并额外增加了3种轻度疾病。根据“新规”要求,所有包含“重大疾病”字样的保险产品,其保障范围必须涵盖以下六种重度疾病:恶性肿瘤—重度、冠状动脉搭桥术、严重脑中风后遗症、较重急性心肌梗死、严重慢性肾衰竭、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若产品包含轻症保障,则通常应包括恶性肿瘤—轻度、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对于“新规”中未明确列出的其他疾病,各保险公司虽有权选择使用,但在描述疾病名称及定义时,必须严格遵循“新规”中统一标准。
表1重大疾病保险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
28种重大疾病 | ||
恶性肿瘤—重度 | 重大器官移植、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 所有重疾必须包括 |
冠状动脉搭桥术 | 较重急性心肌梗死 | |
严重脑中风后遗症 | 严重慢性肾衰竭 | |
多个肢体缺失 | 严重脑损伤 | 各保险公司自行决定纳入 |
急性重症肝炎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 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 | |
严重非恶性颅内肿瘤 | 严重Ⅲ度烧伤 | |
严重慢性肝衰竭 | 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 | |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 严重脑膜炎后遗症或严重脑炎后遗症 | |
深度昏迷 | 语言能力丧失 | |
双耳失聪 |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 |
双目失明 | 主动脉手术 | |
瘫痪 | 严重慢性呼吸衰竭 | |
心脏瓣膜手术 | 严重克罗恩病 | |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 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
(二)重疾险理赔风险相关概念重疾理赔风险是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理赔投诉与诉讼问题频发,这直接关联到保险公司的声誉;其次,理赔支出的增速过快,对公司的财务稳健性构成挑战;再次,逆选择与道德风险导致的带病投保和保险欺诈问题,严重损害了公司的经济利益和市场秩序;最后,通融赔付问题也增加了公司的经营成本。综上所述,这些问题可以归类为社会舆论风险和理赔率风险两大类,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必须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管理和控制。
三、重疾险发展历程及理赔现状
(一)重疾险发展历程
1.初步发展(1995-2002)
1995年重疾险以寿险的附加险进入我国保险市场,次年成为主险保障终身,但初期包含病种范围较窄,仅10余种疾病。而后分红型重疾险成为热门保险产品。这段时期关于重疾险定义无统一标准。理赔方面,条款不够通俗消费者难理解,条件苛刻,索赔“难”。
2.政策规范(2003-2010)
2003年,分红型重疾险产品销售受到了限制。2007年,保险监管部门为了规范市场秩序,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该规范为重疾险的定义提供了统一的标准。随着这一标准的实施,各保险公司纷纷开始推广升级重疾险产品,不仅在原有的25种疾病基础上扩大了疾病保障范围,还推出了终身重疾险、定期重疾险以及重疾豁免产品等多种选择,并出现了轻中症额外赔付,以满足消费者日益多样化的保险需求。
3.蓬勃发展(2011-至今)
2013年编制了《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该表反映了这段时间中国人重疾发生率。2020年11月《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20)》与《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面世,重疾险开启新的里程碑,重疾产品更加多样,同时保险责任进一步扩展,出现了癌症多次赔付、分组多次理赔等情况,理赔质量得到普遍提升。
表2近年来重疾险理赔变化
轻症 | 无→轻症赔1次→轻症分组赔n次→轻症赔n次(不分组) |
中症 | 无→中症赔1次→中症赔n次 |
重症 | 10种→25种→80-120种;赔1次→恶性肿瘤赔多次→重症分组赔n次→重症赔n次 |
豁免 | 无豁免→被保人豁免→投保人豁免,身故全残重疾豁免→轻中症豁免→返保费等 |
增值服务 | 无→有→绿色通道→专属就医医院→海外就医等 |
1.重疾险理赔增速快
2023年人身险原保险保费收入了35379亿元,按可比口径同比增长了10.2%,而人身险理赔支出达9712亿元,同比增长25.7%。理赔金额增速大于保费增速约15个百分点,这也意味着将会给保险公司带来较大经营压力。
2.重疾险理赔占比高
多家人身险公司公布的2023年理赔年报,可以看出,重疾险理赔金额占公司理赔的比重较高。其中,泰康人寿、平安人寿的重疾险理赔金额超过理赔总体金额的一半。
表3部分公司2023年重疾险理赔金额占比
公司名称 | 重疾险理赔金额 | 重疾险理赔金额占比 |
泰康人寿 | 48.8亿 | 51% |
平安人寿 | 221亿 | 50% |
太平洋人寿 | 108亿 | 47% |
合众人寿 | 4.6亿 | 46% |
新华保险 | 59亿 | 37% |
富德生命人寿 | 14.6亿 | 36% |
瑞众人寿 | 19.9亿 | 34% |
人保寿险 | 22.9亿 | 28% |
数据来源:2023年各公司理赔年报
恶性肿瘤理赔占比在各保险公司中均居首位。在合众人寿、瑞众人寿、富德生命人寿等公司中占比超过70%。总体来看,恶性肿瘤理赔占各公司重疾险理赔总金额的50%-80%左右。其次为急性心梗、脑中风后遗症。
表4部分公司2023年重疾险理赔病种占比前三位
公司名称 | 理赔金额占比排名第1名 | 理赔金额占比排名第2名 | 理赔金额占比排名第3名 |
平安人寿 | 恶性肿瘤69% | 急性心梗8% | 脑中风后遗症4% |
人保寿险 | 恶性肿瘤52.9% | 脑中风后遗症10.5% | 急性心梗3.28% |
瑞众人寿 | 恶性肿瘤76.52% | 急性心梗8.19% | 开颅手术2.65% |
富德生命人寿 | 恶性肿瘤72.45% | 急性心梗12.53% | 脑中风后遗症5.91% |
合众人寿 | 恶性肿瘤71.34% | 急性心梗7.91% | 脑中风后遗症4.21% |
在恶性肿瘤当中,甲状腺肿瘤占比极高,而且女性高于男性。肺癌也是男女性高发重疾,男性发病率高于女性。数据统计来看,男女高发癌症有一定区别,其中,肝癌、肠癌为男性多发,乳腺癌、子宫颈癌为女性多发。
表5部分公司2023年重疾险理赔金额占比最高的癌症病种
公司名称 | 男 | 女 |
平安人寿 | 肺癌;甲癌;肠癌 | 甲癌;乳腺癌;肺癌 |
合众人寿 | 甲癌29.79%;肺癌25.53%;肠癌14.57% | 甲癌33.27%;乳腺癌22.31%;肺癌15.54% |
富德生命人寿 | 肺癌11.62%;甲癌9.41%;肝癌7.87% | 甲癌27.94%;乳腺癌16.87%;肺癌13.55% |
新华保险 | 胃肠癌28.64%;甲癌19.88%;肺癌19.71% | 甲癌31.09%;乳腺癌18.34%;肺癌14.19% |
恒安标准人寿 | 肺癌25.5%;甲癌12.29%;肝癌7.89% | 甲癌23.36%;肺癌22.8%;乳腺癌20.37% |
四、公司重疾险理赔风险分析
(一)公司理赔简介
平安人寿于2014年推出线上移动理赔工具——“安E赔”,相较传统柜面理赔而言,简化了理赔资料,提高了理赔效率,让客户足不出户即可享受高效理赔服务。对于简单案件而言,推出“闪赔”服务,即30分钟内赔付到账。2023年医疗险闪赔占比为46%。对于重疾案件,投保超2年的40种重疾推出“重疾先赔”服务,客户住院中受理理赔并协助收集病历资料,绿色通道审核快速赔付,2023年重疾先赔占比为41%。公司致力于向客户提供更便捷的理赔,不断提升理赔服务意识,让理赔工作更有温度。
分公司重疾理赔数据比较有代表性,2023年,分公司总体理赔金额为6亿元,其中,重大疾病理赔金额为3.44亿元,占理赔总金额的57%左右。重疾险理赔金额从2019年的2.30亿,到2023年的3.44亿,以每年2800万元的速度在增长。
表6分公司2019-2023年重疾险理赔金额及占比
年份 | 重疾理赔金额 | 重疾理赔金额占比 |
2019年 | 2.30亿 | 56% |
2020年 | 2.51亿 | 59% |
2021年 | 3.29亿 | 60% |
2022年 | 3.20亿 | 59% |
2023年 | 3.44亿 | 57% |
2023年的理赔结案清单数据显示,恶性肿瘤占比最高,理赔金额占重疾赔付总金额的77%。最高发癌症为甲状腺癌,赔付件数674件,理赔金额7388万元,占27%。
(二)重疾理赔风险表现形态
1.投诉、诉讼、舆论风险
投诉、诉讼以及受到媒体关注的案件,不仅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本造成显著增加,同时更可能带来公司声誉上的风险,从而不利于公司塑造积极正面的形象以及推广新产品。为了维护公司声誉,公司往往会倾向于通融方式处理重疾理赔问题,尽管这种方式可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声誉风险,但长期来看,它可能会增加公司的赔付压力,进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
2020-2023年我司产生理赔诉讼共计43件,涉及重疾理赔18件,其中未达重疾标准7件,投保前疾病未如实告知10件,属责免事项1件。其中胜诉3件,败诉2件,调解13件。保险公司调解赔付或败诉率高达83%。
表7分公司2021-2023年重疾涉诉案件
年份 | 重疾涉诉件数 | 重疾涉诉件数占比 | 类型 | 结论 |
2021年 | 8 | 50% |
未达重疾2件; 责任免除1件; 未如实告知5件 |
调解5件; 败诉2件; 胜诉1件 |
2022年 | 6 | 43% |
未达重疾3件; 未如实告知3件 |
调解4件; 胜诉2件 |
2023年 | 4 | 40% |
未达重疾2件; 未如实告知2件 |
调解4件 |
2.理赔率风险
理赔率是指在一个会计期间内,理赔金额与保费收入的比例。而理赔率风险的增加主要是因为赔付金额增长速度的过快。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需采取一系列措施。首先,产品的设计和定价须科学合理。其次,销售过程中需要减少逆选择现象,通过严格的核保流程来筛选合格的投保人。在理赔环节,公司应对案件疑点进行详尽的调查,严厉打击保险欺诈行为。
非标案件为非正常赔付的案件,其中包括协议及通融案件。下表为2019年一2023年协议及通融赔付的金额、金额占比、件数、件数占比。
表8分公司2019-2023年重疾险非标件数据表
年份 | 非标件数量 | 非标件数量占比 | 非标件金额 | 非标件金额占比 |
2019年 | 147 | 3.9% | 802万 | 3.5% |
2020年 | 150 | 4.0% | 909万 | 3.6% |
2021年 | 291 | 6.1% | 1898万 | 5.8% |
2022年 | 282 | 7.2% | 1736万 | 5.4% |
2023年 | 349 | 7.2% | 1953万 | 5.7% |
(三)重疾理赔风险原因分析
重疾险理赔风险可以归为理赔诉讼风险与理赔率风险两类。构成重大疾病理赔风险的因素可归纳为内部因素与外部因素。
1.保险公司内部因素
(1)产品设计风险
产品定价、条款设计会影响后续的承保及理赔。保险产品本身存在设计漏洞,不但会给保险公司带来赔付风险,而且也容易出现理赔纠纷及诉讼风险。
案例1:重疾“系统性红斑狼疮”定义变化
某客户2003年投保康顺重疾险,后不幸罹患系统性红斑狼疮疾病,公司在处理其理赔申请时,比对条款中重大疾病红斑狼疮赔付标准,未发见血肌酐清除率等相关生化指标,且走访得知,该病一般不做血肌酐清除率检查,因此客户举证困难,导致不能及时获赔而投诉。
产品设计时,重疾定义中的指标如与医疗临床指标有差异时,易在理赔环节产生困扰,影响客户理赔感受,产生投诉等影响公司声誉。公司在后来的产品中进行了修订:
康顺重疾,2003年,“狼疮性肾炎致肾功能减弱,血肌酐的清除率低于每分钟30ml。”
平安福重疾,2015年,“狼疮肾炎致肾功能减退,而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系统性红斑狼疮导致肾脏功能损害,尿蛋白>2g/24小时,且持续性蛋白尿指标>+++;符合WHO诊断标准定义的III至V型狼疮性肾炎。
案例2:重疾“恶性肿瘤”定义变化
某客户2009年投保了鑫盛重疾,保额5万。2012年该客户因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住院并进行化疗。理赔中审核不符合条款约定的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但公司对是否理赔犹豫不决,因其在ICD-0-3肿瘤形态学编码中符合恶性肿瘤,最终通融赔付。此类案件,各分支机构处理不一,有的拒付,有的通融赔付,有的协商比例赔付。由此产生的投诉、诉讼较多。2020版重疾新规对此进行了修订:
2017版重疾“旧规”,“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2020版重疾“新规”,“病灶经组织病理学检查(涵盖骨髓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类别及《国际疾病分类肿瘤学专辑》第三版(ICD-0-3)的肿瘤形态学编码属于3、6、9(恶性肿瘤)范畴的疾病。”
(2)保险代理人的销售风险
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代理人进行保险产品销售,如代理人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出现违规操作,可能会出现较大的理赔风险。在运营过程中,因销售环节存在的瑕疵而引发的理赔纠纷比较常见,这使得保险公司不得不面对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
a.不履行询问、明确说明义务
不履行询问义务表现为,在展业时未按照投保书进行询问,或只笼统询问有没有住过院,对于投保人告知的事项自行评估后不做告知,甚至诱导投保人及被保险人隐瞒既往病史。
未能充分履行明确告知义务,具体表现为未向投保人清晰阐述保单的保障范畴及责任豁免等关键信息。鉴于重疾保险条款的专业性和复杂性,普通消费者对条款内容的理解程度相对有限,因此,急需专业人士提供详尽的解释和说明。若代理人未能充分履行其明确告知义务,则可能为后续的理赔流程带来潜在风险,进而容易引发理赔争议和纠纷。
b.销售误导
一些保险代理人存在过度宣传保险产品的行为,例如过分夸大住院即可获得重大疾病赔付等保障内容,而在推广过程中往往忽视或淡化保单中的不利条款,如责任免除条款等。这种宣传方式导致投保人对理赔预期产生过高的期望。然而,在实际理赔过程中,由于难以满足保险合同中规定的理赔条件,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往往面临心理落差,从而容易引发理赔纠纷。这种不规范的宣传行为不仅损害了保险公司的声誉,也损害了投保人的利益。因此,保险代理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准确全面地介绍保险产品,避免夸大其词或隐瞒不利信息,以确保投保人对保险产品的了解准确无误,从而减少理赔纠纷的发生。
案例:代理人未履行询问义务导致公司败诉案件
某客户为孩子投保少儿平安福,重疾保额20万。在投保后约四个月确诊颅内恶性肿瘤。调查查及投保前颅脑CT检查异常未告知,案件拒付保单解约。后客户提起诉讼,庭审中代理人(孩子的姑姑)出庭作证投保时未进行问询,最终公司败诉,赔付重疾保险金20万。后我司起诉该代理人未履行代理合同义务,发起追偿。
(3)核保作业环节风险
目前,我们面临着核保人员资源紧缺的问题,而新业务量却日益繁重,这使得对投保人的全面核查工作变得极具挑战性。此外,疾病保险由于涉及复杂的医学知识,对核保人员的专业能力要求较高,然而目前核保人员的技能水平尚不足以满足这一需求。同时,在前线业务部门以及代理人的人情施压下,可能倾向于放宽被保险人的健康标准,这一做法无疑会增加赔付率和理赔风险。
(4)理赔作业环节风险
重疾理赔对医学专业理解程度要求更高,如WHO分级、肿瘤学标准、TNM分期等标准,如理赔人员不了解此类标准,会影响理赔效率,导致错判增多,增加理赔风险。另外,理赔流程和岗位设置不合理、过度依赖相关经验、理赔人员离职率高、理赔人才队伍的建设不完善,以及因专业人员少而难以兼顾理赔时效和质量等,也会对重疾理赔风险产生影响。同时,投保人和代理人对理赔人员的投诉、诉讼和媒体施压,以及通融理赔,也是导致理赔风险增大的重要原因。
(5)保险欺诈预警机制不足
保险公司往往信息不足,理赔时调查取证困难,管控不严易导致保险欺诈。整个保险行业也缺乏合作来共同管理这种风险。
2.保险公司外部因素
(1)重疾发病率增长快
重大疾病发病率快速上升是理赔率增高的一个重要原因。据中国癌症中心数据,2022年我国新增癌症病例约482.47万。从2000年到2018年,癌症总体发病率上升,每年发病率增加约1.4%。从2011年到2020年,我国健康险赔付金额从360亿元增长至2921亿元,速度较快,其中,重疾险理赔总金额增长了8倍,出现了赔付支出增速远超保费收入增速的情况。
(2)“重疾不重”造成较高的重疾赔付率
旧规中甲状腺恶性肿瘤可获赔,乳头状癌是较为常见的轻度甲状腺恶性肿瘤,手术费用1-3万元,复发概率低。甲状腺恶性肿瘤发病率逐年快速上升,2013年相较2003年,增长了393%,是增速最快的恶性肿瘤。2023年我司甲状腺癌赔付件数674件,理赔金额7388万元,占27%。
(3)投保人的逆选择风险
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客户未如实告知的情形经常出现。目前来看,投保人的逆选择风险已经成为保险公司理赔流程中存在的最大的风险,在分公司重疾拒付案件中,因客户未如实告知情形而拒赔占很大部分。2020-2023年我司重疾理赔诉讼18件,其中投保前疾病未如实告知10件,占比约56%。
案例:某客户2022年于我司投保重疾险,保额50万。2023年因颅内肿瘤申请重疾理赔,因短期重疾出险,公司开展调查,发现该客户为某医院影像科医生,投保前血液检查显示泌乳素、生长激素指标异常。且短时间内在多家保险公司投保重疾险,保额均为50万,已在同业公司获赔保险金超200万。我司以投保前体检异常未告知拒付解约。
(4)保险行业社会舆论等外部风险
我国保险行业起步晚,早期市场不规范,导致保险公司有些负面形象。现在一旦发生理赔纠纷等情况出现,保险公司一般处于弱势地位。诉讼案件、投诉上访、社会舆论等情况出现,影响公司声誉,不利于公司品牌形象。为维护公司形象,部分公司不得不采取通融赔付等方式,适当放宽理赔条件,增加受损后赔偿金。
(5)法律不健全
不可抗辩条款在疾病保险适用上存在问题,易导致理赔纠纷风险。例如,当被保险人在投保前患有疾病症状,却故意不告知,待合同成立超过两年后,再确诊并申请理赔,或者在合同成立后两年内就医确诊疾病,却等到两年后再申请理赔。此类行为涉嫌欺诈,却能够利用不可抗辩条款逃避法律制裁并获得赔偿。
(6)医疗合作的不健全
医院的不配合给理赔取证带来了困扰,使得调查与取证变得异常困难。一些投保人利用社会关系或者博取同情,试图与医疗人员勾结骗保。医院、保险公司以及相关部门应加强合作,共同打击骗保行为,降低取证难度。 四、公司重疾险理赔风险防范政策
(一)产品方面
重疾“新规”优化疾病分类,定义更突出“严重”,解决了“重疾不重”等争议问题,如将较轻急性心肌梗死、部分甲状腺恶性肿瘤、神经内分泌肿瘤降级到轻症赔付,收窄了赔付标准,降低了公司理赔率过高等风险。根据医疗领域最新技术水平,扩展对冠状动脉搭桥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心脏手术、主动脉手术等8种疾病的保障范围,并优化完善了肾衰竭等7种疾病的定义,可以减少目前面临的较多理赔纠纷及司法问题。此外 ,将原25种重疾改为28种重疾及3种轻度疾病,在法规上使病种数量得到扩展。
“新规”出台后,保险公司应将择优理赔和最大限度拒绝通融相结合,顺利做好新旧产品的过渡。
1.择优理赔
择优理赔,为2020年末针对重疾险客户所提出的新术语。对于已经购买了旧规重疾险产品的客户,在未来理赔时,可以在新规与旧规的相关疾病定义中,选择有利于自身、理赔标准更宽松的定义作为赔付依据。据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月,已有56家保险公司实施理赔择优方案。
择优理赔并不会显著提高理赔率,反而有助于降低因不当赔付带来的风险。此前,我们将部分不符合规定的赔付归类为通融理赔。在重疾险理赔过程中,因疾病定义与目前医疗水平不匹配,常出现理赔争议,许多公司采用“通融赔付”来维护其声誉。我司在过去处理的重疾案件中,涉及腔镜手术、某些肿瘤形态学编码属恶性肿瘤范畴但不属于ICD-10分类的案件较多通融赔付。若不采用择优理赔,此类案件可能引发诉讼和投诉风险。而主动选择择优理赔,可解决不当赔付和理赔争议问题,将不确定性转化为确定性,使理赔支出可预测并提前分析,纳入成本核算。这不仅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也有助于提升公司声誉。
2.最大限度拒绝通融
在择优理赔的情境下,应坚决抵制非必要理由的通融赔付。对于新旧规定中均未涵盖的疾病,必须果断拒赔,并提供充分的拒赔依据。此做法能有效降低不当理赔支出,从而减轻公司理赔风险。新规定的实施,为重疾险市场营造了有利的宏观环境,提供了明确的规范指引。在遭遇被保险人起诉时,明确清晰的重疾定义和使用规范不但能为保险公司打造有利外部环境,还能维护公司权益与形象。
以恶性肿瘤争议案件为例,旧规约定属ICD-10的肿瘤范畴才行。择优后,不属ICD-10恶性肿瘤范畴但属于ICD-0-3的恶性肿瘤范畴如朗格汉斯综合征可赔付。而对于交界性肿瘤,新旧规均不保障,则应最大限度拒绝通融。
以心脏瓣膜手术争议案件为例,旧规约定必须实际实施了开胸手术才行,而胸腔镜手术、介入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择优后,腔镜手术可赔付,而对于介入治疗(支架植入或球囊扩张),新旧规中均不保障,则应最大限度拒绝通融。
(二)保险代理人销售方面
1.严格实行双录
原保监会于2017年颁布的《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确立了保险销售行为可溯源管理制度,即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利用录音录像技术(双录)记录销售全过程,包括投保条款及免责说明、投保人填写投保单、代理人询问等。此制度旨在实现问题责任可确认、信息可查询、销售行为可回放。青岛银保监局进一步优化推动此制度,明确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青岛地区超1年的人身保险产品销售全程需录音录像。双录制度的实施,不仅保护了投保人、被保人和保险公司的权益,还为争议解决提供了有力证据,有效解决了寿险交易中“举证难”的问题,同时确保了保险人履行了其询问义务、说明义务。
2.将理赔投诉与前线部门业绩、代理人利益关系挂钩
销售环节,部分代理人未履行问询和明确说明职责,存在夸大产品优势或隐瞒不利条款等行为,出现客户理赔预期过高,从而引发理赔争议等问题出现。在理赔过程中,部分代理人出于个人利益考虑,向客户施加压力甚至鼓励投诉,损害了公司与客户的关系。为改善这一现象,应完善代理人管理制度,将理赔投诉与代理人利益及前线部门绩效挂钩。同时,加大对代理人隐瞒病情等不当行为的处罚力度,并明文规定禁止代理人对核保核赔部门施加不当影响。此外,还需加强代理人对相关产品的学习,确保其全面了解产品具体条款和免赔责任,以减少客户对理赔理解的偏差,有效避免保险理赔纠纷,降低司法诉讼风险,进而进一步降低整体理赔风险。
(三)投保人逆选择风险方面
1.与社保、医疗机构加强合作,严格核保
核保过程需严格依据客户提供的病历资料,并与社保、医疗机构紧密合作,利用联网数据核实被保险人的住院记录,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重复沟通,降低运营成本。通过与指定医疗机构的合作,获取准确的体检数据。在调查过程中,需运用合适的调查技巧和途径,深入挖掘真相,全面了解投保人的动机、经济状况、健康状况和职业分类等关键信息。
2.行业合作,建立投保人信用记录
借鉴银行业经验,构建投保人信用档案,设立信用查询机制,以提升行业信用水平。保险公司负责提交投保人信息,并需举证投保人是否存在故意、重大或一般过失行为。此信用系统信息保密,仅供保险公司在查询评估投保人信用时使用。当投保人信用等级较低时,可根据费率相关规定调整保费。同时,行业协会应促进公司间的沟通与协作,共享风险防范措施,共同防范欺诈行为。投保人认识到不诚信行为的后果后,将更审慎地投保,并更倾向于履行告知义务。
3.不可抗辩条款的完善
我国《保险法》中不可抗辩条款为,当保险合同有效成立超过两年后,即便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也不能解除合同。然而,这一规定存在一定道德风险,被部分投被保人利用,从而规避不诚信行为的后果。因此,为减少道德风险和维护公平正义,建议完善更新我国《保险法》中不可抗辩条款。具体而言,应明确规定不可抗辩条款的适用情形,防止其被滥用。可参照美国、德国部分州的立法经验,明文规定故意欺诈等案件不受不可抗辩条款保护,以确保法律制度的严谨性和公正性。
4.保险公司改进承保过程
投保问询过程中,应尽量减少概括性条款的使用,以清晰明确的文字表达,防止投被保人产生误解或歧义。同时,投保告知书中应当明确列明不如实履行告知义务可能出现的严重法律后果,并要求投保人亲自抄写,确保其对相关责任有充分了解,消除其侥幸心理。
(四)产品核赔方面
理赔人员必须加强专业技能培训,特别要熟练掌握TNM分期、WHO分级、Ann Arbor分期、Binet分期等最新的医学分期标准,以便在理赔过程中能够迅速且准确地判断疾病的严重程度。这将有助于降低误赔率,提高理赔效率。针对高额、高风险及罕见病种的疑难案件,理赔团队应进行深入的综合分析和讨论,形成合议机制。同时,理赔人员还应加强与医疗机构的沟通协作,指导医生按照新的医学分期标准在病历中明确标注疾病的分期信息,以便公司做出科学、合理的理赔决策,从而减少理赔纠纷的发生。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将能够更好地为客户提供高效、准确的理赔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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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双碳”背景下的新型储能保险供给
人保财险青岛市分公司 吴越先
[摘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确保能源安全。能源活动碳排放占我国碳排放总量近80%,风能、光能等清洁、可再生新能源的普及可以有效降低碳排放,但风能、光能还存在日内出力曲线波动大以及季节性、地域性差异大等难题亟待解决,储能则能很好地提升风光资源波动稳定性,其中新型储能占新装机储能项目的绝大多数。保险行业应根据新型储能的风险保障需求和现有新型储能保险产品的供给情况探索新型储能保险研发方向,为新型储能产业链客户提供更优质的保险服务,为国家实现“双碳”目标及保障能源安全贡献力量。
[关键词]新型储能;双碳;碳排放;储能;新能源
一、研究背景
(一)走向“双碳”是大势所趋
温室气体一般指任何会吸收和释放红外线辐射并在大气中的气体,主要包括二氧化碳、甲烷等,由于其中最主要的部分是二氧化碳,因此在进行碳排放描述时往往以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作为一种温室气体排放量的量化指标,虽然计量上存在一定的失真,但将“碳排放”理解为“二氧化碳排放”已被国内外学者广泛地接受。自1990年至2020年,中国碳排放从21.73亿吨增长至109.45亿吨,增幅超过5倍。2020年,中国碳排放接近世界碳排放总量的三分之一(32.61%),已16年蝉联全球碳排放第1大国“桂冠”,并且2018年至2020年,在世界除中国以外地区碳排放量逐步下降的情况,中国碳排放仍在提升,我国碳减排压力巨大。
2015年,《巴黎协定》明确了本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的目标,据不完全统计全球有超过130个国家已经或者计划宣布确立碳中和目标,走向“双碳”已成为世界主要国家的共识。2020年9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讲话中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的宏伟目标,体现了我国对碳减排的责任担当,为我国全面绿色转型发展指明了目标。
(二)新型储能的作用至关重要
图2:新型储能和“双碳”的关系
“双碳”的实现简单来说可以分为降低碳排放和提升碳固定,然而,在任何一个领域降低碳排放,都无法绕开能源。据Climate Watch统计,2020年,能源活动碳排放占全球碳排放总量的74.66%,其中,能源活动碳排放主要来自发电和供热,占能源碳排放量的42.79%,占碳排放总量的31.95%;据国际碳行动伙伴组织(ICAP)统计,2020年,中国能源活动碳排放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77%,其中又以化石能源碳排放为主,全球碳排放来源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碳减排的方向。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能源体系。新能源,特别是风光电的推广可以有效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进而降低能源活动碳排放,因此发展新能源对实现“双碳”目标、解决国家能源安全问题至关重要。但是,风光资源也存在间歇性、波动性等缺陷,在新一轮能源革命中,现有电力系统需要接受和消纳大规模高比例波动性强的风电、光伏发电,如何有效抑制新能源发电的间歇性、波动性,提高新能源大规模并网发电稳定性成为关键性问题。
新型储能是指除抽水蓄能外,以输出电力为主要形式的储能。主要包括电化学(锂电池、液流电池、钠离子电池等)储能、机械(压缩空气、重力、飞轮等)储能、电磁(超导、超级电容等)储能、热(储热、储冷等)储能、氢储能等技术路线。虽然抽水蓄能具有技术成熟、储能容量大、系统效率高、运行寿命长、安全性强等优势,但抽水蓄能电站的建设受地形因素限制较大,且建设周期较长,随着以电化学储能为主的新型储能造价下降,新型储能增长迅速,成为储能行业发展的主力。新型储能具有响应快、配置灵活、建设周期短等优势,可在电力运行中发挥顶峰、调峰、调频、爬坡、黑启动等多种作用,推动新能源及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是构建形成“近零排放”新型能源供应系统的关键保障,是实现“双碳”目标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也是催生国内能源新业态、抢占国际战略新高地的重要领域。
(三)政府是新型储能发展的推手
据EIA预测,2050年,风能和太阳能发电将占到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72%,风能和太阳能等新能源所特有的间歇性和不稳定性将推动全球储能产业快速发展。世界主要经济体均将储能产业发展提升至国家或地区发展战略的层次,注重新型储能产业的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推广等全流程发展,近几年各国家和地区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促进储能全产业链发展,全球新型储能市场高速增长,新型储能主要分布在中国、欧洲和美国。
表1:各国家和地区发布的部分新型储能政策
国家地区 | 发布机构 | 发布时间 | 政策名称 |
美国 | 白宫 | 2022年8月 | 《2022年通胀削减法案》 |
能源部 | 2022年2月 | 《电力储能供应链深度评估》 | |
国防部 | 2022年2月 | 《保障国防关键供应链》 | |
白宫 | 2021年6月 | 《美国供应链百日审查报告》 | |
能源部 | 2021年6月 | 《国家锂电池发展蓝图2021-2030》 | |
能源部阿贡国家实验室 | 2021年3月 | 《美国电动汽车用锂电池供应链2010-2020》 | |
能源部 | 2020年12月 | 《储能大挑战路线图》 | |
欧盟 | 欧盟委员会 | 2021年6月 | 《地平线欧洲》 |
欧盟委员会 | 2021年6月 | 《欧盟议会和欧盟委员会关于建立碳边境调节机制的条例提案》 | |
欧洲汽车和工业电池制造商协会 | 2021年1月 | 《2030电池创新路线图》 | |
欧盟委员会 | 2020年12月 | 《电池法规》 | |
欧盟委员会欧洲技术和创新平台 | 2020年12月 | 《电池研发战略》 | |
欧盟委员会 | 2020年9月 | 《欧盟战略技术和行业所需关键原材料:前瞻性研究》 | |
欧盟委员会 | 2020年3月 | 《电池2030+》 | |
日本 | 经济产业省 | 2022年9月 | 《蓄电池产业战略》 |
内阁官房 | 2021年6月 | 《2050碳中和绿色增长战略》 | |
印度 | 重工业部 | 2021年6月 | 《先进化学电池储能的国家计划》 |
韩国 | 政府多部门联合发布 | 2021年7月 | 《2030二次电池产业发展战略》 |
表2:中国发布的部分新型储能政策
发布机构 | 发布时间 | 政策名称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 2023年9月 | 《2030二次电池产业发展战略》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 2023年9月 | 《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 |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 2023年8月 | 《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 2023年7月 | 《轻工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 |
国家能源局 | 2023年3月 |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版)》 |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 2023年1月 | 《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 2022年11月 | 《关于做好锂离子电池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稳定发展工作的通知》 |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 2022年8月 | 《加快电力装备绿色低碳创新发展行动计划》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 2022年6月 | 《“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 2022年5月 | 《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 | 2022年5月 | 《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
国家能源局等 | 2022年4月 | 《“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 2022年3月 | 《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 2022年3月 | 《“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 |
科学和技术部 | 2022年3月 | 《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指南: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 |
国家能源局 | 2021年12月 | 《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21年12月 |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 |
国务院 | 2021年10月 | 《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 2021年7月 | 《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 |
二、研究意义
本研究的意义在于通过分析新型储能行业中的风险特性、影响因素以及新型储能保险的风险保障机制,丰富新型储能风险管理领域的研究内容,为国家和地方制定新型储能保险政策,开展新型储能保险试点工作提供依据和参考,完善新型储能发展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服务国家“双碳”目标达成。从保险业发展角度来看,本研究对新型储能保险的系统性梳理总结能为保险机构开展新型储能保险业务提供指引和参考,有助于保险机构拓展业务,培养新的增长点,更好地发挥保险在新型储能产业中的损失补偿、风险防范和资金融通功能;从新型储能有关主体发展角度来看,本研究有助于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和储能侧等有关主体根据自身的风险特点,选择适当的新型储能保险产品,提高自身在新型能源供应体系中的风险管理水平和风险损失承担的能力,保障新型储能产业健康发展,提高我国新型储能行业的盈利水平和竞争力。
三、新型储能保险产品供给
(一)新型储能应用场景
新型储能的应用场景主要可分为电源侧、电网侧和负荷侧等,在电源侧新型储能可以存储超发电量,平滑风光电出力曲线波动,避免弃风弃电和影响新能源装机,主要起到匹配电力生产和消纳、减轻电网压力等作用;在电网侧有助于电网削峰填谷、调峰调频,主要用于减少或延缓电网设备投资、缓解电网阻塞,以及为电力系统提供辅助服务,提升电网可靠性;在负荷侧帮助用户实现削峰填谷、光伏自发自用,降低电费支出,或作为备用电源以备不时之需,提升用电稳定性。在电源侧新型储能项目的主要是根据政府要求的新能源强制配储,以及通过投资补贴和运营补贴政策引导投建的项目,经济性不显著,政策是推动电源侧新型储能的主要驱动因素;电网侧储能则是以租赁模式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投资运营,但现有非独立储能项目也面临着“结算难”问题。独立储能作为独立市场主体将成为电源侧的发展方向,通过电力现货交易、容量补偿收入、容量租赁收入、辅助服务等方式获取收益。负荷侧储能项目分为家庭配储和工商业配储,家庭配储以“家庭光伏+储能系统”用于夜晚使用和并网或利用高峰谷价差降低用电成本;工商业配储则用于自发自用节约购电成本或进行峰谷套利。
新型储能的95%左右是电化学储能,截至2023年底,锂电池储能仍占电化学储能技术应用的主导地位,占比为95.89%。已投运的电化学储能电站主要分布在电源侧(占比49.11%,较2023年上半年降低4.13%),其中90.63%(较2023年上半年提升8.67%)为新能源配储;电网侧占比48.09%(较2023年上半年提升5.12%),其中94.52%(较2023年上半年提升4.87%)是独立储能;用户侧占比2.8%(较2023年上半年降低0.99%),其中72.88%(较2023年上半年提升5.79%)为工商业配储,电网侧的独立储能总功率提升最为显著。
(二)新型储能应用风险
以电化学储能为例,2023年,电化学储能电站非计划停运1030次,电站关键设备、系统及集成安装质量问题是导致电站非计划停运的主要原因,国外以及国内的储能起火事故说明,安全问题是电化学储能规模化健康稳定发展的关键影响因素,电化学储能的安全标准、管理规范有待进一步提升。2023年11月,国家能源局官网印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发电侧电网侧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运行风险监测的通知》,要求电源侧和电网侧电化学储能增强安全运行风险监测和预警,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代表着电化学储能安全问题再次引发国家层面重视。
1.随着锂电池使用时间和循环次数的增加,电芯间的不一致性会逐步增加,其安全可靠性降低;
2.部分储能电池模块不具有结构性反接功能,为检修维护工作带来误接线、加剧热聚集等安全风险;
3.部分既有储能电池采用了动力电池标准,且部分储能电池生产厂家生产品质良莠不齐,部分储能电池存在鼓包漏液情况,可能导致电池热失控等安全风险,可能造成火灾、爆炸和气体释放;
4.部分储能变流器(PCS)散热封口未安装防尘网或防尘网未及时清理,导致PCS温度过高;
5.部分储能变流器(PCS)与电池集成在一起,容易导致温度过高;
6.部分电池管理系统(BMS)不具备在线均衡功能或存在设计缺陷,缺少电池一致性管控,可能导致个别电池加速老化甚至引发热失控;
7.部分电池集采线松动虚接或接口老化,容易导致检测的电池电压波动报警;
8.部分能量管理系统(EMS)不具有故障隔离控制功能,可能扩大故障范围;
9.集装箱储能电站防水功能不达标,导致雨水渗入;
10.部分储能电站消防系统仅对小面小范围明火有效,在复燃或大面积燃烧时缺乏效果。
除了电化学储能电站发生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等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和给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发生事故后储能电站停运还会造成用电成本的增加和储能收入的损失。随着电化学储能电站容量不断提升,电池单体颗数的规模已经达到万级甚至几十万级,维护难度极大,电化学储能运维涉及电气、化学、控制等多专业,当前运维粗放,运检维修人员专业性不足等问题会进一步提高电化学储能的应用风险。
(三)新型储能风险管理
表3:电化学储能和机械储能相关风险的影响因素
技术路线 | 相关风险 | 影响因素 |
电化学储能 | 财产损失风险 | 储能系统质量(设计、安装合理性) |
储能系统使用强度 | ||
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发生频率 | ||
工作人员专业度和疏忽过失发生频率 | ||
用储主体组织管理水平 | ||
运营责任风险 | 储能系统质量(设计、安装合理性) | |
储能技术成熟度和完善度 | ||
储能系统复杂度 | ||
工作人员工作经验和风险识别能力 | ||
环境污染责任风险 | 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发生频率 | |
储能技术成熟度和完善度 | ||
用储主体组织管理水平 | ||
运营中断风险 | 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发生频率 | |
储能系统质量(设计、安装合理性) | ||
用储主体组织管理水平 | ||
机械储能 | 财产损失风险 | 储能系统质量(设计、建设合理性) |
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发生频率 | ||
运营责任风险 | 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发生频率 | |
运营中断风险 | 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发生频率 | |
用储主体组织管理水平 |
1.风险预防通过对储能项目可行性、科学性进行研究,权衡项目的风险水平和收益水平,合理预测并制定储能项目建设方案及运营方案,同时,建立风险监控、预警、应急处理机制,定期对项目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及时调整和改进风险监控、管理机制;
2.风险自留可对于发生频率高、损失额度小的风险进行自留,可以自有资本或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建立风险准备金应对自留风险;
3.风险转移可将发生频率低、损失程度大的风险转嫁至保险机构,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由保险机构按照保险合同给予经济补偿,缓解相关风险变化对用储主体的冲击,减轻相关风险发生时自身的经济负担和损失。
风险预防、风险转移是性价比更高的新型储能风险管理方式,可有效降低新型储能风险发生的概率或频率,减轻新型储能风险损失的程度,但也需要一定的风险预防成本以及保险费等风险转移成本支出。
(四)新型储能保险产品体系
新型储能涉及多条技术路线,且部分技术路线成熟度有限,新型储能保险面临风险因子复杂多变、缺乏历史数据、保险机构缺少专业人才、用储主体保险意识不强等现实问题。海外(再)保险机构在新型储能保险领域推出了一些创新产品,例如,慕尼黑再保险推出的液流电池储能系统性能保险,保期长达十年,是全球第一个针对储能系统推出的专属保险产品。Ariel Re也推出了电池储能系统产品效能保险,为储能制造企业提供电容量质保支持。国内保险机构多以传统的财产险、工程险、责任险承接新型储能项目,鼎和财险、人保财险和平安财险等公司先后推出电化学储能系统财产保险、机器损坏保险、质量保证保险、效能保证保险和责任保险等专属产品,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国内保险市场对在新型储能保险领域的产品供给不足。
电化学储能保险单个项目保额不大,一方面,电化学储能电站通常和用储主体其他财产一同投保,除非特别注明,否则保险机构难以识别;另一方面,如果电化学储能电站单独投保,因保额较小风险只能由保险机构全额自留,难以获得再保支持。据统计,2022年,国内电化学储能项目已经爆出了20多起安全事故,在此基础上新能源车、电动自行车等动力电池的火灾事故多发令保险机构深刻认识到电化学储能的风险,因此保险机构一般将其定性为高风险业务,加之无法通过再保机构分散风险,保险机构通常选择谨慎承保或者拒保。机械储能的风险则和抽水蓄能相似,偏向于建筑物的工程(财产和第三者)风险和运营期间设备的机损风险,风险因素类似传统风险,只需传统风险基础上进一步关注机械储能的导热油泄漏、压缩空气泄漏、盐穴倒塌等特殊风险。
表4:电化学储能和机械储能保险产品体系
技术路线 | 相关风险 | 保险产品(不限于行业现有产品) |
电化学储能 | 财产损失风险 | 电化学储能系统财产基本险 |
电化学储能系统财产综合险 | ||
电化学储能系统财产一切险 | ||
电化学储能系统机器损坏保险 | ||
电化学储能系统质量保证保险 | ||
电化学储能系统效能保证保险 | ||
运营责任风险 | 电化学储能系统产品责任保险 | |
电化学储能系统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 | ||
电化学储能系统性能故障责任保险 | ||
环境污染责任风险 | 电化学储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 |
运营中断风险 | 电化学储能电量损失保险 | |
电化学储能用电成本保险 | ||
电化学储能收入损失保险 | ||
机械储能 | 财产损失风险 | 机械储能建设工程保险 |
机械储能运营期财产保险 | ||
机械储能机器损坏保险 | ||
机械储能质量保证保险 | ||
机械储能质量缺陷责任保险 | ||
运营责任风险 | 机械储能运营期责任保险 | |
运营中断风险 | 机械储能电量损失保险 | |
机械储能收入损失保险 |
1.电量损失保险
主要保障:因新型储能项目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质量缺陷导致储能项目已储存的电量灭失或预期可以储存的电量无法储存,保险人负责赔偿电量损失。
应用场景:(1)新型储能项目已经储存的电量因上述原因损失了电量生产或购买成本和储存成本;(2)用于电源侧或电源侧配储消纳超发电量的新能源储能项目因上述原因无法正常使用损失了发电成本。
2.用电成本保险
主要保障:因新型储能项目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质量缺陷导致储能项目无法正常使用,造成用储主体无法通过新型储能项目降低用电成本。
应用场景:用于负荷侧利用峰谷电差降低用电成本新型储能项目因上述原因无法正常使用增加了用储主体能源消费。
3.收入损失保险
主要保障:因新型储能项目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质量缺陷导致储能项目无法正常使用,造成用储主体无法通过新型储能项目获取项目收益,保险人负责赔偿用储主体的收入损失。
应用场景:用于独立储能项目或其他发电并网项目因上述原因无法正常使用造成用储主体无法通过峰谷电差等方式获得收益。
四、新型储能保险发展趋势和发展建议
(一)新型储能保险发展机遇
据美国能源信息署(EIA)预测,未来30年全球发电量将增长约70%,可再生能源占比将提升至总发电量的56%,风能和太阳能发电将占到可再生能源发电的72%,较2020年提升近一倍。据CNESA预测,2021年至2027年全球储能总装机规模复合增长率为31%,电化学储能装机规模复合增长率61%,新型储能产业发展迅猛。随着《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储能电站定制安全保险,以及有关新型储能保险利好政策出台,新型储能保险突破十亿保费规模的未来可期。(二)强化新型储能保险政策支持力度
新型储能保险作为服务国家战略的创新产品,政府必须加强财政支持与组织推动,出台发展新型储能保险的指导性意见,建立政府主导下的多方协作机制,开展对新型储能保险的指导、规划、宣传、监督等工作。在全面鼓励发展新型储能保险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或地方政府支持的新型储能技术路线或用储主体选择性地对购买的新型储能保险给予差异化财政补贴或纳税减免,也可在进行新型储能立项或投融资方面对购买新型储能保险的主体优先考虑。在鼓励保险机构为新型储能项目提供风险保障的同时,也要对新型储能保险的经营风险、合规性风险加强监管,推动我国新型储能保险的可持续发展。而保险机构则应当紧密结合政府新型储能保险政策开展工作,并与政府保持密切协作,充分发挥政策效果。
(三)优化新型储能保险产品供给
保险机构对新型储能项目风险的不了解,极大地限制了新型储能保险产品的科学定价、精准定损以及创新产品的开发,现阶段新型储能保险专属产品仅涵盖了电化学储能项目,对其他技术路线鲜有探索,现有的新型储能保险产品与用储主体的实际需求也存在较大差异,匹配度有待提高。保险机构应联合主管部门深入开展试题调研,了解用储主体需求,收集数据搭建风险数据库并建立健全新型储能风险评价模型,提升风险模型的可验证能力和可解释性,提高科学定价能力。在持续完善电化学储能保险产品体系的基础上,探索推进机械储能、电磁储能、热储能和氢储能保险产品研发,为新型储能提供全技术路径、全流程、全方面的保险保障。
(四)建立健全全流程保险服务体系
近年来,保险机构“保险+服务”的发展趋势逐渐增强,原银保监会于2023年初发布《关于财产保险业积极开展风险减量服务的意见》,进一步强调了风险减量服务对于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提高社会抗风险能力、降低社会风险成本的积极意义。保险机构应完善安全检测、技术评估和数据采集手段,提高数据分析能力,提升输入数据的质量和种类,提高风险评估技术的准确性和效率;加大保险科技研发投入,增强对于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核心保险科技的应用能力,发挥智数技术的数据收集、风险预测等功能;制定新型储能风险评估技术标准,形成行业通用的风险评估模型,坚持“保险+风险减量管理+服务”,积极协助投保主体开展风险评估、培训教育、隐患排查、监测预警等风险减量工作,实现风险减量等新型储能保险服务的专业化、精细化发展,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建立新型储能保险共保体等方式对新型储能风险加以转移和分散。
(五)注重新型储能保险人才培养
新型储能保险想要发展,就需要保险机构拥有既懂保险又懂新型储能风险按的人才,保险机头应当建立、完善新型储能保险领域的复合型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机制。既要向外招揽人才,又要注重内部人才培养,与用储主体建立合作机制,以基础培训、交流学习为载体,打造符合新型储能保险人才的预备机制,提高人才综合发展质量。
(六)建立行业自律促进可持续发展
以企财险为例,我国市场竞争激烈,费率连年走低,大量市场主体常年亏损,建议保险行业对于新兴的新型储能保险领域保持理性,共同恪守费率底线,减少无序竞争,确保保费充足度,只有这样保险机构才能在成本可覆盖的情况下为用储主体提供配套增值服务以及进一步研发适配性更高的新型储能保险产品,为新型储能行业提供高质量、可持续的新型储能保险保障。
(七)利用再保险机构进一步分散风险
完善的再保险制度降低新型储能保险机构的经营风险,直接保险机构要与再保险机构精诚合作,共享新型储能保险风险数据和经营效益,充分运用再保险公司的数据优势和技术优势,进一步完善新型储能保险专属产品开发,并为专属产品提供有力的再保支持。在电源侧、电网侧等涉及电力系统整体稳定性和较高数据安全性要求的领域,建议直接保险机构优先向国有再保险机构寻求合作,做好相关数据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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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赋能营运车辆保险风险减量管理的应用研究
—以青岛地区为例
人保财险青岛市分公司 王兵
摘要:2023年,原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财产保险业积极开展风险减量服务的意见》指出,财产保险业要深刻认识和把握开展风险减量服务的重要意义,坚持回归保险本源,始终以服务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合规服务底线,统筹谋划,不断提升风险减量服务水平。作为财险第一大险种,当前车险行业推进风险减量管理,既是车险市场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国家政策积极引导和技术基础不断完善的必然趋势。面对营运车辆投保难、赔付成本高等问题,本文探索在青岛地区范围内,大数据、互联网和移动技术在营运车辆保险风险减量管理中的应用,提出科技赋能营运车辆风险减量的相关应用和行业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推动营运车辆风险控制的升级,打造保险行业价值链协同联动发展。
关键词:车险、营运车辆、风控、科技
1 绪论
1.1研究背景
多年来,车险被固定视为车辆的风险转移,将个体车辆风险从被保险人转移至保险公司,然而并没有对整体社会风险造成实质性减少。2022年,青岛车险市场96.57亿元,同比增长5.52%,其中营运货车占比约为7.97%,增速-3.52%。车险综合改革实施后,由于单均保费下降,车险业务赔付率上涨,且保费增长也面临较大压力。在此背景下,营运车辆因其出险率高、长尾明显、赔付成本高等原因非但没有成为财险公司缓解保费压力的增量市场,反而更令财险公司避之不及。从被保险人与保司的角度来看,面对营运车辆的投保难题,对营运车辆风险减量管理进行应用探究以降低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变得尤为重要。从整体上减少社会所面临的风险程度及其带来的成本,为投保人和整个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1.2研究目的和意义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了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于2021年12月29日发布的《保险科技“十四五”发展规划》中强调推动大数据技术在保险业价值链中深度应用,以推动业务模式的持续创新。加快推进大数据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将为经济发展质量、效率和动力的变革注入强大的内生动力,助力我国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风险减量不仅有助于社会整体的风险降低和效益提升,也为保险公司在高质量发展方向上探索有益的道路。作为财险第一大险种,当前车险行业推进风险减量管理,既是车险市场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国家政策积极引导和技术基础不断完善的产物。尤其在营运车辆方面,在科技赋能营运车辆保险风险减量模块下,数据分析和预测模型、互联网与移动技术应用和区块链技术三个领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本文探索在青岛地区范围内,互联网和移动技术在营运车辆保险风险减量管理中的应用,推动营运车辆风险控制的升级,打造保险行业价值链协同联动发展。
本研究在理论层面上对营业车辆保险风险减量理论进行了丰富,同时在实践层面有助于提升社会的抗风险能力,减少经济损失。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看,本选题对当前车险行业高质量发展决策提供理论支持。
1.3研究内容与方法
1.3.1研究内容
本课题主要讲述了科技赋能营运车辆保险风险减量领域的发展与青岛地区的应用现状,探讨了科技赋能营运车辆风险减量的有效应用,聚焦互联网与移动技术应用、区块链技术、图像算法识别三个核心科技技术,提出科技赋能营运车辆风险减量的相关应用和行业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推动属地保险行业在风险控制领域的发展和升级。
首先,将营运车辆保险风险减量管理分为三个模块,第一是了解客户需求,优化风险减量模式;利用互联网和移动技术应用、客户行为来判断客户的需要,同时加强事故损失评估技术,加强客户服务。科技赋能的风险减量管理可以为保险行业带来更好的用户体验,提高客户满意度,增强保险市场的发展活力。第二是加强科技创新,提高风险减量手段;第三是创新合作模式,拓展风险减量渠道。研究如何运用科技手段有效管理营运车险风险,有助于提高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竞争优势,缓解营运车承保难问题。此外,研究成果还可以为政府监管部门提供参考,制定更科学、有效的监管政策建议,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1.3.2研究方法
采用的研究方法主要为四点,文献综述法,研究国内外文献;案例研究法,以现有案例进行应用分析;理论建模法,改善预测结果;实证研究法,定量分析,得出客观的、可重复的研究结论。积极推进研究结果用于保险公司的实际业务中,促进大数据技术在保险风险减量管理领域的应用和推广。
2 相关理论与研究现状
2.1 风险减量相关理论
2.1.1风险减量的定义
在保险领域中,风险减量指的是利用专业和先进的科技手段,通过积极干预被保险对象的风险管理过程,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从而实现社会总体风险水平的降低,为投保人和社会创造价值。这一过程也包括了对定价、承保条件、理赔和客户服务等一系列管理活动的优化。风险减量管理的主要流程包括风险评估、风险排序、风险应对等环节,核心含义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为事前风险控制,即在事故发生之前,通过降低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来进行风险控制;二为事后风险控制,即在事故发生之后,采取有效的救援措施来降低损失。
2.1.2风险减量的目标和意义
风险减量的核心目标是在最小化风险的同时最大化社会效益。从社会角度来看,风险减量是财险业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有力手段之一。成功的风险减量有助于提升社会的抗风险能力,降低社会承担的风险成本,提高整体风险保障能力,减少经济损失。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看,风险减量管理也是当前保险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要路径,能够增加保司盈利,确保企业稳健经营,还能激发客户服务创新,形成核心竞争力。
2.1.3营运车辆风险减量的意义
作为财险第一大险种,当前车险行业推进风险减量管理,既是车险市场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国家政策积极引导和技术基础不断完善的必然趋势。2016年。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55号文要求普及智能车载设备和安全预警装置,为建立社会化风险减量管理体系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为风险管理提供了更强大的科技支撑。2023年,原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财产保险业积极开展风险减量服务的意见》指出,财产保险业要深刻认识和把握开展风险减量服务的重要意义,坚持回归保险本源,始终以服务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合规服务底线,统筹谋划,不断提升风险减量服务水平。因此营运车辆风险减量管理不仅有助于社会整体的风险降低和效益提升,也为财险公司在高质量发展方向上探索有益的道路。
2.2研究现状
随着近年来科技与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欧美和中亚地区对传统保险的风控模式进行了一系列集中变革,国内相关保险经营主体也进行了一系列科技赋能保险经营和服务的尝试。在车险行业也面临着日益复杂的风险挑战的情况下,科技赋能营运车险风险减量管理的应用研究在近年来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研究。当前国内外与营运车辆风险减量管理相关的文献综述主要集中在利用科技手段分析车辆行驶数据和驾驶行为方面。在驾驶员端,这些应用主要包括对驾驶行为进行辅助或矫正;在保险公司角度,则是利用行驶数据加强风险控制能力,提高定价的准确性。目前主要有三个研究领域:一是针对保险公司风险减量的研究;二是利用机器学习技术进行车辆风险因素分析,改进车险费率厘定结果;三是利用图像识别技术对驾驶员行为和实时路况进行分析,以确认驾驶员状态和预判道路风险,并对潜在的风险驾驶行为进行提醒。
2.2.1 保险公司风险减量相关研究现状
在威廉姆斯和汉斯(2009)所著的《风险管理与保险原理》一书中,作者们将风险管理界定为保险公司的管理科学,并主张通过定量分析方法对其进行系统性研究。然而,Kenneth(2014)在其研究论文中提出,风险本质上具有不可预测性,这一特性导致大多数保险公司难以将所有潜在的车险风险预先精确识别并纳入合同之中。此外,保险业务员在与客户互动时,也难以全面评估相关的道德风险。朱润彤与段海艳(2018)的研究指出,车险行业面临的问题包括公众保险意识不足以及赔付压力过大等。鉴于此,财险公司应采用基于大数据平台的客户细分策略,并对高风险业务的高额投保进行限制,以此作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张岳峰(2020)的分析专注于美国Progressive保险公司的经营实践,特别是其推广的使用基于使用情况的保险(UBI)模式,这一商业模式可为中国财险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提供转型的借鉴。张澄(2016)强调了车辆出险位置分析的重要性,并建议结合大数据技术和定位系统来明确地理位置对车辆事故风险的影响,提升风险管理的精准度。郭捷(2017)探讨了车险理赔及降低赔付风险的策略,提出了优化理赔团队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严厉打击欺诈行为等措施来减少赔付并降低额外损失。奚源(2020)认为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对于其长期发展的战略意义,应实施精细化管理,深入进行风险管控从而提升保险公司经济效益。宋兵和杨秋(2023)从风险减量管理的视角出发,提出财产保险公司应利用科技手段为客户提供风险评估与指导,以提升客户体验和满意度。这些研究成果为保险公司在风险管理领域提供了多角度的理论支持和实践策略,强调了科技在风险评估和管理中的关键作用,以及在提升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方面的潜力。
2.2.2 营运车辆保险风险因子研究现状
Fabiano 等(2002)通过统计分析以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探讨了天气状况、道路环境等因素对运输风险影响程度的事故风险评价体系。Rao 等(2004)根据不同类型危险品特性等,提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风险分级评价法。沈小燕等(2012)深入分析了886起危险品罐车运输事故的各类致因因素,得出人员因素占事故致因因素的67% 。近年来,随着地理信息系统、数据挖掘技术等兴起和发展,从危货运输风险致因因素、路径优化、风险预警等角度进行研究,以往风险度量模型也得到进一步完善。Bahar等(2004)利用 GIS 建立道路危险品运输风险分析模型,有效选择最优运输路线,规避运输路线上的风险因素。Jin-Tsai Wong(2004)结合非参数方法-粗糙及理论,实际计算得出风险事故致因因素主要有人员、环境路况。任常兴(2007)以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率判断事故预警等级,并提出事故现场人员疏散范围计算方法。Michal Balatka 等(2012)基于地理信息系统,考虑不同地区地形、地貌等因素,结合蒙特卡洛法建立不同地区液体污染物泄露模型,较好的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2016年,Francyelly等人开发道路运输危险品事故(THMR)环境风险评估模型。量化环境风险有助于确定事故风险高的区域。王玉等(2019)为进一步加深对危险品运输事故致因因素研究,采用人因分析和分类模型得出造成驾驶员危险驾驶行为的主要因素为违规驾驶、管理问题等。王征等(2019)建立危险品在城市快速路上风险评价动态模型,结果得出车速大小不同对危险品运输风险有较大影响。
2.2.3 疲劳驾驶与车道偏移相关研究
吴超仲等(2007)对当前疲劳驾驶监测方式发展情况进行阐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以驾驶员生理状态为基础监测驾驶行为变化情况的模型,该模型可较好的识别驾驶员是否处于疲劳驾驶状态。GRABAREK 等(2012)通过分析危险品道路运输事故,得出疲劳驾驶会降低驾驶员心理效能,进而造成运输事故。Chu H C(2014)研究得出疲劳驾驶、鲁莽驾驶、酒后驾驶是高速路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致因因素,其次在黎明及夜间疲劳驾驶事故率较高。Kong W 等(2015)对驾驶过程驾驶员脑电波进行监测,发现驾驶员在疲劳驾驶时大脑中的α波会明显变化。罗旭等(2015)为提高疲劳驾驶识别准确度,建立了小波变换 EEG 的 BP 人工神经网络疲劳辨识模型,经验证,该模型准确度超 90%。张珊等(2023)提出基于主观评价的驾驶员疲劳状态监控系统测试方法,以准确地评价驾驶员疲劳等级,有利于保障道路行车安全。
D.O.Cualain 等(2012)利用霍夫变换和聚类算法对车道线建模,达到有效追踪车道线,避免车道偏离的目的。马勇等(2015)采取 398 次驾驶人分心过程车辆运动状态数据进行实验,分析得出驾驶分心会造成车道偏离,且车道偏离随分心时长增大,在 3 秒时达到偏移量顶峰。王其东等(2018)提出并实验证明驾驶人偏离车道意识识别准则能够有效避免车辆偏离车道。朱冰等(2019)通过分析和辨别驾驶员自身驾驶习惯,得到更具个性化、准确度的偏离车道预警模型。
3 了解客户需求,优化风险减量模式
3.1互联网与移动技术应用
在科技赋能车辆保险风险减量管理的应用中,理解并满足客户需求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当代消费者对车险服务的期望已从简单的风险保障转变为对价格公平性、服务便利性、全面保障等多方面需求的综合追求。因此,保险企业需要运用互联网与移动技术等科技手段结合,深入洞察客户需求,优化风险减量模式,提供更加个性化、精细化的保险服务。
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为保险公司深入了解和满足客户需求提供了重要支持。通过利用互联网平台收集大量客户数据,保险公司能够通过深度数据分析来全面把握客户需求、驾驶习惯和风险偏好的细节,结合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对风险的预测和管理,进而优化风险减量模式,提供更加贴近客户需求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例如,通过识别体现车辆违章情况的交通分,建立预测模型,可以提前识别客户潜在的交通违章风险因素,采取遵守交规活动、风险防范培训等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降低违章带来的风险的发生。
移动技术的应用,可以进一步提升保险服务的便捷性和效率。移动技术为保险公司和客户之间的互动提供了便利的平台。通过移动应用,客户可以随时随地查询保险信息、购买保险产品、申请理赔等,提高了保险服务的便捷性和效率。客户可以随时随地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提出建议和反馈意见,有助于保险公司及时调整服务策略和产品设计,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同时,移动技术可以获取客户的位置信息,险企通过地图和路况数据,了解客户的行驶环境和风险暴露程度,针对不同地区和路况为客户制定针对性的风险管理提示与策略。
3.2 客户行为分析预测
在科技赋能车辆保险风险减量管理的应用中,客户行为分析预测是优化风险减量模式的关键环节。通过深度挖掘和准确预测客户行为,保险公司能够更加精确地评估风险水平,制定更为有效的风险减量策略,从而提升保险服务的效率和效果。基于客户行为分析预测的结果,保险公司可以实现个性化的风险管理策略。对于高风险客户,可以采取更严格的监控和预警措施,提供定制化的风险管理建议,帮助客户改善驾驶行为,降低事故风险。同时实现精细化风险管理,及时发现并应对潜在的风险事件,从而有效降低事故发生率和赔付成本,提升风险减量的效果和成效。
险企可与风控商、汽车厂家合作,利用移动应用程序收集客户的驾驶行为数据,例如车辆行驶速度、急刹车次数、路线偏好等可以客观反映驾驶习惯和风险行为的数据,为风险评估和管理提供依据。对收集到的客户行为数据进行清洗和整理,去除噪音和异常数据,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将不同来源的数据进行整合和关联,构建完整的客户行为数据集。利用机器学习和数据挖掘技术,对客户的行为模式进行识别和分类,从而为风险评估和管理提供更准确的数据基础。客户行为数据的收集和处理应用方法涵盖了多种技术手段,包括移动应用数据收集、车载传感器数据采集、互联网数据挖掘等,同时也需要注重数据的清洗整理和隐私保护,以提供可靠的数据基础支持客户行为分析和风险管理决策。
科技的融入显著增强了保险公司在营运车辆风险管理方面的能力,使之能够更精准地评估风险并制定相应的保险产品,从而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保持优势。通过描述性和探索性分析揭示了驾驶习惯和事故发生率之间的关系,使用统计和聚类分析构建行为分析模型,识别不同的风险群体,并通过关联规则和多变量分析深入分析驾驶行为的内在联系。使用回归分析和机器学习算法构建模型,线性和逻辑回归模型揭示了行为和风险之间的直接关系,而决策树、随机森林和神经网络则提供了对复杂模式的高准确度预测。利用时间序列分析和实时数据处理,如ARIMA模型和流数据分析,实现对驾驶行为趋势的即时监控和动态预测。在模型评估与优化过程中,优先采用交叉验证和参数调优技术,确保了模型的准确性和稳定性。通过实证检验,这些模型在营运车辆的风险减量管理中表现出色,为个性化保险产品的设计和低风险业务筛选提供有效支持。
结合客户行为的分析和预测模型,实现针对客户需求的风险减量方案定制、动态调整与优化。风险减量方案定制侧重于基于客户行为数据构建个性化风险评估模型,从而开发出符合特定驾驶行为和风险偏好的定制化减风险措施,如驾驶培训和定期维护计划。动态调整和优化风险减量依赖于持续的数据分析和实时监控,使风险管理策略能够灵活调整以匹配客户行为的变化和新出现的风险因素。同时,通过交互式客户参与,例如利用移动应用程序提供实时反馈和驾驶改进建议,能够促进客户的主动参与和行为修正,从而有效降低风险。结合科技策略实现营运车辆保险风险的高效管理和减量。
3.3事故损失评估技术
在车辆保险风险减量管理的过程中,保险公司的核心需求是准确、快速地评估事故损失,以便及时、公正地进行理赔。利用先进的数据分析和机器学习模型,提高损失估计的准确性,以制定保费策略和准备金评估,减少过度估计或低估风险的可能性。同时基于更可靠的数据深入分析风险暴露和损失趋势,有效地制定策略,实施风险减量管理。例如,通过识别高风险驾驶行为对车队进行及时提示,可以针对性地降低事故发生率和相关损失;通过自动化与算法处理,提升处理事故报告和评估损失的速度,增强运营效率,加快理赔流程,增强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事故损失评估技术作为一个数据驱动的决策支持框架,有助于在产品开发、市场定位和客户服务策略的制定中做出更加精确和高效的决策。
传统方法中的现场勘查依赖于专业人员直接的观察和记录,这一过程存在时间延迟、认为因素影响等问题。人工勘查受到勘查人员的经验、判断和个人偏好的影响,可能导致评估结果的不一致性和偏差。在事故损失的估价过程中,需要对损坏程度、修复成本和潜在的间接损失的评估带有主观性,且车辆损失的估价受市场条件影响,如零件供应和劳动力成本的变动,可能导致估价结果的波动。同时还存信息不对称问题,影响损失评估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面对传统事故损失评估方法中存在的繁琐流程、长时间耗费和人为因素影响所带来的评估偏差,科技的运用能够提供更加高效、准确和客观的解决方案。数字化和自动化的损失评估系统通过移动应用或在线平台,驾驶员在事故发生后立即上传事故现场的照片和视频,理赔部门利用图像识别和数据分析自动评估损失程度,加速评估过程,提高准确性和客观性。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等人工智能技术,可以基于这些数据构建预测模型,自动评估事故损失并预测未来的风险趋势,提升评估效率,增强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物联网技术可以在车辆中安装传感器,实时监控车辆状态和驾驶行为,如速度、加速度和位置等。在发生事故时,这些传感器可以立即提供详细的事故数据,帮助快速准确地评估损失,判断责任,追踪车辆维修历史和性能,为损失评估提供更全面的数据支持。科技赋能下的事故损失评估技术不仅能够解决传统方法的局限性,还可以为保险公司提供更高效、透明和客观的风险管理工具。这种技术的优化和应用将促进保险行业的整体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提升,特别是在营运车辆保险领域,能够实现更加精确和动态的风险减量管理。
- 加强科技创新,提高风险减量手段
4.1.1安全驾驶主动防御系统的概念
安全驾驶主动防御系统是一种集成了先进的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的系统,旨在通过对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及数据分析,以实现对驾驶行为的有效预警与干预。该系统的核心理念在于提升驾驶安全性,并通过预防性措施显著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安全驾驶主动防御系统主要由车载设备、数据传输设备以及后台数据处理和分析系统组成。车载设备负责收集关于车辆运行状态和驾驶员行为的实时数据,而数据传输设备则确保这些数据能够有效地传输到后台分析系统。后台数据处理和分析系统利用先进的算法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深入分析,从而识别潜在的风险并实时发出预警,支持驾驶员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通过这一系列的技术集成与应用,安全驾驶主动防御系统不仅提高了驾驶的安全性,还对降低营运车辆保险风险管理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和应用前景。
4.1.2安全驾驶主动防御系统的作用
安全驾驶主动防御系统通过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驾驶行为,能够有效地预警潜在风险,提供驾驶建议,并在必要时实施主动干预,从而显著避免或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该系统的运作机制主要基于对驾驶员行为模式的综合分析,包括疲劳驾驶、超速驾驶、急加速或急刹车等不当行为的识别。当系统通过高精度传感器和先进的数据分析技术检测到这些危险行为时,便会采用声音提示、图像展示等多种预警方式,及时提醒驾驶员注意安全,促使其调整驾驶行为。
这种系统不仅限于传统的预警功能,还可以集成更为复杂的算法和人工智能技术,以提高风险预测的准确性和干预的时效性。通过深入分析驾驶行为数据和外部环境因素,系统能够在更早的阶段识别潜在的风险点,并采取更为精准的措施以预防事故的发生,从而在营运车辆保险风险管理中发挥关键作用。因此,安全驾驶主动防御系统不仅是现代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工具,也是降低保险行业风险、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技术之一。
4.1.3安全驾驶主动防御系统在营运车辆风险管理中的应用
在营运车辆风险管理中,通过实时监控和综合数据分析,能够有效降低事故的发生率,进而减少保险公司的赔付风险。同时,这种系统的应用使保险公司能够基于精准的数据分析,对驾驶员的风险等级进行更为精确的评估。这不仅反映在个体驾驶员的风险定价上,而且促进了整个保险产品定价结构的优化,保险公司根据车队的风险状况指定差异化的展业流程,分类管理,从而提升了保险业务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安全驾驶主动防御系统在提高服务质量方面也展示出其独特价值。当系统侦测到车辆发生事故的情况时,能够实时通知保险公司,从而使得后者可以迅速响应,派遣救援团队,为客户提供快速和高效的救援服务。这种及时的事故响应和高效的服务交付极大地增强了客户满意度和企业声誉。
图1.安全驾驶三方协作流程
4.2图像算法识别技术
4.2.1图像算法识别技术概念
图像算法识别技术的应用已经被证实为车辆保险风险管理领域中的一项重要科技创新。图像算法识别技术在车辆保险风险管理中的应用,不仅体现了科技创新在提高交通安全、预防交通事故方面的重要作用,也为保险公司提供了一种有效的风险控制和成本节约手段,具有显著的实际应用价值和发展前景。这种技术通过实时追踪和监控驾驶人及车辆的安全状态,利用高级图像处理和模式识别技术,能够有效地识别疲劳驾驶、盲区影像、车道偏移等多种风险因素。其核心优势在于能够对驾驶环境及驾驶行为进行实时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威胁,从而启动预警系统,防止事故的发生。通过精确的图像算法识别技术,不仅可以降低因驾驶员失误或疏忽引起的交通事故率,还能够为保险公司提供实时、准确的数据支持。这种数据的可靠性和实时性使得保险公司能够对风险进行更加精细化的评估和定价,有效减少不必要的赔付风险。
4.2.2疲劳驾驶识别
通过图像算法识别技术的应用,可以对驾驶员的面部表情和眼部动态进行实时监测,如观察闭眼、打哈欠、低头等行为,研究显示这些行为指标对判断驾驶员是否处于疲劳状态呈正相关。人脸表情识别技术对疲劳驾驶进行早期识别和预警,提高交通安全性。从经济学角度看,疲劳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不仅会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且会增加保险公司的赔付压力,进而影响保险业的整体成本结构和利润水平。因此,利用图像算法识别技术实现对驾驶员疲劳状态的实时监测和预警,不仅可以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还有助于保险公司优化赔付结构,减轻赔付负担,提高风险管理的效率。
图2.驾驶员打电话、疲劳、分心、吸烟预警
4.2.3盲区影像监测
盲区问题作为驾驶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安全隐患,其管理和解决方案的探讨具有重要意义。盲区是指那些由于车身结构限制、后视镜角度不足或其他视觉遮挡原因,导致驾驶员无法直接视觉捕捉到的车辆周围区域。这些盲区常常是交通事故的诱因,特别是在换道或倒车时,盲区增加了发生碰撞的风险。图像算法识别技术的应用,在这一领域展现了巨大的潜力和价值。通过360全景影像或盲区监控探头,能够实时监测并准确识别车辆周围的环境,包括传统视角难以捕捉到的盲区。通过对这些数据的实时处理和分析,系统能够向驾驶员提供视觉和声音的双重提醒,有效指出潜在的碰撞风险,从而极大地提高驾驶安全性,降低赔付频率与强度。
4.2.4道路风险预判
道路风险预判被视为通过实时监控分析道路环境来预测潜在风险(例如交通拥堵、路面湿滑、施工区域等)的关键技术应用。依托于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的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通过综合分析交通流量、气象条件、路况、车辆运行数据等多源信息,可以实现对道路风险的实时预测,并通过车载系统或移动应用程序等渠道向驾驶员发出及时警报。在车辆保险风险管理领域,道路风险预判的应用对于降低事故发生率具有重要意义,进而有助于减少保险公司的赔付风险。这不仅优化了保险公司的风险结构,还通过提供基于风险预测的主动服务,如预警交通拥堵、提供绕行建议等,显著提升了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因此,道路风险预判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作为科技赋能车辆保险风险减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为驾驶员提供了实时的风险信息,增强了道路安全,也为保险公司提供了有效的风险控制工具,有望对保险行业的长期发展产生深刻影响。
图3.前车碰撞预警、跟车过近预警、车道偏离预警
- 保险索赔欺诈识别
保险索赔欺诈,即指保险投保人或受益人利用虚假事故报告、伪造的证据、夸大损失等不正当手段,企图非法获取保险公司的赔偿金。这种行为破坏了保险市场的正常运作秩序,侵蚀了保险合同的公平性原则,并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保险索赔欺诈不仅增加了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和赔付负担,还可能导致保险费用的普遍上升,最终影响整个保险市场的稳定性和公正性。为了应对这一挑战,保险公司急需采用高科技手段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实时分析和识别出潜在的欺诈行为,从而在初步阶段就有效阻止欺诈行为的发生。此外,科技的应用还有助于提高保险索赔处理的透明度和追溯性,进一步保障保险市场的公平和正义。因此,在科技赋能营运车辆保险风险减量管理的背景下,应对保险索赔欺诈的措施不仅对于保险公司自身的风险管理至关重要,也对整个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5.2保险索赔欺诈识别的技术手段
保险索赔欺诈识别通常依赖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通过收集和分析各种数据,如保险申请数据、车辆行驶数据、事故报告数据、维修数据等,可以发现异常的模式和规律,从而识别出可能的欺诈行为。
大数据分析能够帮助保险公司发现索赔历史中的不寻常模式,比如频繁的小额索赔或异常的索赔行为模式,从而预警可能的欺诈风险。算法能够自动识别出复杂的欺诈模式,包括使用先进的预测模型来评估索赔的合法性,并实时监控索赔流程以检测欺诈行为。区块链提供了一种高度透明和不可篡改的数据记录方式,可以用来提高保险索赔过程的安全性和透明度。通过在区块链上记录和验证所有的保险交易和索赔数据,可以有效防止信息的伪造和篡改,从而降低欺诈行为的发生概率。设置预警机制和自动化的索赔审核工具,可以在索赔初期阶段即时识别出潜在的欺诈风险。这些系统和工具可以根据设定的规则和模式自动标记高风险索赔,供进一步的人工审核和调查。
通过科技赋能,保险公司能够更加有效地识别和防范保险索赔欺诈行为,从而降低不必要的财务损失,提高保险业务的整体效率和盈利能力。
- 创新合作模式,拓展风险减量渠道
建立营运车辆保险专属营销团队,完善销售人才培育机制与梯队管理制度,提升专营团队在风险控制方面的专业素养与在营运车保险方面的销售能力。加强车队管理渗透模式,建立稳定数据共享机制,根据车队提供运用数据、车辆状况等信息,提供风险评估与预测数据,驾驶员风险防范意识培训。优化业务流程,由专营团队推动风控一体化,实现风险控制与客户服务的无缝对接。通过与风控商合作,直拓营运车队客户,根据风控程度实行差异化的保费、赔付率目标制定,根据车队风险评估状况进行资源政策倾斜。
以青岛地区为例,当前青岛人保与海钜科技风控平台合作,提升在保营业车辆风控覆盖率,对参与风控的优质车队建立稳定的长期合作,提供定期风险评估、培训和咨询服务。完善精细化风险评估流程,深入剖析营运车辆风险特征,以车队赔付率和逐车综合成本率为抓手,根据不同客群车辆进行差异化定价,加大优质营运车业务获取。充分发挥风险减量功能和机制,通过“风险管理服务前置化、风险教育全程化、风险救助补偿有效化”,切实降低“两客一危一货”企业营运风险。以移动平台与车载设备为抓手,为保险持有人提供实时风险评估、事故预防提示和紧急救援服务。通过这些应用,驾驶员可以获得即时的道路安全信息、驾驶行为分析和改进建议,从而减少潜在风险并降低保险索赔的可能性。风控平台能够整合各种数据源,包括车辆性能、驾驶行为和环境因素等,以支持更精确的风险评估和定价策略。同时衔接保司、车队与驾驶员三方互动关系,贯穿带动风控管理全流程的运行。此外,线上平台也便于实施保险政策的即时更新和管理,提高业务效率和客户粘性。
图4.青岛本地风控平台演示
6.2 新能源电池合作
保险公司与新能源汽车制造商、电池供应商以及技术服务公司之间的合作,可以促进关于电池性能和安全性的数据共享和技术创新。通过这种合作,可以共同开发针对新能源电池特性的风险评估模型和保险产品,从而降低由电池故障引起的事故风险。以青岛地区为例,考虑到电池的生命周期管理和环境影响对于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保司与特来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共同研究营运车辆电池安全检测与故障率降低等课题,这不仅有助于降低环境风险,也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并可能降低与电池相关的长期保险赔偿风险。
6.3 区块链技术的应用
区块链技术在保险业的应用代表了一种重要的技术创新趋势,该技术通过其去中心化、透明性和不可篡改性的特点,为保险业带来了颠覆性的变革潜力。区块链的核心特性之一是其提供的高度透明性,保险合同和索赔交易可以在区块链上记录,为所有相关方提供可视化的交易历史。这种透明性建立了新的信任机制,消费者和保险公司可以在一个更加开放和可验证的环境中互动。区块链的不可篡改性特征有助于减少欺诈行为。一旦保险数据被录入区块链,就无法被更改或删除,这样可以防止伪造文档或修改已存在的索赔记录等欺诈行为。
7、行业要求
7.1发布相关研究成果和行业共识
在科技赋能车辆保险风险减量管理的应用研究领域,发布研究成果和构建行业共识被视为行业发展的核心要素。这一过程不仅促进了技术的革新和服务水平的提升,而且对于政策制定和行业的稳健发展提供了重要参考。保险公司应当主动公开其在科技赋能车辆保险风险减量管理领域的研究成果,诸如新颖的风险评估模型、风险管理策略以及保险产品创新等。这些研究成果的公布途径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论文、行业报告、技术研讨会等,以便让行业内外人士进行广泛的了解和学习。
行业共识对保险公司乃至整个行业的发展都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对于保险公司而言,行业共识有助于指导其科技应用的方向和方法,进而提升科技应用的成效;对于整个行业来说,行业共识有助于规范和引导科技应用,防范科技应用可能产生的风险,同时促进科技应用带来的益处。保险公司应致力于推动行业共识的形成,由行业协会牵头,通过专家咨询或政策讨论等途径,加大探索力度,统一行业发展方向和规范行业行为,推动行业从风险等量管理向风险减量服务持续升级,努力打造更为符合青岛实际、更能体现青岛特点的风险减量新模式,涵盖科技在车辆保险风险管理中的应用原则、标准及评价体系等方面。
发布研究成果和形成行业共识是科技赋能车辆保险风险减量管理应用研究的关键环节。通过这两个环节的努力,保险公司和整个行业都能更有效地利用科技手段,优化风险管理流程,提升服务品质,并实现持续健康的行业发展。
7.2 组织相关单位开展风险减量服务交流活动
在科技赋能车辆保险风险减量管理的应用研究领域内,行业应促使相关企业开展一系列的风险减量服务交流活动,以增强信息共享并提升行业的风险管理能力,进而推进整体行业发展。这些交流活动应采纳多样化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研讨会、论坛、工作坊以及在线讨论等,旨在促使参与者交流经验、分享观点,并吸纳他人的成功经验及创新理念,以增强各自的风险管理能力。
这些交流活动的内容应全面覆盖科技赋能车辆保险风险减量管理的多个领域,如创新的风险评估技术、风险管理策略以及新型保险产品等。通过这种方式,参与者能够深入了解行业的最新发展动态和趋势,理解和掌握科技赋能车辆保险风险减量管理的核心理念和技术方法,显著提升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并提供更高质量的保险服务。同时,这些活动还将促进行业内部的合作,为行业的整体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7.3重视人才培养
在科技赋能车辆保险风险减量管理的应用研究领域,人力资本的培养和发展是推进此进程的核心动力。鉴于此,行业应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机制的建立与实施,通过建立拥有专业知识与技能的人才队伍,促进科技在车辆保险风险减量管理中的广泛应用。人才培养的策略应当包含两个主要方面:一是通过教育与培训提升现有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二是吸引并培养新兴人才。
对于现有员工,保险公司在成立营业车辆风险控制专营团队的同时,应通过组织内部培训、参与外部研修等多元化方式,系统性地提高员工的科技应用能力与风险管理技能。对于新兴人才,通过与教育机构的合作、实施实习生计划等渠道,不仅能够吸引人才,还能够培育其成为行业的新生力量。人才培养的内容应全面覆盖科技赋能车辆保险风险减量管理的诸多领域,包括数据分析、机器学习、风险评估、风险控制等。通过这样的培养,员工和新进人才能够深入理解并掌握科技在车辆保险风险管理中的应用,从而提高拓客效率和风控成效。
通过着重人才培养,保险公司可以构建一个既具备专业知识又拥有高级技能的团队,这支团队将能够有效地利用科技工具,优化风险管理流程,提供高质量的保险服务。这将极大增强保险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为其持续而健康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8 结论与展望
随着大数据、互联网和移动技术的不断成熟与普及,在青岛地区乃至全国范围内,这些技术在营运车辆保险风险减量管理中的应用将变得日益重要。通过科技赋能,保险公司能够更加精准地识别和评估风险,提供个性化的保险服务,同时优化理赔流程,降低赔付成本。这不仅有助于解决营运车辆投保难、赔付成本高的问题,还能推动整个保险行业的价值链协同联动发展,实现风险控制的升级。科技赋能下的营运车辆风险减量管理,将为保险行业带来深刻的变革。通过技术应用的不断创新,保险公司不仅能够以风控管理为抓手提升服务质量,还能够为客户和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未来,随着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和市场的深入,营运车辆保险风险减量管理有望成为保险风险减量成绩中的一大亮点,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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