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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保险智库动态 2019年第1期(总第13期)

    时间:2019-05-15 08:51 来源:【青岛市保险学会】
        编者按:青岛保险业专家智库是青岛银保监局、青岛市保险学会成立的全国首家地方保险业智库,旨在建立青岛保险业的智囊和参谋,发挥决策支持和政策宣导的作用。《青岛保险智库动态》作为该智库刊物,主要报告专家智库的工作和活动,传递智库专家的观点和声音,并摘编保险业领导和专家的讲话和论述,供关心保险业发展的领导、专家、学者参考使用。
     
        智库活动
     
        青岛保险业专家智库一季度例会召开。3月29日,青岛保险业专家智库召开2019年一季度例会,智库专家、青岛银保监局、保险学会领导和部分公司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学会秘书长孙德春主持;青岛银保监局夏克清副处长通报了2018年青岛保险业发展情况及2019年监管工作重点、专题介绍了我市责任险发展状况;孙德春秘书长总结了2018年青岛保险业专家智库工作、介绍了2019年青岛保险业专家智库工作打算;会议邀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的代表介绍了责任险发展的情况;会议围绕我市责任保险发展开展了讨论,并审议了2019年智库工作要点。
        2019年专家智库工作要点。根据《青岛保险业专家智库建设方案》要求,结合青岛保险业实际情况,制定2019年专家智库工作要点。
        一、聚焦行业热点、持续推进课题研究
        协调各方资源,全力推动《保险业助力青岛乡村产业振兴战略》课题研究,按青岛市社科联“双百调研工程”的要求完成课题研究工作。发挥智库专家单位智力优势、专业优势、科研优势,在征求行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紧贴我市热点,力争新开两项课题研究。
        二、搭建交流平台、服务行业发展
        专家智库全力支持、参与青岛市保险学会筹备的保险专题论坛活动,为论坛提供议题、专家等智力支持,服务行业发展。组织智库专家参加华东地区保险理论研讨会等学术交流活动,提升我市保险理论研究水平。推动校、企合作平台建立,让专家走进企业,深入了解我市保险业发展现状,为企业的发展把脉问诊,献计献策。
        三、强化智库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积极筹备保险业专家智库的换届工作。继续办好《青岛保险智库动态》。加强与国内各科研机构、智库、高校等联系,学习外地先进经验,提升服务能力。
     
        专题聚焦
     
        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应负的法律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属于广义财产保险范畴。在合同中无保险金额,只规定赔偿限额。主要分为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等。责任保险开始于19世纪中叶,发展于20世纪70年代,其产生与发展壮大被称为保险业发展的第三阶段,使保险业由承保物质利益风险和人身风险,扩展到承保各种法律风险。国际保险发展的历史表明,责任保险的发展程度是衡量一国或地区财产保险业发达与否的重要指标。有关资料显示,美国的责任险业务是非寿险公司的支柱性险种,责任保险市场自20世纪后期即占整个非寿险业务的45%—50%;在欧洲国家则占30%左右,有的国家高达40%;日本也达25—30%。近年来,我国责任险发展步入快车道,各地都开展了不同领域的责任保险试点。青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任保险发展,强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立法保障的发展模式,把与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医疗责任、实习安全、校园安全、特种人群服务等领域作为发展重点,走出了富有特色的责任保险发展道路,充分发挥了责任保险事前风险管理、事中风险控制、事后理赔服务的作用,丰富了社会治理手段,大大提升了公共服务效能。2018年,青岛市责任保险保费收入7.66亿元,同比增长43.9%,占全部财产保险的比重为5.8%,已经成为非车险领域的第一大险种。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旧动能转换工程的实施,青岛保险市场上责任险业务呈现增长速度快、品种多、涉及面广、创新迭代不断等特点。近期青岛市保险业专家智库就我市责任险的发展进行了专题研讨,现将公司代表和智库专家的发言整理如下。
        秦雪梅(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责任险部经理):人保青岛市分公司2006年设立责任险产品线,责任险保费从最初的两三千万,到2015年突破1个亿,2017年突破2亿元,2018年保费收入20728万元,承担保险责任限额1302.42亿元,支付赔款1.7亿元,服务领域从政府民生、企事业生产经营到百姓居家生活等方方面面。我公司责任险积极参与社会风险管理、分散社会风险,助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安定,很多领域进行创新,甚至在全国领先。最早2002年,青岛在全国率先推广医疗责任保险,最早成立医疗责任险专营机构,运行16年来,医疗机构承保覆盖面,保险专业服务能力及医疗纠纷处理效率都在全国前列;2014年率先推出政府责任保险,为全市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中等职业学校实习责任保险、部分区市政府责任保险、电梯责任险、食品安全责任险提供保险服务;服务岛城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方面也发挥积极的作用,2015年承保全市首笔“首台套重大装备保险”业务后,相继为中船重工、中车四方、华创风能等重点企业提供首台套保险服务,多年来一直为青岛港、双星、青岛啤酒、庞巴迪等重点企业服务得到企业一致认可;2016年首创的“重症精神病肇事肇祸责任保险”青岛模式在全国政法系统全面推广;2018年签发了全国绿色建筑效能保险第一单。中标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成为安责险共保体首席承保公司;2018年,人保青岛市分公司责任险服务企业数量将近1万家。全面推进保险加服务加科技,服务前置,改变过去出险赔付,注重事故预防,服务贯穿保前风险评估、保中隐患排除、安全检查,事后及时理赔,搭建风控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风控服务,管理建议。为政府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但在责任险发展过程中也存在诸多问题:一是责任风险意识不到位,责任险认知度有待提升。应该说这些年全社会的保险意识全面提升,意外、健康、财产保险意愿主动性增强,责任险认识不足,自信、侥幸心理普遍存在,需要加强责任险宣传,建议设立责任险宣传日。二是从业人员技能不足,责任险遍地保费,但无人去做,无人愿做,无人会做,需强化责任险专业技能培训。三是无序竞争,没有充分认识责任险风险。随着各保险公司对责任险的重视增加,责任险的考核力度也相应加大,造成相当一部分基层公司和业务人员对责任险风险视而不见,无序竞争加剧。责任险和其他财产险不同的特性在于责任险保险标的无形,看不见摸不着,需要一定经验、专业,一旦损失,赔偿额度大。近10年来,青岛市场责任险快速发展的同时连续亏损,值得去认真研究根源。四是创造有利环境,加大行业自律。杜绝费率无底线、擅自扩大保险责任、不负责任的承诺等现象。加强行业治理维护行业利益,营造公平、公正法律环境,规范人伤案件定残标准,打击“律师黄牛”。扩大责任险强制政策实施领域,适度补贴,引导企业积极投保责任保险。
        周润志(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信责部总经理):一是太保青分责任险发展介绍:太保青岛分公司一直十分重视责任险的经营,自2016年至今,责任险大类每年以20%以上的增速快速发展,至2018年保费首度突破9000万元,2019年1季度保费增速达到43%的新高;   但是从市场份额来看一直在12%左右,可见青岛市行业责任险也保持的高速增长,太保青分增速基本与行业持平;从子险类来看,创新型责任险如首台套、家电延保等险类取得了长足发展,传统型责任险占比逐渐缩小。二是责任险发展情况分析:责任险增速能领跑非车险平均增速,我们分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车险业务发展由高速增长期进入平稳过渡期,快速切入非车业务是各家保险公司的共识,不论是从国际责任保险市场的发展规律还是国内责任保险市场的发展轨迹来看,责任险在非车险业务的占比越来越大,必将发展成为支柱型险类。(二)政府支持力度加大,利好政策频出,责任险发展与社会发展和管理相辅相成,发展脉路与社会大势相同。(三)法制逐步完善刺激责任险保险需求增长,同时责任险是满足客户多样化保险需求的最有力、最便捷的工具,险类极大丰富,尤其对场景化的风险需求能提供有效的产品供应。(四)国民经济持续增长,风险需求和市场需求长盛不衰,风险需求主体呈现出多元化格局,创新突破发展的势头强劲。
        太保青分在责任险经营过程中,总结责任险的经营关键点有如下四个方面:(一)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是责任险经营的核心,突飞猛进的业务需求以及变化多样的险种类别对风险识别与风险控制推出巨大挑战。(二)可持续发展:追求可持续发展是可以说任何一公司的战略目标,我们既要解决当下实际问题,更要聚焦长远,正确处理市场问题、客户问题以及竞争问题。(三)专业经营:责任险有其自身特有的属性,对专业化经营的要求程度相当高,目前保险公司经营模式与险种特点的匹配程度还有待提高。此外责任险整体风险需求增长与保险公司承保能力相对稳定带来承保能力不足,再保价格提升问题也需要关注。(四)方式融合:社会治理转型需要商业化的运作模式,政府行政管理需要权威性强制执行,两种方式存在对冲压力,尤其是群众维权意识快速觉醒,保险公司在舆论信访方面弱势地位表现尤为突出。
        刘学宁(智库专家、青岛大学经济学院教授):近年来,责任保险市场发展较快。从需求方面来看,一方面随着我国法律体系完善、民众维权意识提高,企业的责任保险购买意愿提高;另一方面基于政府的社会风险管理、产业政策调整需要,出现了涉及不同领域品种丰富的新型责任保险,如医疗责任保险、校方责任保险、安全责任保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责任保险等,财政补贴与政策支持进一步推动责任保险需求增长。从供给方面来看,由于责任保险具有保险标的无形、承保风险大、对法律环境依赖程度大等特点,承保公司的承保经验、风险管控水平直接影响产品供给数量、质量,也关系到承保公司的经营风险和盈亏水平。
        市场机制的价值在于价格发现,在该价格水平下,消费者获得福利最大化,同时生产者也实现其正常行业利润。招投标方式通过引入竞争机制,可以降低签约价格、优化服务内容、提升买方福利水平,已经成为当前企业或政府采购责任保险的主要方式。考虑到产品的特殊性,责任保险招投标过程中应注意两个问题:一是最低报价成交不等于投保方福利最大化。与普通商品不同,保险产品确定价格在先,成本发生在后,过低报价很可能导致未来理赔不足;同时,由于责任风险在年度间的不均衡性,充足的风险准备金是保险公司长期承担风险的保证,因此,以削弱未来风险保障、减少风险准备的低价将使承保公司和投保方均面临更大的风险。二是在责任保险共保体内部引入激励机制以提升运营效率,对于共担盈亏的责任保险共保体,由于缺乏激励机制,承保公司对投保企业提供防损减损及增值服务的动力不足;对于投保企业,由于存在政府补贴和刚性费率,价格对风险控制动机的激励被弱化,甚至容易诱发道德风险。针对不同类型的责任保险项目,引进激励机制,设计差异化的共保方案,将有助于承保公司提升服务水平、增加事前风险控制措施、降低赔付率、节约投保企业保险费。
        王思成(智库专家、青岛国家开放大学教授):发展责任险需要良好的司法环境。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步入新常态,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前所未有,各种利益诉求和矛盾问题集中显现,保险逐渐成为市场经济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以保障公众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具有较强公益性和正外部性,在辅助社会管理方面具有独到优势,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能够发挥重要作用。从国际上看,责任保险也是发达国家进行风险管理和辅助社会管理过中应用范围最广、最为有效的工具之一。良好的司法环境是责任保险发展的基础。我国《保险法》第65条第4款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而如何确认赔偿责任,则涉及到民事法律制度中民事责任制度的问题。民事责任的首要功能在于其补偿性,而责任保险归根结底也是保障受害人利益的法律手段,由此可以看出,民事责任制度与责任保险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从这个意义上说,从维护群众利益的角度出发,建立健全发展责任保险的法律环境,中国责任保险发展的必要途径。一是优化政策环境,推动立法体系完善,探索开展强制责任保险。借鉴发达国家成熟经验,在涉及国计民生、涉及矛盾较为突出的领域,加强法治环境建设;并依托逐渐完善的立法体系逐步推行强制责任保险。如在食品安全、环境污染、安全生产、社区生活等关系到社会公众的重点领域探索实施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在试点经验成熟的基础上,通过立法保障,建立相关领域的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二是建立更为健全的民事侵权责任立法体系,提升责任保险风险意识。民事侵权责任的健全有利于社会及居民法治意识的整体提升,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并进一步减轻政府社会管理压力。基于健全的民事侵权责任体系,责任保险其对保险人利益保障的特点可分担居民触犯法律的法治成本。良好的司法环境是保险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但关键因素还是在于保险业自身,“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保险行业搞好自身建设,才会最终获得社会各界、司法机构、消费者认可。                             
     
        政策汇编
     
        现分类汇总国家层面对责任保险的鼓励或强制政策,供领导、专家、学者参考。
        一、公众责任保险
        (1)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火灾高危单位(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单位)应当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1]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
        推动公共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企业投保火灾公共责任保险。——《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
        (2)水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
        水路旅客运输业务经营者应当为其客运船舶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或者取得相应的财务担保。——《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5号。
        推动公共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企业投保火灾公共责任保险。——《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
        (3)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航行的船舶,其所有人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投保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者取得相应的财务担保。但是,1000总吨以下载运非油类物质的船舶除外。­——《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18修正)》。
        到2020年,在试点城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全面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
        推行安全生产、环境污染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结合灾害风险和应急需求,不断丰富保险品种;加强应急救援人员人身安全保险保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7]2号。
        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
        有序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取得船舶污染损害责任保险证书或者财务担保证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修订)》。
            国家鼓励太湖流域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太湖流域管理条例》2011。
        (4)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修正)》。
        扩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探索建立药品医疗器械产品责任保险及损害赔偿补偿机制。——《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和“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12号。
        (5)实习责任保险
        加快发展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对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保险专门确定费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
        健全学生实习保险责任制度。——《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 国发[2014]19号。
        (6)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
        国家鼓励养老机构投保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承保责任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
        探索商业保险机构与各类养老机构合作模式,发展适应养老机构经营管理风险要求的综合责任保险,提升养老机构运营效率和稳健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59号。
        支持发展养老机构责任保险,提高养老机构抵御风险能力。——《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13号。
        (7)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
        推动发展电梯责任保险,探索有效保障模式,及时做好理赔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创新保险机制,优化发展“保险+服务”新模式,发挥保险的事故赔偿和风险预防作用,促进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保水平提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8号。
        国家鼓励实行特种设备责任保险制度,提高事故赔付能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
        (8)校园方责任保险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积极探索与学生利益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校外实习、体育运动伤害等领域的责任保险,充分发挥保险在化解学校安全风险方面的功能作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
        (9)旅行社责任保险
        完善旅行社责任保险机制,推动旅游景区、宾馆饭店、旅游大巴及高风险旅游项目旅游责任保险发展。——《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0号。
       国家根据旅游活动的风险程度,对旅行社、住宿、旅游交通以及高风险旅游项目等经营者实施责任保险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8修正)》。
        (10)其他责任保险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积极探索与学生利益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校外实习、体育运动伤害等领域的责任保险,充分发挥保险在化解学校安全风险方面的功能作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
        县级人民政府对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给予支持,为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办理有关责任保险。县级人民政府对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给予支持,为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办理有关责任保险。国家鼓励全民健身活动组织者和健身场所管理者依法投保有关责任保险。——《全民健身条例》。
        引导保险公司根据健身休闲运动特点和不同年龄段人群身体状况,开发场地责任保险、运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积极推动青少年参加体育活动相关责任保险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7号。
        二、雇主责任类保险
        (1)雇主责任保险
        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家政服务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意外险等保险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8]93号。
        (2)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7]3号。
        探索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事故处置过程中发挥作用的方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
        在依法推进各类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同时,鼓励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并理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与风险抵押金的关系,推动建立社会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安全监管的机制。——进一步推动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金属冶炼与加工、水上运输等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
        三、职业责任保险
        (1)医疗执业责任保险
        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8号。
        健全调解机制,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师个人购买医疗责任保险等医疗执业保险,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
        建立适合乡村医生特点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可采取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整体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等多种方式有效化解乡村医生的执业风险,不断改善乡村医生执业环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13号。
        (2)其他职业责任保险
        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家政服务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意外险等保险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8]93号。
        公证机构应当参加公证执业责任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
        评估机构根据业务需要建立职业风险基金,或者自愿办理职业责任保险,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上市公司退市引入保险机制,在有关责任保险中增加退市保险附加条款。健全证券中介机构职业保险制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
        四、  产品责任类保险
        (1)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
        培育标准化服务、品牌咨询、质量责任保险等新兴质量服务业态,为消费品生产企业和各类科技园、孵化器、创客空间等提供全生命周期质量技术支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68号。
        健全政府、行业、社会等多层面的认证采信机制,完善鼓励企业参与自愿性认证活动的激励措施,出台质量认证责任保险、获证企业授信等政策。——《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
        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更多适合医疗、养老、文化、旅游等行业和小微企业特点的保险险种,在产品“三包”、特种设备、重点消费品等领域大力实施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
        为开展追溯体系建设的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和产品责任保险。——《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
        五、其他责任保险
        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保险。
        研究推进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保险工作。——《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86号,等诸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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